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糧食局謝局長金汀報告:壹、事業計畫:一、厘訂年度稻米生產目標,持續推行稻米生產及稻田轉作、休耕計畫,加強辦理雜糧契作保價收購與銷售工作;二、擴大應用航照遙測技術及航測耕地繪圖資訊系統,建立稻雜作耕地資料卡,實施糧政業務資訊化;三、執行稻穀收購政策,穩定糧價,維護農民收益,繼續推動協助農民繳售稻穀、雜糧服務到家與檢收代運工作;四、確保公糧品質與物資安全,賡續興改建倉庫,積極處理庫存公糧;五、提昇稻米品質,建立CAS良質米品質標誌制度,擴大輔導契作良質米,輔助更新加工設備,繼續推動白米分級包裝銷售,培訓米穀檢驗人員,建立健全之檢驗制度,加強推廣米食,擴大米食消費;六、加強辦理糧商登記及管理,調節糧食市場供需維持合理米價;繼續供應軍糧民食,統籌食鹽供銷;七、實施肥料自由選購,擴大設立農事肥料銷售中心,加強運輸服務,嚴格管制品質,適時反應成本,機動調節供需,確保供應安全,安定農業生產;貳、營運計畫:一、肥料事業部分;二、糧食事業部分;三、食品事業部分;?、預算內容:本局附屬單位預算,按事業性質分為肥料、糧食、食品三部分,並依省府訂頒預算編審辦法等有關規定,及本局業務實際需要覈實編列,將來自當依計畫切實執行,並力求撙節各項支出;肆、結語:糧政問題關係國計民生,工作紛繁,責任重大,本年度預算均係依照政策與計畫及有關規定編製。

糧食局謝局長金汀報告: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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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識別:003-09-03OA-68-1-5-02-0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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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梁許春菊:一、報載廳長表示一年將改為三學期,不知道內容如何?依據報載是為節省經費,如果為節省經費,是否將目前國校六年十二學期改為四年十二學期?而節省二年義務教育經費,中等教育也同樣予以縮短接受教育年限;建議各級教育不必限制學齡,中學留級生據統計一年有兩萬多,在時間及金錢上都是很大的浪費,請放寬升級標準如何?二、省行政會議有提案建議省接辦縣市立職業學校,這本是省方的政策,縣市經費確屬困難,接辦了省辦的初中,省方自應提早接辦職業學校,如能連中學也改由省辦,對升學競爭之惡性補習更是釜底抽薪根本解?之辦法,也要請省多撥款補助各縣立初中;三、大部份省立初中都廢止,要解?惡性補習問題,緩和升學競爭,最好劃分學區,請黃科長研究辦理;四、大家都認為初級農校不太適合兒童實際需要,五年制農校可否以初級部辦初中,高級部辦職校??能節省經費,又能適應地方需要;五、教職員退休辦法早已公布,而實施細則?又遲遲未見公布施行,希望建議中央早日公布實施;六、廳長要把屏東農校和臺北護理學校併於現有的兩個專科學校,等於停辦兩個職業學校,應加考慮,如為培養農業專門人才,似應在臺南或嘉義設立,因為嘉南地區縣立農職頗多,請予考慮;七、縣市學校與省校分部人事編制極不合理,屢次要求改善,才修訂了統一的組織規程,何以不見實施?何時才能實施?八、對國校及初中興建教室三對等補助辦法,縣市立職業學校請准予比照辦理;九、國校教員檢定考試,尚有部份科目不及格者,應依規定准予補考,檢定辦法已廢止,不過在廢止以前?得權利,今年應該可以再參加補考一次,應速設法給予補考機會;十、關於貴廳為解?師範生分發,訂定特師科進修辦法,自去年起將現任教員開缺,今年並將校長、教導主任一併開缺問題;關於代用教員保送特師科問題;十一、教育廳有許多重要的單位主管都是兼任,第一科又兼檢定會,應加考慮,因為第一科工作甚重要,應該一人一職;十二、各處太保學生、不良少年時有所聞,歸結是學校、家庭疏於管教,導師制有名無實,教師下課?去,學生道德教育及生活教育根本談不上,請在這方面加強;十三、中小學教師生活清苦,請廳長在這方面盡力設法改善,應提高研究費,同時教職員子女就學,其學雜費應免收,至少學費應該全免,再利用教職員福利會和特教會的經費多作普及而實惠於教師的工作,如興建宿舍或其他福利措施;十四、聽說地方中小學校長派用、教員調動都要紅包,學校教師巧立名目,向學生捐款收費,甚至有人說廳裡接洽公事,也要送紅包才辦得通,請注意糾正;十五、請注意培養本省籍優秀青年;十六、關於宜蘭農職校長問題;十七、貴廳所編教育統計數字,與臺灣統計要覽發表數字不符,希望加以改進;關於新聞處:一、呼籲各報紙,雜誌多作好人好事的表揚,避免誨淫誨盜的渲染,新聞是重要的社會教育,也是影響青年及兒童身心最嚴重的讀物,並且關係社會的安寧,國家的興替;二、希望在新聞處指導下的臺灣製片廠多多努力,拍攝富於民族精神及愛國思想的劇情片,並多獎助民間製片家,朝此方向努力;請教省訓團潘教育長,聽說省訓團遷移,究竟編列多少經費?來源如何?請將計劃簡單說明;中等學校設立似不必送部,省政府可以?定,大專學校才要送部核示,并不是廢除職業學校,職業學校還是需要,因初級技工需要養成,但初級部為小學畢業生來學職業技能,大妥洽當,請以請將初級部改為初中;提高水準,改辦專科,五所學校改制為專科要不要送本會審議?關於屏東農職及臺北護校合併到專科學校的問題;議員蔣天降質詢:關於學齡問題請再說明一下;看法如何?在?定學齡時,希望不要只根據智力來?定;參加補習的收不收費?部份成績差的學生在假期參加補習,其他未參加補習的學生,在校外容易發生不良行為,希望加強校外生活指導;關於初農改為初中,與延長義務教育有連帶關係,如果將來政府有延長義務教育的計劃,應該加強辦理;關於注重職業教育問題;為使人才分布在各階層,希望考試技術應研究改進,中學及職校考試時間,不作硬性規定,使家庭經濟稍差,智慧高的也可以投考職業學校;中等以上學校除師資以外,應考慮其設備及環境問題;議員李雅樵質詢:關於職校改為專科問題。

議員梁許春菊:一、報載廳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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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識別:003-03-01OA-09-6-6-00-0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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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民政部門:一、建議對各級機關司機、工役實物配給,請按實口數配發以維生計而昭公允案;二、請從速利用山地,河川地及捕魚作業三方面,俾以輔導失業者以安定社會而繁榮經濟案;三、建議政府對全部征屬之安家費及優待金穀之發放,應予一致以昭公平並安征屬生活;四、政府多年來,為了改善勞工及漁民生活實勞保制度,指定公私立醫院,為勞工、漁民解決醫療問題,新頒佈辦法中,在縣轄市地區內,如勞工在二千名至六千名以下者得指定一家,嘉義市區有二家均為軍方醫院,這樣來,過去被指定的私立醫院就被淘汰了,軍方醫院被指定固然可以的,但應該和過去一樣,仍然保留一家私立醫院,使勞工、漁民有充分自由選擇就醫機會;乙、財政部門:一、為五二、五三年期洋菇產量銳減,菇農虧累甚鉅,無利可得建議政府免計入課征綜合所得稅範圍;二、建議政府洽商土地銀行及合作金庫或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放寬農工產品抵押貸款,藉收鼓勵農工增產之利;三、建議對基層農會酌予經常補助,以健全組織而開展業務案;乙、建設部門:一、請將現各農田水利會工作站臨時人員擇優納入正式編制,以提高工作效率案;二、建議政府減低農田灌溉地下水及工用電電費以減輕農民負擔藉增農業生產發展工業案;三、請建議電力公司對本省農民因灌溉之深井抽水機用電在停用期間准予免繳基本電費以減輕農民負擔;四、建議對本省公共工程建設釐訂建設計劃分別輕重緩急,逐步推展以期發展各地公共建設案;五、請政府從速疏濬雲林縣古坑鄉石牛溪中上流〔俗稱柴裡溪橋〕,以防洪汎確保道路圳路交通及生命財產之安全案;丙、教育部門:一、建政府命令嚴禁惡補,提高教員待遇轉移社會風氣;二、建議政府發給中小學校校長特別辦公費,並嚴禁教育行政人員收受回扣;三、建議政府籌經費並從五十四會計年度七月一日起,調整國校經常費;四、請政府將現行各師專進修班,改為進修科並比照普通師範畢業資格任用;五、建請政府配合國校兒童供應營養計劃,各主辦國校准予編列保健員或護士一名,以利工作進行;丁、農林部門:一、請政府及時收購桔橘洋菇等農產品加強加工製罐拓展外銷,以維農商利潤,并可多爭取外匯,以收裕國裕民之利案;二、請政府在東部獎勵推廣栽培植「芳澤」增加生產爭取外匯案;三、為確保外銷農產物及農產加工品之供應配合事,建議政府從速籌謀產、制、銷三方面利潤之均衡分配,以提高農民增產興趣,以維護其合法利益案;四、建議政府寬籌農會辦理農業推廣事業經費,以利農業建設案;戊、交通部門:一、建議政府,請在雲林縣設立公路監理站案;二、請省府撥款補助雲林縣舖裝沿海公路柏油路面,以利發展交通繁榮農村案;三、請政府迅編列預算早日完成中央公路西線經二崙褒忠元長段柏油路面,以利交通案;四、為早經明令拆除妨害交通之斗六丸一運送公司舊房舍案,為何時隔六年仍未拆除,原因何在提請答覆。〔此案中列了兩次「乙」項,照實打出〕

甲、民政部門:一、建議對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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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識別:003-03-03OA-11-6-8-00-00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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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李建和質詢:一、請教衛生處,現在科學倡明,一個人如果死去,可將其眼角膜移植在失明人眼上,使其恢復光明,但要有眼庫來保存社會善士損獻之眼角膜,如眼庫設立對社會貢獻很大;二、警務處處長到任不久,對於警政尚難百分之百清楚,但是我所瞭解處長以前任中將政工幹校校長,人格非常好;三、請教社會處,自來民國四十八年五月十一日工檢會改屬社會處主管以來,已歷時六年餘,社會處對煤礦方面技術問題,你們來管這業務太不應該,應該把這業務改屬其他懂技術的單位去管,以求合理;另外仁愛鄉警察分局辦公廳舍的問題;工檢會是四十八年五月十一日移交給社會處的;議員賴森林質詢:為加強工檢會的工作,增加五百萬元,甚至於一千萬元,我認為很浪費,過去工檢會係隸屬於建設廳,當然我也不反對由社會處主管,惟為增進行政效率起見,希望煤調會、工檢會、建設廳、礦業科三單位加強合作,以免意見分歧;議員林蔡素女質詢:現在全省不知尚有多少縣市未設置公立醫院,桃園、苗栗、雲林、臺中等縣皆屬於農業地區,希望衛生處對人口眾多的這些縣市也能注意,不應該有「重城市輕鄉村」的錯誤觀念,政府那種凡遇興建大醫院,其地點必定在臺北的做法,誠令人心灰,希望衛生行政應求全省普遍發展;三崙國民學校發生一件全四百餘名學生中有三分之二學生腳底下生瘡不能行走,全校三分之二學生現正苦於斯病,所以衛生處方面應該派人實地勘查;由於患都都是因刀割「雞眼」而生瘡,滋生疑問,以所請儘速探究病源,以遏止蔓延;其次關於推行節育問題,需否有整個的長期計劃;據聞各縣市出巡考察地方自治業務,未悉考察結果對選?方面有無發現要改革之處;關於代表名額雙數時,所發生的毛病非常大,比如選?正、副主席,若不幸票數相同時,在派系傾軋激烈的地區,往往相持良久仍未選出,應特別注意改善;議員張振生質詢:關於選?的問題本會每有建議,倘若認為建議尚屬可行,政府應即辦理。

議員李建和質詢:一、請教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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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識別:003-03-04OA-12-6-2-00-00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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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省基於三民主義之各種普選,嚴令各縣市機關團體及候選人應切實守法,以免違背憲法第七條之規定,方能選賢與能,期能早日創造優良政治,以黨提名候選人較為專橫,係受地方黨部之操縱,以致造成黨提出的候選人與非黨提名的候選人發生糾紛,影響普選績效至巨;二、對於行政人員,應勵行明賞嚴罰及分層負責,使各機關首長有人事調配權,提高行政效率,以免因無充分之監督權,而推諉責任;三、應予廢止各級高中生,保送大專院校之制度,使真正成績優良生,自由競爭經考試入學,而免清寒優秀生有不滿心情之存在;四、對於國民學校學生之各種捐及違法攤派什費,應嚴令禁止,以免學童之家長有法外負擔之憂,憲法一六○條規定六歲至十二歲之學齡兒童,一律受基本教育,免納學費應編預算,一切書什費將由此項經費內開支;五、應切實調查借款人之信用程度而放款並應保守秘密,如監察院去年底發表臺灣銀行過去放款情事刊登於報上影響國際貿易上之信用,監察院是國家最高監察機關,該院一點法律常識都沒有,將臺銀放款情事刊登報上公開發表,違背刑法第三百十八條之規定:「公務員或曾任公務之無故洩漏因職務知悉或持有他人之工商秘密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絇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六、各機關對稅務案應慎重處理,明察其實際情形,目前法院受理中之三聯發票案件之罪人,豈非稅務人員一張交買貨人、一張留作存根、一張繳稅捐處歸戶,但其罪惡係稅捐處人員竊售意獲利而為者,淹沒公家證據的稅徵人員應否槍殺;七、關於公司行號之工廠登記及增加資本變更登記等之手續,各縣市建設局鄉鎮公所及稽征處,應秉迅速實簡辦法,以臻便民之旨;八、省府特撥專款,補助臺中市開闢道路並建設為三大都市之一,承蒙黃主席重視並答應,惟至今仍未多編建設費;九、多造林、減伐木為原則,並保護山林之茂盛,以利保持水土,使臺灣成為真正之寶島,而引誘國際旅客來臺觀光,吸收外匯;十、本省被洪水損害之河川應毋速修築並開發溪埔,以利增加耕地,多植農產物,維護農業經濟之發展,並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及安全;十一、政府應加強管理各火車及汽車站,嚴格取締扒手,並移送法院重刑辦理,而早日消滅惡徒;十二、本省在日據時人口數共五百萬人,自彰化至高雄設有雙線鐵路,第二次世界大戰時,改為單線,但路面仍係二條鐵軌之設備;十三、飭令警務處長嚴格取締警察人員之違法,有部份警員結交不法之徒,意圖非法之利,並不盡執行警政責任,軫人民不安;十四、警察負責地方之治安,為人民之褓姆,應維持各種之秩序及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在有部份之警員已變成以罰款為專業;十五、現時失業之省民,近二百萬人,生活不安定者,約有五百萬人,所以貪污、慣竊、流氓、太保太妹、詐欺、扒手甚多,有何善策是抓獲後不監禁,施刑而是代其設法謀工作 ;十六、查本省係屬海島,土地有限,人口之密度,佔世界第二位,有部份人士提倡「節生政策」,為希望採用「放生政策」以維人道。

一、本省基於三民主義之各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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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識別:003-03-04OA-12-6-8-00-0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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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方面:一、請指撥專款完成臺東縣卑南溪清水計劃;二、請撥款興建臺東鎮利家堤防尚未完成階段之第一號堤防再予加?建設;三、請指撥專款延長興建知本溪南岸美和堤防三百公尺;四、請擬款補助清除卑南圳幹線及興建各處之排水溝;五、請全額補助興建萬安溪兩側之防洪堤;自來水建設方面:一、請撥款修建臺東縣鹿野鄉自來水工程;二、請撥款興建臺東縣大武鄉尚武村自來水興建工程;三、請撥款補助修建臺東縣東河鄉隆昌村之自來水廠;四、請撥款建設太麻里鄉新舊香蘭自來水工程;農村電化問題:請撥款建設太麻里至大武農電幹線,其餘工程費依照農電配合辦法由地方自行負擔;關於農業用水水費問題,為體恤農民苦情,水權費應免征或緩征。 

水利方面:一、請指撥專款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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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識別:003-03-07OA-15-6-4-00-00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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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屆第九次大會第十五次會議紀錄:甲、報告事項;乙、審議事項:壹、審議五十七年度本省基隆港務局事業預算案;貳、審議五十七年度本省高雄港務局事業預算案;?、審議五十七年度本省花蓮港務局事業預算案;肆、審議本省五十七年度稅捐稽征基本預算案;伍、審議本省五十七年度河防基金預算案;陸、審議五十七年度本省曾文水庫工程局事業預算案;柒、審議本省五十六年度農林廳種苗繁殖場修正預算案;捌、為補助內轆市場工程費款一三三、○○○元請同意先行墊撥施工案;玖、為檢送五十六年度社會福利基金省統籌部份款項撥補各縣市局金額表請審議見復案;拾、為協助各縣市興建國校教室以消除三年級以上二部制教學一案函請查照案;拾壹、為本省待售苗栗製藥廠內軍眷佔用戶擬給予搬遷補償費以利騰空出售請同意由省庫墊款支付案;拾貳、為東部土地開發安置退役官兵部份土地開發資金之財務分擔原則一案,函請查照案;拾?、為省社會福利基金工作計劃預算?除之人事費事務費其中五十六年一月至六月部份請仍在省社會福利基金開支請查照見復案;拾肆、為觀光局五十六年度追加預算經酌視業務需要陸續由省庫先行墊借函請查照備查案;拾伍、准函為請將五十四年度本省各機關附屬作業組織暨其他特種基金綜合決算書審核報告提前送貴會審議一案復請查照案;拾陸、為鐵路局解決客運困難擬自籌款項先購客車乙部份以應急需函請察照惠賜同意備查案;拾柒、本府為實施澎湖農業建設基本方案擬請貴會同意在追加預算法案未完成程序前先行墊款辦理案;拾捌、為基隆港東防波堤遭颱風損害搶修工程費七○萬元請准由基隆港務局墊款辦理列入預算歸墊乙案函請查照同意案;拾玖、為高雄港務局開發一號挖泥船專用錨船及陸上排泥管擬先墊款辦理一案函請同意惠復案;貳拾、為貴會第三屆第九次臨時大會附帶決議請政府責成裕隆研究改善汽車產品減降價格一案函請查照案;貳拾壹、為抄送審計部審核臺灣省林務局五十四年度決算審定意見函請查照案;貳拾貳、為檢送國省合營事業機關六單位五十六年度營業預算書暨立法院審議意見函請參考案;貳拾?、准經濟部函據臺肥公司呈擬調整資本總額為二十億元請惠予同意一案函請查照案;貳拾肆、為本省煤調會擬申貸中美基金貸款一案函請查照惠予同意辦理案;貳拾伍、為菸酒公賣局擬出售樟腦廠現址廠房倉庫及基地一案函請審議同意惠復案;貳拾陸、議員黃占岸等擬具本省樟腦事業輔導問題研究小組報告書提請核議案;貳拾柒、為本省檢驗局奉令改為經濟部商品檢驗局一案函請查照案;貳拾捌、農林、建設審查委員會研擬檢驗局問題研究報告書提請核議案。

第三屆第九次大會第十五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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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識別:003-03-09OA-17-2-2-01-00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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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官員利用機會,勾結、貪污、滅公、舞弊等案件,尚有不少,懇請黃主席飭令有關單位嚴格取締,以維政府之威信;二、請嚴令督勵神聖之選?,並取締誹謗行為,以保障守法節約之候選人能得當選,必能助長良好政風,而減少黑社會組織之擴展,使為政者得超然之順利推行政令;三、建議中央與地方之權限,應分層立法並執行;四、憲法原將地方財政及稅政分別賦由省及縣立法權,這是期待切合地方實情,免致偏差,現在我們實際上一律都是由中央代為立法,地方情形一知半解,到實行時弊端橫生,因難重重,這是很不應該的現象,值得我們檢討;五、依據土地法第一九○條,土地改良物稅全部為地方稅之規定,係指房屋稅,極其明顯,豈有由中央立法之理?且其立法稅率過高,違背民生主義之居住政策;六、查土地法第一八五條之規定:建議改良物得照其估定價值,按年徵稅,其最高稅率不得超過千分之十,同法第一八七條又有明文規定,建築改良物為自住房屋時,免予徵稅;七、現時依中央立法,營業用房屋之稅率為現值千分之三十,合法登記工廠直接生產部份減半,自住房屋之稅率為千分之十三點八,均應再加教育捐百分之三十,使人民無力負擔;八、公務員從執行職務之罰款金額中抽分之制度,請中央早日廢止;九、政府發掘財源,應由經濟建設取得,或在全民所得中公平計課負擔,而非對單方面?手課專稅;十、請求中央准許五年專科畢業生得經考試插班於大學院校之日夜間部,就讀學士之學位,以增加深造之機會;十一、擔任教育之人士,應發揮孔子之精神,培育下一代優秀人才,教育確係建國之本,並非營利之目的,須供給良好之教材,盡責指導,使全般學生理解,始得學以致用,而達到成功;十二、建議黃主席實行都市重劃政策,先將臺中至梧棲間之大肚山平野?地,改為工業區及住宅區,以符良田不建屋之原則,並使鄉村都市化,其用水由達見水庫導引供用,決無憂慮;十三、在臺北市之省級機關,請陸續遷移臺中,以便利工作,並節省不少交通費,而繁榮省都;十四、政府應積極致力於農、漁、牧等產品之增加,以供民食,以及大量加工外銷,多得外匯,而充裕國庫,農漁民工作辛勤,政府應依法保障其福利,並鼓勵增產,使農漁民安心勞作;十五、對於農業漁畜牧業之貸款應為最低利息之優待,至於各種物資之供應,亦應廉價配銷;十六、鐵路局應增加車廂及車次,其保養及衛生必需加強督勵,以提高效率;十七、公務人員應遵守蔣總統之昭示—新、速、實、簡,並遵守黃主席之口號—崇法務實,如玩法者,予以處罰;十八、對於公務人員之管理,應實行訴願法第十二條明文規定「公務員因違法處分或不當處分,應負刑事責任或應付懲戒,由最終決定者之官署於決定後送主管機關辦理」,以維公允。

一、官員利用機會,勾結、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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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識別:003-03-10OA-18-6-8-00-01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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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方面:一、目前我政府正加速發展工商業,提高國貨品質,應請改善勞工生活,提高最低工資,新臺幣六百元以上標準實現問題;二、查本省各縣市勞工之家,因理事長及承辦人員不諳法律手續,致被臺中縣稅捐稽征處裁定罰款共計一三七、五一一.六○元,送財務法庭強制執行,通知拍賣勞工之家,因此全縣勞工聞知均惶恐不安,為安定全省六十餘萬勞工心情;特提三點意見:1請政府迅速重聲前令,勞工之家不得視為總工會財產;2如因理事長及承辦人員有玩法漏稅失職等情,應由其本人負責;3對臺中縣總工會罰款問題,請飭令財稅機關協調處理,迅速撤銷拍賣勞工之家;農林方面:一、為確保經濟繼續發展,必須加強糧食增產,應請政府提高合理收購稻谷價格,並降低各種肥料價格,提高農民收益,安定農民生活問題;二、建議在政府已策劃辦理中之林地土地,早日開放平地人民放租放領,以安民心投資,以利增加生產,充裕國庫,保持水土,而防火災,是否早日可以付諸實施;建設方面:一、自「八七」、「八一」、葛樂禮颱風災害以來,對中部地區人民財產以及國家復興經費損失至距,而政府近年來對大甲、大安、大肚三大溪流修建經費預算很少,應請飭令水利局迅速調查修理,預防水災,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二、現正推行農業社會轉入工業社會中,以求發展工商業的經濟建設,而安定重小工業,為適應需要,本席有幾點改進意見:1請令飭唐榮公司早日建設完成煉鋼鐵工廠;2請政府保護工業發展;3請政府早日頒佈合理生產重小工業研究費;4請政府輔導中小企業發展,早日設立輔導基金;5請政府在每年公費留學生僅有十名提高一倍指定為工科留學生員額,並請增加大專、高工、工科學生錄取人數,以利重小工業之需;三、促進工業發展,提高就業機會,解決失業痛苦,利用剩餘勞動力,有效運用土地,拓展新工業區,繁榮地方經濟問題;交通方面:一、最近聞鐵路局為發展計劃,已向世銀申請第二批貸款美金一千七百萬元,本席認為該項貸款,如獲確定,應作有效運用,並請繼續申請貸款;二、為配合大甲溪綜合開發,發展中部工業,繁榮地方經濟,應請政府?速重建臺中港及梧棲漁港;財稅方面:一、查五十七年度上期甲種車輛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限於元月底即將屆,因屆時適逢農曆春節,請主席體念商艱,准予將原定限期延長至二月底截止,以免遭受滯納處分。

民政方面:一、目前我政府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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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識別:003-03-10OA-18-6-8-00-0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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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屆第一次大會第三十八次會議紀錄:甲、報告事項;乙、審議事項:壹、審議交通類人民請願案;貳、審議交通類議員報告案;參、審議預決算案:一、檢送五十七年度本省地方總預算第三次追加預算案函請審議見復案;二、檢送五十七年度本省地方總預算動支預備金第二追加預算案函請查照審議見覆案;三、檢附貴會審議五十七年度省地方總預算動支預備金第一次追加預算附帶決議處理情形表;四、為衛生處編送彰化醫院開辦設備費追加預算未完成法定程序前惠允先行辦理案;五、據臺灣銀行呈為擬更新資料處理設備其購置預算不足部份先以預付款支付一案函請查照同意見復案;六、函請惠予同意貸款購置中興新村密封垃圾車道路清掃車案;七、檢附貴會審議五十七年度本省地方總預算總論及附帶決議處理情形表;八、為函送臺電公司最近三年來發電用油用煤數量及單位成本資料一案;九、為檢送貴會審議五十七年度省營事業機關綜合預算案附帶決議辦理情形彙總表函;十、據交通處呈為基隆港務局申請向土地銀行貸款建築拆遷眷戶住宅一案;十一、據交通處呈為基隆港務局呈請自行墊款擴建谷倉及包裝倉庫一案;十二、為本府煤調會擬續五十七年度中美基金貸款一案;十三、據本府交通處案呈高雄港務局擬貸款新臺幣七、二○○萬元提前興建散裝谷倉一案;十四、為臺灣鐵路局承購陽明山管理局代管臺北縣有土地所需購地價款擬由本府先行在統收統支專戶內計算墊付俟補列五十八年度預算歸墊;十五、為鐵路局擬增購客車一百輛;十六、為本府印刷廠擬議價訂購空鉛精造樣品一案;十七、為臺灣土地銀行租用陽明山管理局代管臺北縣有土地擬於購買所需地價款,由該行先行墊付俟五十八年度補列預算歸墊一案;十八、准臺灣省政府函復貴會對五十五年度臺灣省營事業機關綜合決算審核報告內有關大雪山林業公司之審議意見;十九、為檢送五十七年度本省各機關附屬作業組織暨其他特種基金綜合預算附帶決議處理情形表;二十、為農業試驗所平鎮分所等單位五十七年度作業預算變更機關名稱一案;二十一、為檢送觀光局觀光劃刊社五十七年度附屬單位預算書等送請惠予審議;肆、審議政府提議案:一、為菸酒公買局擬出售臺北菸廠經管省有土地一案;二、為臺灣銀行鳳山分行管有舊行舍房地擬與彰化銀行管有臺南市建業段土地交換產權一案;三、為省為省屬有關單位提供省有土地與美國大使館所有介壽路土地辦理交換一案;四、為臺灣省農工業公司擬出售三筆房地一案;五、為物資局呈請出售經管省有房屋一案;六、據本府教育廳呈為省立花蓮師專舊地上所建省有房屋擬贈與花蓮縣政府設立九年國民中學之用一案;七、為菸酒公買局經管公私共有持分土地辦理分割登記一案;八、為林務局大甲林區管理處經管座落臺中縣省有土地擬予處分一案;九、為臺灣土地銀行管有高雄市前金段等土地七筆擬同意由高雄市政府收購使用一案;十、為臺灣銀行管有基隆市中濱段七六號等土地九筆擬予處分一案;十一、為煤調會擬將該管臺北市重慶南路三段九巷十一號等省有房屋予以出售一案;十二、為臺中縣政府代管國省共有及省有非公用土地一批擬予出售一案;伍、其他事項:一、臺灣省會第四屆第一次大會省政府主席施政報告審查;二、本會第三屆第十次大會駐會委員會決議案件及本會五十七年上半年度處理人民請願案件;丙、臨時動議:議員李建和等動議請政府對淡水洪水平原管制區於報中央核定前再明察實情縮小管制範圍以恤民艱案;丁、選舉事項:選舉第四屆第一次大會駐會委員九人,法規研究委員九人,公營事業委員五人。

第四屆第一次大會第三十八次...

  • 描述說明:版本:原件
  • 資料識別:003-04-01OA-19-2-2-01-0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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