符合關鍵詞 臺北醫院 的藏品列表

第八屆第四次臨時大會第四次會議紀錄:甲、報告事項(一):乙、確認事項;丙、讀會:壹、祕書長林猷穆報告:本會最近受理本會議員報告案四件、省政府提議案三十件、其他預算案一件共計三十五件(民政類三件、財政類十七件、建設類一件、農林類四件、教育類一件、交通類八件、預算案一件)經逐案宣讀各類議案一覽表(二),均擬逕付二讀是否可行敬請大會商討決定;貳、議員高育仁將宣讀議案宣付均逕付二讀,完成一讀會;丁、審議事項:壹、審議七十四年度本省總決算審核報告:一、營業部分:全會審查(二讀會審議)意見:(一)臺灣省物資局(經抽出繼續審查):照審查意見通過;(二)臺灣省農工企業股份有限分司(經抽出繼續審查):照審查意見通過;(三)臺灣省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經抽出繼續審查):照審查意見通過;(四)唐榮鐵工廠股份有限公司(經抽出繼續審查):1該公司歷年來營運盈虧、短期債務過多,承攬工程轉包、分包暨財產處分成效等諸多問題本會至表重視與關切,為求深入瞭解其實際情形,應組織十一人專案小組一併調查,委員人選由議長就在場發言議員優先指派;2餘照審查意見通過;(五)糧食局:照審查意見通過;(六)林務局:照審查意見通過;(七)臺灣書店:照審查意見通過;(八)臺灣新生報業股份有限公司:照審查意見通過;(九)臺灣鐵路管理局:1交通委員會審查意見附帶決議中:「...應請組織專案小組調查。」修正為:「...應請組織五人專案小組調查,委員人選由議長指派;2餘照審查意見通過;(十)臺灣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照審查意見通過;(十一)臺灣航業股份有限公司:照審查意見通過;(十二)基隆港務局:照審查意見通過;(十三)臺中港務局:照審查意見通過;(十四)高雄港務局:照審查意見通過;(十五)花蓮港務局:照審查意見通過;(十六)臺灣鐵路貨物搬運股份有限公司:照審查意見通過;二、非營業部分:全會審查(二讀會審議)意見:衛生處醫療藥品循環作業基金。(經抽出繼續審查):仍予擱置;三、臺灣省菸酒公賣事業部分:全會審查(二讀會審議)意見:照審查意見通過;貳、省政府提議案及本會議員報告案:一、民政類:(一)議員童福來等擬具「張銘佩先生等陳情案調處小組」報告書,請審議案;(二)議員蔡江淋等擬具「黃忠義先生請願案碉處報告書」,請審議案;(三)議員游錫?等擬具「蔣寶林先生等請願案調處小組」報告書,請審議案;(四)省立基隆醫院擬出售經管基隆市義三路十二巷三十六號省有非公用房屋,請審議見復案;(五)本省警務處警察機械修理廠,擬出售經管臺北市古亭區南海段五小段四七六地號等二筆省有土地及地上房屋十棟,請審議見復案;二、財政類:(一)為修正「臺灣省各縣市娛樂稅徵收細則」第六條條文,請查照審議更復案,全會審查(二讀會審議)意見:修正通過(詳審議意見表);(二)本府為支援地方建設,加速取得公共設施保留地,訂定「臺灣省公共建設土地債券發行辦法」施行至今即將屆滿二年,茲將其利弊得失詳述如說明,請查照案;(三)本省菸酒公賣局板橋酒廠擬出售經管臺北縣板橋市府中段六八九地號省有非公用土地,請審議見復案;(四)本省菸酒公賣局臺南分局擬出售經管臺南市育樂段一三四三-一地號省有土地,請審議惠復案;(五)臺灣土地銀行高雄分行擬出售代管高雄市小港區機場段三十九地號等三筆國省共有土地省有部分,請審議見復案;(六)臺灣土地銀行擬出售代管臺北市古亭區南海段一小段二七○地號等三筆省有土地,請審議見復案;(七)臺灣土地銀行擬出售代管臺北市古亭區福和段二小段四十七號-二地號省有土地,請審議見復案;(八)臺北縣政府擬出售代管臺北縣新店市大坪林段一七七號-六五一地號等三筆省有非公用土地,請審議見復案;(九)桃園縣政府擬出售代管桃園縣龜山鄉舊路坑段一一一-一地號等八筆省有及國省共有省有持分土地,請審議見復案;(十)苗栗縣政府擬出售代管苗栗縣苗栗段八六-二二地號等七筆省有非公用土地,請審議見復案;(十一)嘉義市政府擬出售代管嘉義市中山段一小段七-二地號等三十九筆省有土地,請審議案;(十二)臺南市政府擬出售代管臺南市南區鹽埕段三○九九-一二地號省有土地,請審議案;(十三)臺南市政府擬出售代管臺南市東區郡王段九八三-一地號,省有土地,請審議見復案;(十四)臺南市政府擬出售代管臺南市東區光華段十五-二地號等四筆省有土地,請審議見復案;(十五)臺南市政府擬出售代管臺南市東區郡王段九八三地號等二筆省有眷舍土地,請審議見復案;(十六)屏東縣政府擬出售代管屏東市歸來段一六○-四地號省有非公用土地,請審議見復案;(十七)臺東縣政府擬出售代管臺東市臺東段八-六地號等七十筆省有非公用土地,請審議見復案;(十八)花蓮縣政府擬出售代管花蓮市民心段三三四地號等十六筆省有及國省共有土地,請審議見復案;(十九)為彰化縣政府擬出售代管彰化市彰化段西門小段三九四-一○六地號省有土地,請審議見復案;三、建設類:議員簡明景等擬具「物資局因台山發、和信興、天光紡織公司等倒閉、盜庫弊案,導致巨大損失暨採購中藥材與本(七十六)年度營運量為何遽增問題」專案小組調查報告書,請審議案;四、農林類:(一)議員林仙保等擬具「本省森林遊樂區之安全問題」專案小組報告書,請審議案;(二)議員林火順等擬具「林務局編列林野固定巡視及林野保護之經費績效問題」專案小組調查中間報告書,請審議案;(三)本府農林廳林務局玉里林區管理處經管花蓮縣豐濱鄉豐濱段四一五-四地號等四等省有土地,擬與王熊山君所有同段四一五-三地號等四筆私有土地,辦理相互交換產權,請審議見復案;(四)本府農林廳林務局擬出售經管臺北市大安區金華段二小段九三四地號等二筆省有非公用土地,請審議見復案;(五)本省糧食局臺北管理處基隆分處擬出售經管基隆市中正區日新段三小段一○地號等二筆省有土地及地上房屋一棟,請審議見復案;五、教育類:(一)省立北斗高級中學、民雄高級中學、曾文高級中學、恆春高級中學等四校,自七十六學年度起改制為職業學校,請查照案;(二)本府教育廳擬出售經管臺北市中山區正義段一小段三五三地號省有非公用土地及地上房屋一棟,請審議見復案;六、交通類:(一)議員廖繼魯等擬具「固立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請願案」調處報告,請審議案;(二)交通處高雄港務局擬出售經管高雄市苓雅區五塊厝段一一九-六八地號省有眷舍土地,請審議見復案;(三)鐵路局擬出售經管臺南市公園段九八六地號省有非用土地,請審議案;(四)鐵路局擬出售經管斗六市一四七-二二七地號二筆省有非公用土地,請審議案;(五)公路局擬出售經管臺中縣東勢鎮新伯公段新伯公小段二七四-四地號省有非公用土地,請審議案;(六)公路局擬出售經管桃園縣中壢市興南段興南小段二二七-六九三地號省有非公用土地,請審議案;(七)公路局擬出售經管臺中市東區花園段六小段四-二十八地號等二筆省私共有省持有部分土地及地上房屋,請審議案;(八)公路局擬出售經管臺北市北投區新民段四小段一一七地號省有非公用土地及地上房屋一棟,請審議見復案;?、其他預算案:一、函送本府人事處辦理省屬人事組織編制評估情形案,請查照案:全會審查(二讀會審查)意見:該處七十六年度預算「推行人事制度-組織編制及職 位分類」值班費及旅運費後半年之費用,同意動支;二、貴會審議七十六年度省營事業預算附帶決議:「建立良好金融制度,保障存款人利益,各金融機構參加存款保險為時勢所趨,而省屬行庫為省政府所投資,信用度應與政府相同,其鉅額之存款若生風險,亦非其他保險公司所能負擔,因此,應請省政府自行斥資籌設存款保險公司,將省屬行庫及省內各金融單位存款一併納入辦理,使保險制度得以確立,而保險利潤亦可由省民分享」一案;敬請查照案;三、檢送本府主計處所屬電子處理資料中心換租IBM五五○中文個人電腦終端設備租用合約書,請備查案;四、為臺灣省土地銀行函報,該行管有高雄市過田子段九七一地號,臺北市南港段四小段一○九、一一一地號及臺北市金華段二小段二一四-二地號等四筆土地已完成處分程序為避免被人占用及加速處分低度利用資產,擬提前出售,並補列七十七年度預算一案;本府同意照辦,請審議案:全會審查(二讀會審議)意見:同意本(七十六)年度內依法辦理出售並補列七十七年度預算;五、為臺灣土地銀行七十四年度決算未經報准併決算辦理之各項費用超支四、一五八、七○二.五○元經審計處修正減列,茲該行申復該項費用確屬業務需要,本府同意照辦,請備查案;六、檢送臺灣省合作金庫租用臺灣國際商業機器股份有限公司亂碼安全控管軟體程式、「IBM特許程式合約附約影本」,請備查案;七、為臺灣省合作金庫函報該庫概括承受臺北市十信改設十八家支庫之收支預估表,請准併該庫七十六年度決算辦理,請審議惠復案;八、檢送第一商業銀行向大同中文電腦股份有限公司租用自動付款機二十五台租賃合約書,請備查案;九、為彰化商業銀行函報該行所有臺北市松山區延吉段一小段五五○、五五○-一、五五二地號等三筆土地因臺北市政府七十六年度為興辦松山區一六二號公園工程擬予徵收,因該三筆未及編列年度預算,擬於本(七十六)年度內先行辦理並補列七十七年度變賣預算,本府同意照辦,請審議惠復案;十、本省物資局前與東南書報社交換使用之臺北市博愛路一○五號省有房地應儘速辦理現狀標售,擬請准予先行辦理出售,再補列下(七十七)年度預算,請查照惠允賜復案:全會審查(二讀會審議)意見:同意;十一、檢送臺灣省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與大同中文電腦股份有限公司雙方簽訂之FACOMM-150F電腦設備租賃合約影本,敬請備查案;十二、為貴會審議本省七十六年度總預算附帶決議本省動物用藥品製造工廠之設備未達 GMP標準之廠商寬延二年改良設備時間,經轉准經濟部推動優良藥品製造準則小組函復,請查照案;十三、本府教育廳所屬省立美術館自(七十五)年十二月十一日正式成立,原「臺灣省立美術館籌備處」同時撤銷,七十六年度原核定該籌備處預算及七十五年度歲出應付款,由省立美術館繼續執行,請查照惠予同意案:全會審查(二讀會審議)意見:同意;十四、為鐵路局續租CDC(部分增資)電腦設備案(原合約號碼為TC 80041,新合約為TC85080)檢送該局與康大資訊股份有限公司簽訂之CYBER170-720電腦設備、產品及服務合約與補充條款等合約書副本,請備查案;十五、檢送公路局研訂各工程處辦理公告招標瀝青材料運輸之投標運輸商資格,請惠予備查案;十六、臺灣汽車客運公司為七十六年度採購十五噸級二六○匹馬力以上中興號柴油大客車底盤三○輛,擬依國貿局函示,按照公營事業申請輸入貨品辦法第三條儘先採用國內產品之規定辦理採購,請同意惠復案;十七、高雄港務局為配合各租用貨櫃碼頭航商業務需要,依其需求購置貨櫃碼頭機具設備,供其租用,所需費用計新臺幣三六五、五○○、○○○元,擬由該局七十五年及以前年度營運資金調度墊付,於七十七年預算完成法案後轉正歸墊,請同意審議賜復案;十八、為檢送省立臺北醫院城區分院醫療藥品循環作業基金七十六年度附屬單位預算之分預算,請惠予審議見復案:全會審查(二讀會審議)意見:照省政府核定數通過;十九、本府物資局庫存馬口鐵皮,已部分規格缺貨,為因應七十五、七十六年期洋菇、蕃茄製產期需要,緊急函請准該局先行動支本(七十六)年度採購預算之一部分,以應本省農產品製罐外銷急需,請查照惠復案;戊、報告事項(二):議長高育仁報告:本(四)次臨時大會依原排定議事日程應至明(二十七)日結束,茲因所列各項議案已全部審竣,故提前在本(二十六)日閉幕。

第八屆第四次臨時大會第四次...

  • 描述說明:版本:原件
  • 資料識別:003-08-04EA-59-2-2-01-00005
1
臺灣省議會第四屆第九次大會第三十七次會議紀錄:甲、報告事項;乙、審議事項:一、審議為臺閩地區勞工保險指定門診醫療院所及指定住診醫院辦法原定修正條文對照表;二、審議為修改臺灣省立婦女教養所收容救助辦法一種檢送審議表;三、審議為拆遷省立臺中醫院內非法住戶,擬先行墊款發放拆遷救濟金,函請查照惠予同意見復案;四、審議據本府衛生處呈,為省立婦幼醫院奉令改組成立「臺灣省立臺北醫院」,請准免辦追加減預算手續乙案;五、審議為修正臺閩地區勞工保險局組織規程一案;六、審議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函復本省金融機構有關實施職位分類問題案;七、審議為擬訂「興建曾文水庫水利建設公債發行條例草案」一種;八、審議為鐵路局擬出售臺中鐵路飯店房地一案;九、審議為糧食局擬出售經管省有土地一案;十、審議為臺北縣政府擬出售該新店鎮大坪林段十二張小段一七五-一五號等九十三筆省有土地一案;十一、審議為高雄市政府擬出售代管該市三塊厝段九四-五號等七筆省有土地乙案;十二、審議為臺中縣政府擬出售代管座落豐原鎮下南坑段六一一-六○、六一一-八五號等二筆省有土地乙案;十三、審議為臺灣土地銀行經管高雄市前金段五筆土地擬讓售與高雄市政府承購乙案;十四、審議為土資會購買中和鄉眷舍侵入鄰地,擬將經管空地與鄰地所有權人交換產權使用一案;十五、審議為漁業局經管省有房地擬予處分乙案;十六、審議為桃園縣政府擬出售代管龜山鄉坪頂大湖段二-六號等五筆國省共有非公用地乙案;十七、審議為鐵路局擬處分臺北市興寧街九號房地乙案;十八、審議為鐵路局貨運服務所擬出售臺南市倉庫乙案;十九、審議為省立博物館經管省有土地擬予處分乙案;二十、審議為彰化縣政府擬出售代管省有非公用土地五筆乙案;二十一、審議為水利局第五工程處經管臺南鹽水鎮治水路五六號省有房屋,擬撥贈基地所有權人鹽水鎮公所一案;二十二、審議為本府財政廳經管基隆市東信段省有土地,擬讓售與第一住宅公用合作社案;二十三、審議為省立臺北圖書館擬處分經管臺北市溫州街十二巷六號四筆省有房地乙案;二十四、審議為物資局經管高雄市覆鼎金三橫巷五號省有倉庫房屋,已無保留公用必要,擬予依法處分一案;二十五、審議為中央日報社與鐵路局交換土地產權一案;二十六、審議為糧食局擬出售代管省有土地案;二十七、審議為臺灣銀行經管臺北市士林區草山段磺溪內小段省有土地,擬讓售與陽明山管理局承購一案;二十八、審議為財政廳擬仍將前建北投國中疏散辦公房屋,贈與該校使用一案;二十九、審議為屏東縣政府擬處分代管座落萬巒鄉五溝水段一八○-八二三號等三筆省有土地乙案;三十、審議為曾文水庫工程局擬出售臺南縣永康鄉網寮段二九四-一地號等省有土地三十六筆案,三十一、審議為省立埔里高級農工職業學校經管省有土地擬予處分乙案;三十二、審議為臺糖公司價購嘉義鰲股區省有土地乙案;三十三、審議為農林試驗所經管省有臺大預定地及地上房屋,擬予處分乙案;三十四、審議為公路局擬處分褒忠鄉道班房一案;三十五、審議為林務局關山林區管理處經管省有房地,擬予處分一案;三十六、審議為擬出售臺中市政府代管該市下橋子頭段九五號等三九筆省有土地一案;三十七、審議為花蓮縣政府擬出售吉安段一七六○-二號等八筆省有土地案;三十八、審議為修正本省合作金庫組織編制一案;三十九、審議為嘉義縣政府擬出售代管朴子鎮大?榔段七九號等三十四筆省有非公用土地案;四十、審議為鐵路局擬處分經管臺北市中華路省有房地一案,四十一、審議為基隆市政府代管大德段七七號等省有土地辦理處分程序案;四十二、審議為基隆市政府代管七堵鶯歌石段鶯歌石小段二一二號等省有土地辦理處分程序案;四十三、審議為省立臺中高級農業職業學校經管省有土地擬予處分一案;四十四、審議為澎湖縣政府擬出售代管馬公鎮文澳段等十二筆省有土地案;四十五、審議為本府擬處分糧食局肥運處等經管省有房地案,四十六、審議為公路局擬處分關廟道班房案;四十七、審議為農林廳所屬種苗繁殖場經管省有土地擬予處分乙案;四十八、審議為鐵路局擬處分龍岩駐在站辦公廳?一案;四十九、審議為臺灣土地銀行經管高雄市過田子段等十九筆土地,擬讓售與高雄市政府承購一案;五十、審議為勞保局擬將該局以勞保基金購置之宿舍房地,與天主教聖心會所有房地交換產權一案;五十一、審議為臺灣銀行管有高雄市前金段省有土地,擬與高雄市政府提供林德官段市有土地交換產權一案;五十二、審議為鐵路局擬出售經管第三、五批省有非業務用地一案;五十三、審議為臺中區農業改良場經管省有房地辦理出售,並以出售所得價款,作為遷建財源乙案;五十五、審議為公路局與臺航公司交換房地產權一案;五十六、審議公路局擬出售經管省有房屋一案;五十七、審議為公路局擬出售新營鎮房屋一案;五十八、審議為臺灣土地銀行擬變賣固定資產,作為年度資本支出預算之資金來源一案;五十九、審議據本府財政廳簽報,擬出售原由臺北縣政府及陽明山管理局代管省有非公用土地一案;六十、審議為臺中縣政府擬出售代管座落大甲鎮大甲段五一八-三號等五筆省有土地一案;六十一、審議為雲林縣政府擬出售代管北港鎮北港段一五六三號等七十筆省有土地案;六十二、審議為基隆市政府代管大德段二十八號等省有土地辦理處分程序案;六十三、審議為礦務局擬出售經管省有房地一案;六十四、審議為物資局經管臺北市北投區北投段省有土地,擬讓售與陽明山管理局承購一案;六十五、審議為省立臺中第二中學經管省有房地,擬予處分乙案;六十六、審議為第一銀行申購鐵路局經管高雄市房屋一案;六十七、審議為本府糧食局桃園碾米廠處理省有房屋一案;六十八、審議為公路局擬與臺航公司合作興建重慶南路辦公大樓一案;六十九、審議為修正澄清湖工業水廠組織編制乙案;七十、審議為物資局呈請修正該局暨所屬各辦事處原?處組組織編制一案;七十一、審議為函送本省竹南頭份自來水廠組織編制案;七十二、審議函送本省曾文水庫工程局修正編制表乙份案;七十三、審議為函送本省礦務局及該局基隆辦事處編制表各一份案;七十四、審議為修正臺灣大雪山林業公司組織編制一案;七十五、審議為臺北市太原路魚市場產業,贈予臺灣省漁會,以利該會籌辦示範漁市場,以建立經銷事業基礎案;七十六、審議為本府農林廳農業試驗所所屬士林園藝試驗分所,擬移中央轉撥臺北市政府接管乙案;七十七、審議檢送「臺灣省家畜保險事業費征收管理辦法」修正案;七十八、審議為修訂「臺灣省農林廳漁業管理處核發貧苦漁民漁業遭難救濟金辦法」案;七十九、審議為修正本府農林廳林務局所屬直昇機隊組織編制一案;八十、為本府農林廳請修正林務局暨該局所屬各林區管理處組織編制,將臨時專員納入正式編制一案;八十一、審議為修正臺灣新生報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組織編制一案;八十二、審議「為省立屏東山地高農及省立南投山地高農更改校名」一案;八十三、審議為適應臺南市國(初)中畢業女生升學高中之實際需要,茲將省立臺南高級家事職業學校,改制為省立臺南家齊女子高級中學乙案;八十四、審議為「修正本府交通處公路局各區運輸處組織編制」乙案;八十五、審議據本府交通處呈,為基隆港務局蘇澳辦事處擬改制為蘇澳港務局一案;八十六、審議為公路局員林監理站遷建用地案;八十七、審議據本府交通處呈,為公路局各區監理所管理站修正為臨時收費管理站一案;八十八、審議本會第四屆第八次大會駐會委員會決議案情形;八十九、審議本會第四屆第九次大會省政府主席施政報告審查意見書案;丙、選舉事項:選舉駐會委員、法規研究委員、公營事業委員;丁、其他事項:本會為日本最近亟圖與共匪進行所謂「關係正常化」,特發表聲明案。

臺灣省議會第四屆第九次大會...

  • 描述說明:版本:原件
  • 資料識別:003-04-09OA-27-2-2-01-00312
2
一、在反共復國基地,對於加強經濟動員之國防與民生建設應兼籌並顧;二、加強基本之教育政策;三、請協助貧弱水利會之水利工程,以期增加糧食增產;四、請加強扶助造船工業之發展;五、請政府鼓勵私人興學;六、請飭令基隆市政府對於七堵區北五堵,劃定為工業用地,以利配合比鄰之六堵示範工業區之更加繁榮;七、關於基隆港灣擴建建設及碼頭倉庫設施經費問題;八、高雄港擴建的三大工程問題;九、加工出口區與高雄港問題;十、對於信用合作社及農會信用部提現準備金的問題;十一、臺灣銀行預算呆賬數千萬元之鉅,其道理為何?十二、請加強扶助臺灣合會儲蓄事業發展;十三、請主席加強扶助基隆市政一切困難問題早日解決;十四、請轉請中央向黎巴嫩愛爾特度福羅斯輪船公司交涉,關於隆順公司之漁船船員七人死亡,經兩年未得到賠償的問題;十五、請寬列水產試驗之經費,以符漁業增產之政策;十六、關於結核病、精神病之患者應由省政府預算經費內開支,以符推行社會福利政策;十七、紅十字會臺灣分會址,被省立臺北醫院佔用,請政府迅速設法,俾利紅十字會發揮救護業務。

一、在反共復國基地,對於加...

  • 描述說明:版本:原件
  • 資料識別:003-03-06OA-14-6-8-00-00693
3
臺灣省政府報告對本會審議五十七年度總預算總結論處理情形(由財政廳廳長周宏濤、主計處處長劉紹志代表報告):一、財政廳廳長周宏濤報告:一、臺北市改制後,本省稅收及統籌款短少七億餘元,應轉請中央悉數補助並修訂財政收支劃分法以裕本省收入暨在縣市設廠之營業稅由各縣市課征;二、對於以前為促進臺北市建設所興辦之工程貸款還本付息,應由臺北市負擔乙節,業報經省政府交由交通處公路局洽請臺北市政府照案負擔;三、對於檢驗局經費,已改由中央負擔,建議檢驗規費應予降低,業經專案轉請中央參核辦理;四、有關醫院、檢驗局及學校改隸後之財產處理問題,簽報省政府函請財政部轉陳行政院核示;二、主計處處長劉紹志報告:一、臺北市改制院轄市之後,本省今年度稅課收入、省統籌縣市稅款共減少七億餘元,應請省產轉請中央悉數補助;二、臺北市改制之後,警務處預算內原編繼續用於北市之警政經費,自應?減;三、本省各地榮譽國民之家,所需經費宜請中央悉數補助或由省府與臺北市分擔;四、為輔導臺北市三輪車工友轉業計程車司機之補價費及訓練費自應改由臺北市負擔;五、省立臺北醫院、省立臺北兒童醫院、省立臺北婦產科醫院及省立臺北療養院,臺北市改制之後,上述各醫院所列經費自應?除,改由臺北市負擔;六、臺灣全省各種經濟建設經費應按其受益程度洽請臺北市負擔;七、本省公共工程計劃涉及臺北市者,應請臺北市分擔;八、淡水河治理與養護,臺北市改制之後,應洽請中央統籌辦理或交由本省與臺北市共同辦理;九、臺北區建設計劃委員會本年度所列預算宜由臺北市負擔;十、為促進臺北市建設所興辦之各項工程有係貸款辦理者,此項貸款應還之本息,在臺北市改制後,自應歸由臺北市負擔;十一、檢驗局經費支出應改由中央負擔;十二、本省公糧收購價格較市價低廉,應請臺北市分擔糧食增產費用;十三、本年度所列各校經費省方自可免予支應,當請中央或臺北市分擔;十四、公路局興建臺北-北投公路第三年計劃,工程費支出應請省府洽請臺北市分擔;十五、其他設在臺北市之省屬機構如劃歸臺北市接辦者其原編預算應請併予?除。

臺灣省政府報告對本會審議五...

  • 描述說明:版本:原件
  • 資料識別:003-03-09OA-17-1-1-02-01511
4
主要品名:臺灣府總督府/臺北醫專/臺北醫院建築照

主要品名:臺灣府總督府/臺北...

  • 主題與關鍵字:總類別:平面文物
  • 描述說明:用途簡介:「臺灣總督府」(今之總統府)、臺北醫專(今之臺大醫學院)、「臺北醫院」(...
5
正題名:呂高峰等請願將省立臺北醫院城南分院歸還加強設備以利民眾醫療案

正題名:呂高峰等請願將省立臺...

  • 主題與關鍵字:機關:臺灣省政府
  • 描述說明:範圍與內容:臺北市民呂高峰等24名請願為請將省立臺北醫院城南分院歸還加強設備以利民眾...
  • 資料識別:002_11_701_46002
6
正題名:胡克柔提案再請省府充實省立臺北醫院城南分院

正題名:胡克柔提案再請省府充...

  • 主題與關鍵字:機關:臺灣省政府
  • 描述說明:範圍與內容:臺灣省臨時省議會第三屆第三次大會議員胡克柔提案,再請省府充實省立臺北醫...
  • 資料識別:002_61_204_47017
7
件名:明治三十一年度歲出經常部中民政長官外二節竝歲出臨時部中臺北醫院下等病室及傳染病室新營外三節設置

件名:明治三十一年度歲出經常...

  • 主題與關鍵字:關鍵詞:臺灣總督府歲入歲出科目表;民政長官...
  • 描述說明:內容描述:明治三十一年臺灣總督府歲入歲出科目表歲出經常部增設授產手當二節,歲出臨時...
  • 資料識別:典藏號:0071010347a001
8
正題名:臺灣省臨時省議會函請臺北醫院為本處職員王柱天眷屬傅若蘭分娩擬向貴院准予住院優待

正題名:臺灣省臨時省議會函請...

  • 主題與關鍵字:機關:臺北醫院
  • 描述說明:範圍與內容:臺灣省臨時省議會函請臺北醫院為本處職員王柱天之眷屬傅若蘭因近月內分娩,...
  • 資料識別:002_02_600_43001
9
第四屆第七次大會第十九次會議記錄:甲、報告事項;乙、審議事項:壹、繼續全會審查及大會審議六十一年度地方總預算案;貳、審議政府提議案:一、函為檢送臺灣省六十一年營業稅征收率一案;二、為檢送六十一年度省總預算經建借款收入用途表;三、檢送六十年度本省地方總預算追加預算案;四、檢送六十年度本省地方總預算動支預備金追加預算案;五、檢送七月制會計年度省營事業機關及其他特種基金六十年度綜合預算案;六、為本府農林廳林業試驗所呈請墊付魚池鄉公所開闢道路補助款新臺幣十萬元一案;七、檢附貴會審議五十九年度本省地方總預算動支預備金追加預算附帶決議處理情形;八、為檢送貴會審議唐榮公司營運情形專案小組調查報告內改進要點辦理情形;九、准函送五十八年度臺灣省各機關附屬作業組織暨其他特種基金綜合決算審議意見表;十、為高雄港務局請求提前辦理六十一年度第二港口北防波堤工程暨嗣後四年度間如有提早辦理之必要工程擬由本府核定辦理函請審議;十一、為貴會審議本省物資局六十年度預算附帶決議有關大宗物資黃豆玉米等進口影響減產設法補救一案;十二、為開闢高屏沿海公路函請查照;十三、為檢送六十年度修正本省稅捐稽征基金附屬單位預算審核表暨原修正預算書函;十四、為高雄港務局榮譽號遊艇換裝主機所需款項擬先行墊款採購一案;十五、為本府農林廳林業試驗所六十年度追加預算請同意先行動支以利業務案;十六、檢附貴會審議六十年度本省地方總預算附帶決議處情形;十七、為嘉義市中山路第二期工程所需工程費擬由嘉義市公所墊付辦理並列公共工程局六十一年度預算歸墊一案;十八、財政廳案呈貴會函為檢送稅捐稽征基金預付費用暨押金明細表請查照參考案;十九、為省立臺北醫院大樓第二期工程經費擬請惠予同意先行墊款辦理案;二十、據省立體育場呈請提前發包支用六十一年度加建棒球場看台經費一案;二十一、為本省部份機關學校擬移中央接辦敬請提會審議案;丙、其他事項:副議長蔡鴻文提報為本次大會全會審查及大會審議預算案尚未完竣,可否延長至六月二十九日下午六時,並將教育質詢議程順延自六月三十日上午開始,交通質詢議程順延自七月二日下午開始,分組審查議程縮短半天,改於七月七日下午開始至七月九日止,請公決案。

第四屆第七次大會第十九次會...

  • 描述說明:版本:原件
  • 資料識別:003-04-07OA-25-2-2-01-00263
10
第 1 頁
共 11 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