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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胡丙申詢問:一、中小學校現在教育趨勢,廳長採取何種方針;二、如何解救各級學校教室荒;三、請問師範學校學生宿舍應如何復興;四、請問教員待遇改善問題;五、社會中心教育,學校四健會,家事科,應如何發展地域教育問題;六、社會教育問題;七、教科書編纂問題;八、請問改造不良校風及處分學生,開除學生之學籍問題;九、義務教育之延長及準備問題;十、臺北女子師範學校禮堂,長期租給滬劇作戲,請迅速改進;十一、應予增加安全教育之補充教材,方便教師對學生解釋;十二、商學院將班內十幾個學生將之開除因其不適合考試資格,請說明補救辦法。議員蔡鴻文補充詢問:嘉義農校開除一事,說明教師輕信幼年子女傳言,而斷送青年學子之遠大前途,問題至為嚴重,應有決心對該校加以處分。議員朱萬成補充詢問:校風問題請多研究改善。議員郭雨新詢問:請教關於嘉義農職作最近命令兩個學生(一為洪祖顯,一為陳清木)退學問題。議員劉傳來:該案究竟是開除前呈報或是開除後呈報。議員郭雨新補充詢問:根據省府公報四四年夏字六十五期第一條第二項規定:「學生如發生重大事故而需退學或開除學籍者,非案經完全了結,並呈報准何者,不得擅將學生先行退學或開除學籍」。議員李萬居:議員劉金約是嘉義農校家長會會長,是否先請彼向各位議員報告本案。議員許世賢補充詢問:嘉農開除學生案,各學校步能感情用事,開除學生要根據辦法,該辦法經教育廳研究後成報教育部核准修正公佈,詳細內容將公報送會,請各位參考。議員劉金約詢問:本席站在嘉農家長會的地位,將本案經過予以報告。議員劉傳來詢問:把學生當賊,應將學校主管人和訓導主任叫來教訓。議員江金彰詢問:聞教育廳將原函退回學校覆議,而校方抗命不辦,這是違抗上級命令,請予以說明。議員張振生詢問:學校隨便退學的風氣應該糾正。議員林金聲、江金彰、劉傳來、徐灶生、劉闊才、粱許春菊、陳皆興、許世賢、胡丙申、李萬居:討論是否組織小組調查學生、教師並訪問家長之必要。

議員胡丙申詢問:一、中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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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識別:002-02-04OA-07-6-6-01-00560
1
議員林亮雲質詢:對延長義務教育,請中央特別補助外,將來總預算的教育經費,應照憲法規定百分之十五擬訂;公費生名稱是否改為清寒優良學生的獎助金;各縣市支出的教育捐將來是否由中央統理?應如何統一征收;議員黃占岸質詢:將來實施義務教育需用教育經費五十六億以上,這項財源有無問題;議員葉炳煌質詢:關於義務教育經費、師資及教室問題;議員李銑質詢:大專教育應該移交中央辦理;關於私立中學的問題,應如何協助抑或接收;議員張富質詢:希望本省各縣市鄉鎮尚未設立初中學校的,政府趕快協助設立;加強職業教育的問題;對實施延長義務教育的課程教材加以改善;關於延長義務教育而影響到私立學校補助方面的問題;議員許新枝質詢:採取勸導獎勵升學的辦法,不強迫;對於縣市政府負擔部份的經費,希望省政府能予統籌的補助;對於購買土地的經費,希望採取三對等的辦法;在財力能負擔的範圍內,擴充教室,新增學校,假如財力負擔不起,不妨採取二部制的辦法或夜間部辦法,緩合一點;關於師資問題,請政府開辦一訓練班;議員林牛港質詢:應考慮補助金的問題;關於經費,建議在公賣?酒收入加一成,把防衛捐歸在義務教育經費內;議員呂錦花質詢:一、關於經費的來源問題;二、單在?酒方面提高的話,是否影響銷路;議員葉寒青質詢:關於教育上脫節的問題;議員陳華宗質詢:關於師資問題,主張首重品德,學經歷其次;議員章博隆質詢:關於延長義務教育開始實施前,應作周密之計劃;議員吳泉洝質詢:一、關於延長義務教育經費問題;二、義務教育延長,這三年是由國民學校內延長為七年、八年、九年級嗎;三、那山地和偏僻的地區應如何來辦;四、現在一年、二年、三年級,將來怎麼算;五、本年度考不上初中的,明年怎麼辦;六、今年考到初級職業學校的,明年應該怎麼辦;議員張振生質詢:一、公賣收入,中央應該多撥一成給省方,水利工程應歸中央來辦;二、關於延長義務教育之師資問題;議員洪掛質詢:關於經費問題;關於師資問題;議員徐輝國質詢:如何辦好國民教育的問題,希望教育當局和教育界同仁重視和檢討。

議員林亮雲質詢:對延長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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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識別:003-03-09OA-17-6-6-00-00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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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門:一、迅遹研辦失業青年生產事業;二、增加全省地政事務所測量技術人員,以利工作;三、增加土地重劃工作人員適應業務需要;四、建政府對入營服兵役者一律保障其職業;五、省政府發放常備兵征屬安家費及三節慰勞金,改用郵匯方式,並以公庫法以鄉鎮為對象,勿假兵役科人手,以杜流弊;六、將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上所列養父母或養子女一欄,勿再填寫「養」字,而僅在戶籍機關案卷上註明即可;七、調整鄉鎮縣轄市民代表會主席、副主席特別辦公費;八、准鄉鎮民代表會增設雇員一名,以利業務推展;九、政府修改鄉鎮縣轄市民代表會恢復原每三個月開會乙次;十、准予縣議會休會期間設置駐會委員,以便處理具有時間性之緊急案件;十一、響應「毋忘在莒」運動,速擬辦法進行;財政部門:一、政府修改印花稅法,維持人民生命之必需品貼花率應減低為千分之一,而符民生政策;二、政府合理修改砂糖貨物稅課征標準;三、未普遍調查農民出售毛?課稅資料,暫緩調查農民參加農會共同連銷及供應各家畜市場毛?之課稅資料,以求稅負公平;四、對於農作特產品之綜合所得稅課征標準,應以法定賦額基數為依據;五、改善課征房捐之標準,免附加其他捐款,以輕人民負擔;六、迅予辦理菸農過戶變更登記;建設部門:一、政府從速興築濁水溪許厝寮堤防,以利防洪而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二、積極開發本省河川新生地,以增加土地資源暨固河防;三、速即撥款使雲林縣林厝寮濱海地區恢復水利,重整防風林,配合重劃而甦民困;四、擴展對外貿易;五、電力公司對農會辦公廳川電不以營業用電計費,以示公允;六、地下水工程處成立已屆七年,開發地下水源,增加糧食生產已著極大成效;教育部門:一、將雲林縣立虎尾農校優先升格省立;二、國校教師登記或檢定及格之高、初級級任(或專科)教師,現任代課教員(高中或高職畢業者),請准予申請保送入學深造;三、就地取材分發教員;四、請於開學前發清課本;五、將師資進修班正名為師資進修科,並比照普師學歷任用;六、政府對國校營養午餐應從沿海貧窮地區先行辦理,以增強兒童體力;七、分期付款方式完成全省國校不足教室;農林部門:一、省政府將配給農民之各種肥料應由農民以憑實種土地面積自由選擇,藉以適合種植作物及土壤條件,以利增產;二、查肥料為糧食生產不可或缺之物;三、改善公糧保管辦法;四、各縣市政府現有森林監視員列入正式編制;五、速補助雲林縣四湖鄉林厝寮實驗村農民、漁民活動中心及魚市場建築費,以增進福利。

民政部門:一、迅遹研辦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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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識別:003-03-04OA-12-6-8-00-0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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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席出巡全省,請將各縣市所提建議問題,指派專人負責檢討研究,迅予辦理;二、請建議中央准許中藥材放寬進口,以應病患需要而保人民健康;三、中央為築造南北線高速公路,擬將汽車燃料使用費,即汽油捐,增加五成,請建議中央千萬不可增加以免影響運輸業及刺激物價;四、預算籌編原則,係以量入為出為主,兼採經濟建設支出適度的量出為入,歲入的增加,雖大部份來自稅課及公賣利益,但?未開辦新稅,亦不提高現有各稅稅率,此種穩健政策,實屬明智,希望嚴格控制預算,使經費的運用,獲得高度的效果;五、目前臺灣農業生產的成本量,利潤微,乃屬不爭的事實,成本重的因素約有:1.農村勞力被正在發展中的工業所吸引,工資上升,而可代替勞力的農機具價格並不低廉;2.肥料價格高昂,再加上換谷的差額負擔;3.農產品運輸不便,運費?貴,損失又大;4.賦稅重,灌溉用的水電費亦高;六、關於違章建築的處理,請仍再報中央對於不妨礙都市計劃,不危害公共安全,所謂程序上的違建部份,准予依照建築法第十七條規定從寬處理;七、社會公共安全問題,頗有日趨嚴重之勢,雖然隨?經濟的發展走向繁榮之境,但愈接近工業化,公共安全問題也就愈加嚴重,盼政府當局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對於交通的管理,工廠礦場及公共建築的安全檢查,密醫偽藥的取締,危險品的管制,以及對擾亂治安者的懲罰,都應該嚴格認?,不稍寬假,以保障人民的生命財產,促進社會公共安全;八、請有關單位簡化出入境手續,以利發展觀光事業;九、請積極培植本省籍優秀軍公教警幹部,以備反攻大陸後之建國需要;十、請提高貧困地區建設社區之補助經費,以便順利完成新社區之建設;十一、請省府統列預算撥充各縣市鄉鎮應屆退休人員給付經費,以利人事新陳代謝;十二、請提高房屋稅起征點及提高房屋折舊率,以減輕人民負擔;十三、請省府對所屬省營事業機關今後辦理生產事業投資,須先將計劃及對象專案送經本會通過後,始得辦理,並應加?監督;十四、請籌撥專款充實市鎮建設經費以利市鎮建設;十五、請調整菸葉收購價格,以利增產,並安定菸農生活;十六、請將臺北各省屬機關,即遷移中興新村辦公,以提高行政效率,節省開支;十七、請政府緊急召集有關單位會商解決能高大圳工程款負擔問題;十八、請擴建肥料廠、農藥廠大量生產,以降低生產成本,提高品質,廉價供應;十九、為應世界兒童基金會協助需要,請政府增加興建簡易自來水廠工程補助費,以輕人民負擔;二十、請有效運用河防基金以治理河川;二十一、請減輕農田灌溉用電電費,以利農業增產;二十二、汽油捐之收入係供當年度各級道路養護之需,是項收入應悉數歸為本省所有,以應實際需要;二十三、請將鐵、公兩路、基、高兩港盈餘悉數撥歸原單位作為支應交通設施經費,以利發展本省交通;二十四、請政府對農產品之特產品,應有計劃調節產銷,以免供需失調;二十五、請政府減少伐木量並寬列造林經費,以維護水土,減少災害;二十六、請簡化人民申請砍伐造林木或租地手續,以資便民;二十七、請政府從速撥出林班地或不要存置林野地,以供鄉鎮公共造產增加自治財源;二十八、為林務局巒大、埔里林區管理處租給災民之國有土地迭次增加租金,請政府仍照五十七年度租率徵收;二十九、請政府對服務滿十年以上現任之國民小學代用教員安排出路;三十、請政府責成各校教師於教學時注意檢討學校課本是否適合學生程度,以求改進,而使教學效果增進;三十一、請政補助國民小學興建教室工程費應以平房二層樓房,三層樓房等造價分別分等補助;三十二、請提高師資素質以加?教學;三十三、請轉請臺灣電視公司,早日實現原計劃、設轉播器、改善濁水溪流域一帶之收視效果。

一、主席出巡全省,請將各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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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識別:003-04-04OA-22-6-8-00-0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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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室

教室

  • 主題與關鍵字:台灣糖業公司龍巖糖廠建物履歷表
  • 描述說明:12. 類別為「其他房屋及設備類」。
  • 資料識別:P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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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治山與防洪的問題;二、農民生活改善問題;三、加速漁業經濟發展;四、關於澎湖地方性建議事項:1.關於高馬線快速客輪問題;2.關於馬公港闢建高馬線專用碼頭,及候船室問題;3.澎湖缺乏飲用水問題;4.關於建議主席抽出時間前往各離島巡察,俾利改善離島居民生活問題;5.澎湖氣候特殊,雨水稀少,地質瘠薄,農業生產僅適合種植甘藷、花生、高梁等雜糧作物,年僅收成乙次,如遇氣候失調,或蟲害歉收,即次年所需種子都無法取得,故農業普遍落後,農民生活頗為困苦,近年來政府降低收購價格,致農民不敷成本,於此本席代澎湖縣農民請命,至少比擬議中之四.六元提高四角,以五元收購為宜,請採納;6.澎湖縣農業,雖經政府特訂有四年農漁業發展計劃,其效果似甚微,須重新檢討改進,其中只有農地綜合養?事業,值得研究發展,建議利用港子、興仁兩處農地重劃區做實驗,先行組織合作機構,並暫派技術人員駐各該地教育技術指導,種植有利經濟作物(如洋香瓜、蔬菜類)提高生產價值,併請農復會補助耕耘機以合作管理使用,減輕農業耕作成本,漁業方面,請盡速成立水產試驗分所從事研究試驗,尤其現在靠近香港珊瑚漁場,已近尾聲,請派試驗船探試新珊瑚漁場,以維生計;7.關於天主教會提供土地集中興建申請戶,請特准增加配額二十戶問題;8.省馬公高級中學,為澎湖最高學府,校內環境設備,尚待加?,建議請撥款,興建該校體育?,以便加?鍜鍊學生體魄,並可兼為禮堂及視聽教育專科教室之用;9.關於沿海及環島航線裝卸費問題;10.關於澎湖區漁會,請問四點:(一)政府對失職人員,有何處理或有何檢討?(二)政府應負何種責任?(三)對澎湖區漁會有何輔導方案?(四)對該會新建製冰廠有何輔助方案?

一、治山與防洪的問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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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識別:003-04-04OA-22-6-8-00-0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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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屆第一之大會第二十二次會議紀錄:甲、報告事項;乙、審議事項:議員黃宗焜等為提報研究菸酒配銷業務承辦機構問題處理意見請公決案;丙、臨時動議:壹、議員李卿雲等動議為美援民營工業貸款如有變更亦應請自第三期實行而維政府尊嚴案;貳、議員林永樑等動議為花蓮木瓜山林場宜准續予公營並及時供給林班生產以利國家經濟而昌法治案;?、議員陳萬等動議為建議政府?速實施大甲溪綜合開發計劃促進本省工業化及軍事工業並增糧食生產而裕民生案;肆、議員胡丙申等動議為請政府撥款補助增建省立中學教室將夜間部改為日間部以利教育案;伍、議員李萬居等動議為請加開初中班級以容納優秀子弟升學案;陸、議員李萬居等動議為請訂定優待教育人員子女升學辦法以鼓勵其服務精神案;柒、議員江金彰等動議為建議政府撥款壹百萬元補助私立高雄大學俾救濟本省失學青年增?反共抗俄力量案;捌、議員劉傳來等動議為對本學期留級及退學之學生在新學期開學前酌予補考機會以救失學青年以資鼓勵有為青年案;玖、議員蔡鴻文等動議為請省府遷治於臺中市以便施政案;丁、議長交議:壹、第一屆第五次大會駐會委員會決議案件追認案;貳、第一屆第五次大會四十三年上半年度處理人民請願案件追認案;?、組設法規研究委員會請公決案;戊、其他事項:壹、議員陳火土報告為質問議員郭雨新之身份態度傲慢應如何處理案;貳、第二屆第一次大會駐會委員公營事業小組委員及法規研究委員應如何產生案。

第二屆第一之大會第二十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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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識別:002-02-01OA-04-2-2-01-0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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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榮國小教室

森榮國小教室

  • 主題與關鍵字:教育
  • 描述說明:日治時期的林田山並沒有學校,林場子弟都必須到三公里外的「萬里橋公學校」(長橋國小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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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請貴黨全高黨員?法偉大之蔣總統;二、請主席轉達貴黨領導階級,國民黨組織應從軍隊、警察、公營事業、司法、政府單位退出,以示民主;三、請政府不要變相分離本省與外省人間之友誼;四、國庫題否就是國民黨庫;五、請國民黨退到政黨平等地位;六、所有中央級民意代表應全部改選以民主精神;七、請撒銷現有各地之民眾服務處站,同時另設與政黨無關的真正能為民眾服務之機構;八、省長何時由民選舉,政府有否此計劃?如果沒有此計劃或者不辦理省長民選,此理由何在?請公開宣佈內情;九、省長尚未改選之前省主席應由本省籍人士來擔任;十、請主席設法改進選舉法令。同時依照民主制度由政黨共同辦理選舉候選人共同派出代表參與選舉監察;十一、下屆(第五屆)縣市議員選舉,政府與貴黨將要採取何種態度,過去之安全措施、一黨包辦、壓迫手段‥等;十二、起用本省人材問題;十三、請問主席政府對將要成立之新政黨將採何種態度?十四、關於省府應否遷回臺北的問題;十五、查中興大橋工程費係由臺北市縣等有關單位會議議決;十六、政府對農民生活向極重視,諸如實施耕者有其田、興修農田水利、舉辦農田土地重劃及農業機械化等;十七、關於提高警察人員待遇一節;十八、查大肚溪橋墩重建時對於混凝土之配合成分及砂石料均經檢驗,並隨時取樣送交工業試驗,惟因重建未久,且「八、一」颱風時水勢過猛,致使部份橋墩中之一部份遭沖毀,現正就設計計全般研究,並正作水工模型試驗中,將來可作澈底改善;十九、鼓勵海外僑生返回祖國求學,係屬國家政策,且僑生返國升學經費,向由美援款補助,不影響國內青年之升學名額;二十、省辦高中,縣市發展學區初中,乃中央教育政策,亦為本省教育施政重點;二十一、關於增建國校教室,本府近年來進行至為積極,除提高按年自然增班增建教室標準為市每班增建一座教室;二十二、查地方醫事人員接受衛勤講習班一個月訓練後即取得特技預備軍官身分,列入後備軍人管理;二十三、請主席澈底整理統一稅捐稽征,保障正當商人利益,增加國家之財源;二十四、請主席重視淡水河流域邊河岸每年水災之損失並設法補救;二十五、請主設法准予三重鎮、蘆洲鄉、合併昇格為一省轄市,以解決現有的嚴重問題;二十六、土地等則有須重新按照實際情況重劃;二十七、請政府迅速改革現在之公教人員保險法令;二十八、請政府籌辦農民保險法令以示公道;二十九、臺灣世界日報發行許可證應毫無理由早日准許;三十、反共抗俄之政策千萬不可變質與變相。

一、請貴黨全高黨員?法偉大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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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識別:003-02-02OA-04-6-8-00-0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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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屆第八次臨時大會第五次會議紀錄:甲、報告事項:壹、秘書長報告〈謝專門委員文達代理〉;貳、財政廳廳長周宏濤報告,關於臺北市第八信用合作社停業問題善後處理情形〈發言紀錄另詳〉;乙、審議事項:壹、審議財政類省府提議案:一、為檢送「臺灣省鄉鎮縣轄市〈區〉農會信用部管理辦法」草案請查照審議見復案;二、為據財政廳簽為省立臺北建國中學擬撥贈臺北縣立中和中學房地一案,函請審議見復案;三、為檢送臺北市政府等四縣市代管省有土地擬出售清冊,惠請審議同意見復案;四、檢送本府第二批擬予出售臺北宿舍房地清冊,函請貴會審議惠予同意見復案;五、為臺灣銀行管有臺北市牛埔段土地三筆擬按使用當時法定地價,由臺北市政府收購一案,函請審議見復案;六、為擬出售教育廳前國語推行委員會及編審委員會房地,函請惠予審議同意案;七、為檢送籌建交通大廈徵求投資須知草案,請惠予審議見復案;八、為據臺灣土地銀行呈擬將管有高雄埤子頭段土地讓售高雄市政府使用一案,函請審議案;九、為臺灣銀行管有土地擬讓售高雄市政府開闢市十二路及下水道工程一案,函請審議惠予同意案;十、為擬將臺北松山機場民航站屋省方部份產權撥贈國有,函請惠予審議同意案;十一、為空軍總部奉准撥用臺灣土地銀行管有臺北市龍安坡段三四五號土地超用面積擬由該部收購一案,請審議惠予同意案;十二、為據臺灣土地銀行呈擬將管有高雄市前金段土地四筆讓售高雄市政府使用一案函請審議案;十三、為建設廳擬將該廳在新莊國校內所建疏散辦公室辦理撥贈一案惠予審議同意案;十四、為省立屏東女子中學所建教室兩間擬撥贈屏東縣政府敬請惠予審議見復案;十五、為臺灣銀行擬將管有之臺北市圓山段一九六─三及二○一兩地號土地按公告地價讓售鐵路局改建圓山鐵橋一案函請審議見復案;十六、為臺灣銀行擬將管有之臺北市圓山段一九五─二等地號土地三筆按新申報地價七折讓售臺北市政府使用一案函請審議見復案;十七、為據財政廳簽為臺灣土地銀行代管非公用省有房地擬予出售一案函請惠予審議同意案;十八、為菸酒公賣局擬出售該局臺北第二酒廠經管省有房地一案函請審議同意惠復案;十九、為人事處原管臺北市晉江街四巷一號宿舍不予出售函請查照案;二十、據財政廳簽為擬將臺南縣鹽水地政事務所借用省有省有房屋撥贈臺南縣一案函請惠予審議同意案;二十一、為檢送「臺灣省區糧食實物債券條例草案」函請察照提供意見惠復案;貳、審議建設類省府提議案:一、函請臺灣省煤焦產銷調節辦法?施行細則草案請審議見復案;二、為奉行政院令對臺北地區洪水平原實施管制檢附「臺灣省淡水河系洪泛區及治理計劃土地限制使用辦法」草案函請迅予審議以便公佈實施案;?、審議建設類省府報告案:一、檢送「臺灣省違章建築指導考核組設置辦法」及其考核要點一案函請查照案;二、函請臺灣省河防基金管理委員會組織規程請查照案;三、檢討農田水利會組織規程修正草案行政院修正情形對照表請查照案;肆、審議建設類議員報告案:一、議員賴榮木等擬具陳春芳請願案調查報告書提請大會鑒核案;二、議員賴森林等擬具陳金亮案調查報告書提請大會鑒核案;三、議員江金彰等擬具許萬吉請願案調查報告書提請鑒核案;四、議員林牛港等擬具河川治本研究報告書提請大會鑒核案;五、議員李卿雲等擬具建立新興工業都市及工業用地使用情形報告書提請大會鑒核案。

第三屆第八次臨時大會第五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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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識別:003-03-08EA-15-2-2-01-0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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