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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謝清雲質詢:關於維護治安及交通管理問題;關於李裁法偷渡案、黑狗林案、高金鐘越獄案,走私頭目詹德旺案等大案,為何未能偵破?關於李裁法偷渡案,貴處的檢討結果如何?在臺灣費了一個月仍緝獲不到,而李犯一到香港沒幾天,人家就把他捉到並且送回台灣,這在國際警察上及國際治安,是不大好看的;議員吳一衛質詢:關於李裁法這案子,恐會虎頭蛇尾,因被害人已告死亡,在臺也無親屬代其伸冤,李裁法可任意辯解,不知要用援用何條處刑李裁法?是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議員章博隆質詢:高金鐘到現在還不能逮到,蘭嶼是個小島,如發動青年服務隊去圍捕,一下子就可以捉到;致於李裁法問題,主要是不是因民眾與警察有隔閡所致?是否老百姓明知他藏匿之處所而不報告警察?所以警民連繫問題,應該要檢討的;議員陳火土質詢:關於宜蘭縣蘇澳中學老師魏永川在車站被鐵路警察打得氣息奄奄,其友人代向警察求情,請准予先行住院後再行取口供,但為警方所拒絕,其理由安在?凡民意代表認為應予糾正之事項,即使事過三年也要糾正;本案既經議會提出,當時即應會同本會派人組織專案小組調查,請貴處重新派人會同本會組織小組調查;議員謝清雲質詢:對於小偷問題,有什麼有效防偷計劃及處理?議員吳一衛質詢:如果警察真的打人,警察局長出面和解,是否係包庇部下舞弊?關於公路局倉庫失竊的事情,所失竊的都是很大而重大的東西,非破案不可;議員黃光平質詢:警察所推行的各種工作裡面,競賽很多,執行的結果,是有偏差,使老百姓與警察人員兩受其害,本席不反對警察舉行各種競賽,但技術上必須要研究;關於小偷案件很少有破獲的,最近張處長說要簡化報竊案件,貴處對該辦法應多多宣傳,使大家知曉;議員林亮雲質詢:關於竊盜或刑案,本席認為第一要訓練高明的刑警人才,善用科學方法和技術,以應付需要,第二要加強各地刑警的破案工具設備,可在預算內編列足夠金錢來做這件事;議員白世維質詢:我個人感到刑警總隊以往比較刑警大隊要有效力,希望能恢復用刑警總隊的組織;其次,警察和法院是不協調的,我們這邊抓,法院那裡放,故檢警的聯繫工作應再進一步加強;公路警察在其執行職務範圍內,應和當地警察單位取得聯繫,一旦發生事故,地方警察對公路警察的協助自然比較方便;警察工作以當地的人來擔任比較適宜,因對該地風俗、人情、地理等比較熟悉,故請多培養省籍青年來做警官;議員蔣天將質詢:小偷因經濟情況不好,越來越多,在就業機會沒有辦法解決的時候,問題便一天天增加,希望警察要加強巡邏;小偷猖獗的原因是對其處罰太輕,可規定辦法,慢慢加重處罰;議員洪掛質詢:警察取締交通事件,因其有自由裁量之權,往往會做不合理的決定,警察當局也許有心合理、合法、合情去做,但執行的人?往往發生偏差,請設法糾正這一類不良的風氣;議員賴樹旺質詢:希望副處長在舉行各地方警察首長會議時嚴令各地糾正不良作風;議員朱萬成質詢:請問副處長有無辦法整肅警紀?小偷問題也一再不能解決,正風氣為治本的事,拜託處長要從治本方面多努力;議員謝清雲質詢:關於交通警察獎金問題,現在分配情形如何?今年分配多少?今後有無廢止之意?查報費百分之四十,一年收多少?對於預防車禍發生之記分問題,實施以來之效果如何?希望在未廢紙漿金制度以前,取締態度用輔導方法,對少數人及貨物之超載不要處分,予以勸導即可,而對超速、超載者,則應取締;關於起用本省警官問題,希望警務處加強起用本省籍高級警官;議員陳火土質詢:在臺北市電影院附近,計程車、小包車可以自由進出,只有三輪車不准進入,是什麼理由?三輪車在交通上會引起什麼危險?議員陳新發質詢:第一點請教副處長對於任意停車記點辦法是否有必要放寬規定;第二點關於違反交通規則取締問題;第三點關於超速取締問題。

議員謝清雲質詢:關於維護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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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識別:003-03-02OA-10-6-2-02-01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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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黃高碧桃質詢:一、省立彰化醫院何時興建?二、關於本省醫政藥政問題;三、衛生所應歸衛生局管,事權才能統一,辦理醫藥行政才有效率;關於取締密醫,最好通過醫師法,立法院的事情恐怕沒有這樣快,所以你們先做一個單行法規出來,送本會審議,取締方面,才有實際有效;議員林明德質詢:一、衛生工作很難辦,但許處長對於衛生工作,在治標及治本方面,都有很好的成就,不過在執行方面,仍有困難,希望再予加強,像改善飲水問題;二、食料的品檢查問題,為大眾衛生安全,應加強食料品之檢查,過去亦訂有對食料品檢查計劃,希望仍照計劃嚴格執行;議員鄭大洽質詢:一、衛生所是民政廳管,還是衛生處管,我認為應屬衛生處管才有道理;二、關於環境衛生是鄉公所管,還是衛生局管?三、關於不實醫藥廣告,衛生處應予禁止,以保護病人健康;四、澎湖醫院整修迄今仍未辦理的問題;議員吳一衛質詢:關於隨便刊登醫藥廣告問題,衛生處為何不設衛生警察來辦理?議員黃奇正質詢:一、關於擬定單行法規,提出議會討論以加強取締密醫問題;二、衛生所應屬衛生處管轄,並設置衛生警察,加強取締密醫偽藥,外國來的藥物,也需要衛生處檢查合格發表,才能安心購買;三、對於奇形怪病,需要大量醫藥費,政府有否特別救濟法,予以協助;議員張富質詢:關於桃園縣楊梅鎮四維新村的飲用水問題;議員陳重光質詢:一、關於沙克疫苗問題;二、關於結育問題;議員白世雄質詢:一、關於一般衛生行政人員工作情緒不高的問題;二、關於環境衛生問題;三、衛生單位應取締不實的醫藥廣告,以免影響社會善良風俗;議員謝貴質詢:第一點、關於性病問題;第二點、對於結核病患者管制情形問題;議員張文獻質詢:關於中央市場環境衛生問題;關於勞工保險問題;議員陳重光質詢:一、以前有環境衛生督導團,不知是否依然存在?二、中央市場環境衛生問題。

議員黃高碧桃質詢:一、省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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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識別:003-03-06OA-14-6-2-04-00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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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對在法院公證結婚的蘭嶼人

第一對在法院公證結婚的蘭嶼...

  • 主題與關鍵字:其他
  • 描述說明:摘要:周朝結與謝清美的結婚照,及其紀神父其他學生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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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長交議:臺北地方法院檢查處函為偵辦廖大鉉等貪污一案任需傳喚貴會楊玉城,必要時或將依法逮捕或拘禁,特函請許可案;議員賴榮木、葉炳煌、陳火土、李建和、陳新發、吳一衛、徐堅、許世賢、葉寒青、陳重光、李源棧、黃堯等參予討論;大會決議:一、本案應依法處理;二、同意授權議長、副議長向司法機關洽詢後裁決,並提大會報告。

議長交議:臺北地方法院檢查...

  • 描述說明:版本:原件
  • 資料識別:003-03-06OA-14-6-4-00-00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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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名:司法院組織法令案(001-012071-0064)

卷名:司法院組織法令案(001-...

  • 主題與關鍵字:關鍵詞:司法-法規、司法-法令
  • 描述說明:內容描述:司法院組織法修正,司法院書記官暫行任用規則,立法司法監察考試四院秘書長晉...
  • 資料識別:典藏號:001-012071-0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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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議最高法院侵害言論自由駁回「蔡、許台獨案」之上訴

抗議最高法院侵害言論自由駁...

  • 主題與關鍵字:議題:人權工作須知、政治犯救援
  • 描述說明:內容描述:台權會對於最高法院駁回「蔡、許台獨案」的上訴表示嚴重抗議。
  • 資料識別:B016-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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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賴榮木質詢:第一點,國父一百年誕辰紀念,經費兩百多萬元補助宣傳費,據新聞的報導,是補助一家民營報館;請問廳長,有無此事實?如果有的話,是補助那一家報館?第二點,關於這筆款,宣傳費二百多萬元是如何報銷?請新聞處長先答復一下;請教教育廳廳長關於學校方面,教職員假如自己要求沒有達到目的,那麼他就提出密告,向各方面密告,同時又一方面投書到議會,亂七八糟地做,關於此事,希望廳長要查,如果查有事實,應送法院依法辦理;二、請教育廳長嚴格禁止男女學生涉足營業舞廳之問題;三、改進當前教育問題:提高師資素質,改進教材教法;四、糾正不良教育風氣;五、加?保健教育以保學生健康;六、正式師範畢業因故中斷任教之績優代理教員應請予以補缺派用,或繼續代理任用;七、關於教師福利基金管理問題;〈新聞處周處長天固答覆:關於光復二十週年慶祝的經費以及國父百年?長慶祝的經費使用的情形,這筆錢是支援中央的款項〉;議員葉炳煌質詢:中央亦有一位,我們這筆錢是給中央,不是我們發的,但是報銷是怎樣報銷呢?支援中央是協助中央的意思嗎?議員吳一衛質詢:國父是中華民國的,中央亦有預算,每年已有三十幾億協助中央,對於國父偉大的宣傳,何必將其責任推給省政府新聞處,請新聞處周處長將內容公開發表,請你說明;議員徐輝國質詢:這個預算應該要經大會通過了以後才可以補助另外的單位,這個預算沒有通過,又用在什麼地方,你新聞處怎麼可以補助中央呢?議員李建和質詢:處長,你現在答覆這問題,答的非常地囉囉嗦嗦,他問你二百萬元補助民營報營,到底你補助那一家?議員張富質詢:?然是補助中央,自然應由籌備會名義撥出去,為什麼用新聞處的名義撥出去,這是沒有道理的;議員李源棧質詢:現在此事是中央辦的,我們補助它兩百萬,依我的看法這不是你處長本人有辦法可以補助它,那麼這件事情是誰決定的,是總幹事?抑是主任委員?議員陳火土質詢:我們議會同仁均是當籌備委員,所以我們議會同仁都不反對這筆錢,因為你的說明不大清楚,你要老老實實地說出來;議員梁許春菊質詢:關於這兩百多萬元的問題,在預算審查委員會審查教育預算的時候,成功大學只有三萬元,那麼記念國父的費用,我記得每個人都捐了幾千元,政府還編列了六百萬元,所以究竟內容如何?議員陳筆質詢:依理應經議會通過後才能把這錢撥出去,沒有經過議會通過,主席把這錢撥出去,把議會的權剝奪了,太不應該,這一點各位同仁意見如何?是否叫他把這錢退回重審?議員葉炳煌質詢:請教處長因為什麼事情需支援中央報??報?在什麼時候移交中央管理?中央直接補助報?在何時改變的?議員李源棧質詢:不能拿我們臺灣省民的錢去辦一個報?,將來利用這報紙講大話,假如的確有這回事,你應予以反對;議員徐輝國質詢:希望主席邀請光復節籌備會的總幹事前來我們說明,何以審查通過?議員王國秀質詢:今天我們會議太多,使大家推?責任,而不求解決事情,也是不一政治通病;議員黃堯質詢:現在是質詢期間,我們討論這問題的預算還沒有通過,這案是否先予擱置,俟審查預算的時候,再請光復節籌備會的總幹事前來說明?如何請大家公決。

議員賴榮木質詢:第一點,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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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識別:003-03-07OA-15-6-6-00-0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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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計劃興建第三國際港,候補地預定臺中港、淡水港、蘇澳港,在此三個地內中選擇最具有經濟價值,符合我國情之需要者,擇其一,業已招聘外國專家從事調查研究,本席在交通質詢時,一再表示,本席並不堅持要求政府應在何處建,只希望為政者,提出政治良心,治理國政,是非分明,以實情提出報告,公開討論:一、臺中港之沿革:臺中港之命名,乃光復後我政府接收日人興建在梧棲鎮新高港之改稱;二、破壞建設:光復後地方不肖分子,砍樹伐木,佔為田地與養魚池,日人見此景況,不敢阻止,我政府接收人員接收後,與地方不肖分子,將築港所有資材,及建設破壞變賣,囊括殆盡;三、光復後民意代表建修復臺中港;四、光復後臺中港船舶出入之輻輳:光復後,大陸通商頻繁,每日各種船舶,大大小小約有數百艘,出入停靠臺中港,梧棲一時非常繁榮,及至大陸淪陷,交通中斷,故再趨於沈寂;五、連續十五年來繼續調查研究臺中港得到良好之結論:以湯教授等為主體,負責研究調查,費了十五年之時間,花費莫大之經費,試驗模型,製成每年風速潮差漂砂等之紀錄,已得到很滿意之結論;六、訪問基隆港務局長:前月中,中縣委員一行,訪問曹港務局長於辦公室,承告謂臺中港位在中部,各公路均已完成,地位適中,內陸交通方便,腹地廣闊,具有政治經濟最優良之地點;七、院轄市議長往日本活動左右人選造成國恥:報載為爭取第三國際港建在淡水,張祥傳以議長之尊,親往日本活動,左右日本政府指派人選,此等辱國行為,實非我全國人民所能諒解;八、立法院交通委員會組團考察臺中港;九、曹港務局長簡報之摘錄:要興建臺中港必先決三個問題:1.大甲溪、大安溪之規劃;2.須建攔砂丁壩以解決漂砂問題;3.浮復地問題;十、梧棲工程師大力活動;十一、非保密資料而保密用意費解;十二、遺跡歷歷可資證明:臺中港完成五千噸級船舶可以出入之商港有左開之遺跡可以證明,茲簡錄於左:(共十項,詳細請看第十九卷第十八期第七九一頁);十三、曹局長在省議會答本席質詢:(詳情問答請看第十九卷第十八期第七九一頁);十四、臺中港重建之必要性:臺中港有政治經濟良好之價值,且築港技術如漂砂潮差問題亦可容易解決,在建港經費依省政府答質詢謂臺中港重建須四十二億,淡水四十一億只有一億之差更不成問題;十五、中部地區大宗出入原料與產品:中部十宗出產品所佔比率簡錄如下:蔬菜、蜜餞、手工藝品、生果、羽毛、罐頭,以上出口美金一億元以上檢驗局資料;紡織、裁縫機、機器、木材、肥料、玻璃、塑膠、橡膠鞋、亞?、竹製品、雜品、糖米,綜合上述中部地區出口金額保守估計有二億美元佔全國出口金額四四%;十六、建設淡水港並無一個優點可言;十七、排除臺中港重建用意之分析無法洗除瓜李之嫌;十八、風風雨雨中之傳說:淡水建港之說,在幾年前北部有力階級有財階級即已收到消息,大量收購淡水土地大炒地皮,卻是空穴來風,事出有因查無實據;結論:本席羅列臺中建港之優良條件為主席參考,請主席建議中央應以國家百出大計勿為一小部分不肖之徒為個人之發財以緣及活動手段而使各種報告發生不正確之情事貽;對建設臺中港結語補充:日人對於中部築港之重視抱有發展中部之計劃,而且考慮到國防重要產業開發之重要性,省議會歷屆交通小組為求國運隆昌一再建議政府重建臺中港而曹局長是否為個人仕途之利害或受權力財力之壓力,故對於臺中港重建問題如本席在小冊所述明實情加鹽減醋,此可以說不但無視議會之建議,同時埋沒實際之情形,指鹿為馬發生偏差之言論,故政府重大建設不可委任抱有偏見官員來司其責,日人在臺灣有五十年之經歷,了解實情,決非如荷蘭等外國工程師所知其皮毛而遽下斷語,故本席希望政府對於第三國際港之建設應針對利弊,使本省產業均衝發展,同時對國際貿易造成更有利條件,此乃我中部人民所期待於主席;一、建主席轉請行政院對印尼千萬美元貿易貸款及對印尼貿易賒賬保險迅速決定使我國對印尼貿易有利展開;二、建議政府停止准許外國藝人入境來臺賣唱獻技以節省外匯並將本件節約款項轉為增加創辦大學教育資金;三、有關女工赴琉球問題:1.現在本省工業正突飛猛進,女性勞工極其需要頗有供不應求之時,政府竟捨本取末讓大批女工出國幫人家忙;2.琉球的糖、鳳梨罐大部銷日本而且有優惠的條件,說起來是我國糖、鳳梨銷日的勁敵,現在政府竟也准他們去幫人家來打擊自己;3.出國的女工們以美元計算工資為號召相當有魅力,對鄉下來說是非常令人嚮往,但是實際爭回來的外匯究有多少?4.如果不予適時制止一定會刺戟我國工資的畸型增高,甚至超致勞力的不足等嚴重後果顯而易見;四、建政府凡任鄉鎮長五年以上者得任用農會總幹事,以資鼓勵提高公務人員士氣;五、建主席對於五十六年度鄉鎮長考績良好者,應發放獎金以資鼓勵。

政府計劃興建第三國際港,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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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識別:003-04-01OA-19-6-8-00-0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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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屆第九次大會駐會委員第四次會議紀錄:報告事項;審議事項:壹、議員報告案:一、議員陳新發等擬具臺灣區蜜餞工業同業公會請願案研究小組報告書,提請審議案;決議:送請政府辦理;二、議員林傳旺等擬具許春風請願案協調小組報告書,提請審議案;決議:修正通過:送請政府按實際損害予以補償;修正部分:協調報告一項處理意見中「在貝絲颱風侵襲本省前……即將侵襲本省」一段?除;並將「不加於防備」一句,修改為「無法防備」;又在後段,計房屋部份二十四萬二千五百元」一句?除;並將「當予折衷……較為合理」一段,修改為「按實際損害補償二萬五千元」;三、議員蔡建生等擬具員林公路監理站興建辦公場地問題協調報告書,提請審議案;決議:修正通過:照本會專案小組之協調結論,送請政府辦理;修正部份:報告書協調結論第一點末句,修改為「同時即可再動工興建」;貳、人民請願案:一、嘉義市第二信用合作社監事林山生等請願:為擁戴行政院長蔣公領導推行革新政治,提高行政效率,請督促省財政廳,嚴令所屬切實改革推諉不負責任敷衍了事之陋習由;決議:送請政府依法迅速辦理;二、葉元波請願:為請撤銷雲林縣政府征收豐田段一七○七號等一七一筆面積三八、一八一六公頃土地為豐田工業區處分、或提高地價,並籌備有關人員違法案件,主持公道由;決議:本案已依法提起訴願,復請願人靜候訴願會處理;三、許玉進等請願:為水利局第七工程處所定高屏溪田洋子堤防工程受益費征收範圍,有失公允,請求賜予主持公道由;決議:一、組織三人專案小組調查,並推林傳旺(召集人)、葉寒?、林蔡素女等三位議員為委員;二、在專案小組未提結論前,應請政府飭令屏東縣政府暫停執行征收工程受益費;四、簡東幸等請願:為請准予促使免繳高屏溪田洋段堤防工程受益費,以減輕農民生活負擔由;決議:本案?交許玉進等請願案專案小組調查;五、鄭媽甜等請願:為竊民等所有漁船震益財號、新發漁號、二號金進財、二號瑞得添、新隆興號、來財成號、正益財號、東海發號、二號勇成發、永達號,懇請貴會准予延長辦理漁船過戶期限,以利出海作業由;六、伍萬來等請願:為竊民等所有漁船順發隆號、海豐漁號、金同益號、震吉成號,懇請貴會准予比照酌情延長辦理漁船過戶期限,以利出海作業由;決議:(一)鄭媽甜等十名請願案部份:送請政府酌予展延期限,准予辦理過戶手續,並准在漁業執照加註兼營拖網漁業,以利其出海作業;(二)伍萬來等四名請願案部份:送請政府研究;七、大同碾米廠負責人郭荀揚請願:為竊廠辦理公糧經收保管,加工稻谷短少損害,飭以高價賠償乙案,懇請鈞會主持正義,准依標準價格折賠或以購買實物償還,以結懸案由;決議:本案業經法院判決,復請願人依法不能受理;八、阿里山遊覽汽車有限公司籌備處代表人許?富請願:為申請設立「阿里山遊覽汽車有限公司」,屢受交通處、公路局、農林廳、林務局等機關之刁難,不服提出請願由;決議:組織三人小組調查;九、洪榮村請願:為五十噸以上,一百噸以下之遠洋作業漁船,因臺灣省交通處曲解法令,致新建造之漁船,無法出海生產,請求補救由;決議:送請政府研究辦理。

第四屆第九次大會駐會委員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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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識別:003-04-09OA-27-2-3-01-0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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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省政府檢送本省實施都市平均地權地區,請審議案,經決議,石門實施都市平均地權由本會實施都市平均地權區域調查小組先行調查,本案第二、三期實施區域另行訂期調查,並推請民政審查委員會議員謝清雲(召集人)、黃光平、財政審查委員會議員黃占岸、吳一衛、建設審查委員會議員許新枝、陳興盛、農林審查委員會議員吳泉洝、賴榮木、教育審查委員會議員王國秀、李雅樵、交通審查委員會議員李建和、黃堯等擔任,擬具石門地區調查報告書,經決議,送請省政府辦理。本會檢送都市平均地權計劃區域概況調查表,函請第二期實施地區新莊等十九鄉鎮公所惠填送會。暨函送都市計劃區域概況調查一覽表,請新莊等十九鄉鎮公所查記送會。經該小組實地調查第二期新莊等十九處,並擬具報告書,送請省政府辦理。暨省府函為第三期實施平均地權地區,請辦理案,經決議,移請平均地權地區調查小組審查,並函請公館鄉等鄉鎮惠填都市平均地權計劃區域概況調查表,經該小組謝清雲(召集人)議員、黃光平(代召集人)議員等十二人實地調查,擬具報告書,經決議,送請省政府辦理。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及大甲鎮民沈火清函為申請查明大甲鎮是否列入本省全面實施都市平均地權首批三十個地區案。

臺灣省政府檢送本省實施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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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識別:0031230053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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