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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屆第一次大會駐會委員會第一次會議紀錄:甲、報告事項;乙、討論事項:一、莊明鏡等四十二人請願為甘蔗包作業所得稅請政府減低課征標準以保工作而解民困案;決議:送請政府照本請願案減半估價辦理;二、黃萬子等請願為民等遭受漏稅嫌疑將予罰鍰請轉請省府明察冤情以恤商艱案;決議:推請黃運金〔召集人〕、陳筆、姚冬聲三議員組織小組研究報會再議;三、王有請願為合法優先承購國有特種基地,因主辦機關違背職務再行出售第三人致合法權利受侵害曾向主辦機關請求合理解決已經多年無效敬請准予審理議決移送主辦令部屬迅予切實辦理;決議:送請土地銀行負責解決;四、施柯請願為轉請臺灣土地銀行公產代管部准請承租或承購日產房屋案;決議:推請郭國基〔召集人〕、呂錦花、郭岐、陳愷、姚冬聲組織小組調查報會;五、張浩然請願為公產代管部基隆辦事處未能秉公處理出售致使請願人遭冤屈敬乞主持正義案;決議:推請張振生〔召集人〕、張富、謝清雲三議員組織小組調查報會;六、唐傳宗請願為土地銀行公產代管部誤售臺北市十二甲段四三一-一地號合併換取地致使地主不能行使所有權依法提起訴願以期合理解決案;工、唐傳宗請願為前臺灣省政府公產管理處誤售請願人所有座落高雄市三塊厝段一○○一號土地一筆請決議由政府撥地交換補償以維人民權益而昭政府威信案;決議:推請黃占岸〔召集人〕、林澄增、張富、陳世叫、葉寒青五議員組織小組調查報會;丙、其他事項:決議:一、請政府各單位首長對本會決議案,應力求迅速切實執行,並請於第二屆第二次大會工作報告時,將本會第一次大會決議案辦理情形,切實提出報告;二、省對本會決議案辦情形報告書,請提早送達本會;三、省府本會決議案辦理情形之答覆,由秘書處分類統計通知各議員;丁、臨時動議:決議:請臺灣產物保險公司負責人,於下週駐委會列席說明。。

第二屆第一次大會駐會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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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屆第五次臨時大會第五次會議紀錄:甲、報告事項;乙、審查事項:壹、審議民政類省府提議案:一、省府檢送「臺灣省公私立救濟育幼院(所)院(所)童升學請領公費辦法」修正案擔審議案;二、省府函送臺灣省社會救濟調查辦法修正條文提請審議見復案;貳、審議民政類議員報告案:一、議員黃運金等擬具藝林舞蹈研究社請願案研究報告書提請核議案;二、議員陳新發等擬具汽車駕駛人記點處罰規定專案研小組報告書提請核議案;參、審議財政類省府提議案:一、省府函送修訂臺灣省各縣市財政收支監督辦法提請審議案;二、省府為財政部函以五十四年度本省應停征木材貨稅協款五千四百萬元提請查照同意案;三、省府函為桃園縣大溪鎮缺子段缺子小段五-十二號國省共有土地省府部份請同意出售乙案;四、省府函為臺灣銀行擬與華南銀行交換房地提請審議同意案;五、省府函為高雄市政府開闢三民農地重劃區道路及拓寬中華一、二路擬收購臺灣土地銀行管有土地乙案;六、省府函為菸酒公賣局松山菸廠擬與?公水利會交換土地產權一案;七、省府函為擬出售本府政廳接管原衛生試驗所出租坐落臺南市、高雄市省有土地提請審議同意案;八、省府函為中央信託局原承租省有土地擬出售該局承購提請審議同意案;九、省府函為臺灣土地銀行管有新竹市南門街五十號房屋被退役軍人陶達綱佔用繩訟多年未決擬依照院頒軍眷佔用公產房屋處理原則予以讓售一案;十、省府函為臺南縣新營段一二四○-七號善化鎮善化段二九一-二號茄拔段四二六-一號等省有土地擬予出售提請惠予同意案;十一、省府函為公路局拓寬萬隆至木柵公路擬收購臺灣土地銀行土地八.四七坪一案;十二、省府函為臺灣銀行呈擬讓售臺北市永康街二十三巷十五號房地一案;十三、省府函為北投鎮北投段一一七三-七○、一一七三-七一號二筆省有土地擬予出售提請同意案;十四、省府函送出售北投幽雅路十九號地清冊提請備查案;十五、省府函為主計處擬將經管之泰山鄉竹造簡易疏散房屋撥增臺北縣政府提請審議同意案;十六、省府函為臺北市政府拓寬道路收購臺灣土地銀行管有土地擬予同意一案;十七、省府函為臺灣銀行持有三十八年愛國公債轉投資唐榮公司後處理辦法提請查案;十八、省府函為秘書處經管臺北市臨汽街十九巷十四號等宿舍四棟因基地私有與地主洽妥處理方式提請審議案;肆、審議財政類省府報告案:一、省府函為遵奉院令修正臺灣土地開發信託公司名稱及章程有關條文提請查照案;二、省府函為擬出售臺北市等十七縣市政府代管省有土地一批提請惠予備查案;三、省府函為檢送臺北市等代管省有房屋擬出售清冊提請同意備查案;四、省府函為檢送臺中市等代管省有土地擬出售清冊請惠予同意備查見復案;五、、審議財政類議員報告案:一、議員白世維等擬具中央汽水廠請願案調查報告書提請核議案;二、議員蔡文玉等擬具張騰光請願案調查報告書提請核議案;三、議員許新枝等擬具魏金鐘請願案調查報告書提請核議;陸、審議建設類省府提議案:一、省府函為物資局呈擬處分高雄食品廠房地一案函請審議同意案;二、省府函為擬出售水利局第五工程處八掌溪房屋請予審議同意案;三、省府函為藢資局呈擬讓售省有土地乙案函請審議案;四、省府函為檢送新制定「臺灣省硫磺化鐵產銷調節辦法」草案函請查照審議案;五、省府函為檢送新制定「煤礦礦區調整辦法臺灣省施行細則草案」;柒、審議建設類議員報告案:一、議員白世維等擬具黃排等請願案調查報告書提請核議案;二、議員陳重光等擬具賴樹旺等請願案調查報告書提請核案;三、議員李卿雲、陳重光等擬具唐傳宗請願案調查報告書提請核議案;捌、審議農林類省府提議案:一、省府函為修正臺灣省鄉鎮縣轄市(區)農會會員資格審查規則函請查照惠予提前審議案。

第三屆第五次臨時大會第五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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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屆第一次臨時大會第三次會議紀錄:甲、報告事項;乙、審議事項:壹、審議民政類省政府提議案:一、審議「淡水水上警察巡邏隊組織規程」案;二、審議「為奉院令廢止臺灣省管理藥商辦法及臺灣省查驗成藥辦法二種單行法規」案;三、省府函送「實施都市平均地權條例臺灣省施行細則」修正公佈案請查照案;貳、審議民政類議員報告案:一、議員黃光平等擬具劉賀常等請願案調查報告書提請核議案;二、議員李卿雲等擬具王亦民請願案調查報告書提請核議案;參、審議民政類人民請願案:基隆市第一倉庫利用合作社請願以基隆市政府迫令拆遷為期求社會福利事業免遭毀滅請鈞會主持正義案;肆、審議財政類省政府提議案:一、為臺中市政府代管該市東區旱溪段一二-二號等省有非公用土地一批擬予出售案;二、為農林廳玉山林區管理處經管嘉義市太平段一二○-一號省有土地擬予處分一案;三、為菸酒公賣局擬標售該局南昌街及南海路等省有房地一案;四、為公路局擬出售經管古亭段省有土地一案;五、為彰化縣政府代管省有非公用土地九筆擬予出售案;六、據菸酒公賣局呈報啤酒增產方案;七、為水利局第三工程處擬出售經管省有房地一案;八、為函送本省稅務局組織規程一案;九、為水利局擬將白河水庫不再使用土地予以標售一案;十、函送愛國獎券發行辦法修正草案;十一、為省立中興大學擬出售經管臺中市南區忠孝路一八七、一八九號省有房地一案;十二、為土地銀行擬處分固定資產作為五十七年度資本支出預算資金來源一案;十三、為土地銀行管有高雄市前金段土地七筆擬由高雄市政府收購使用案;十四、為物資局擬出售經管臺北市省有房屋一案;十五、為農工企業公司擬出售臺北市仁愛路房地二筆;十六、為財政廳簽報擬出售省有房地一案;十七、為臺灣銀行擬處分基隆市中濱段七六號土地九筆;十八、為臺灣銀行擬處分省有臺北市撫臺段等土地二十一筆,請同意復案;十九、為臺灣銀行價購鐵路貨運服務所經管臺北市中山北路房屋價款餘數;二十、為警務處擬處分臺北市信義路二段省有房屋一案;二十一、為煤調會擬處分臺北市重慶南路三段九巷十一號省有房產一案;二十二、為菸酒公賣局擬處分臺北菸廠經管省有土地一案;二十三、為新竹縣政府擬處分代管省有非公用房地一案;二十四、為新竹縣稅捐處擬處分青草湖段省有土地一案;二十五、為蠶業試驗所擬出售三灣指導所房屋一案;二十六、為警察電訊所擬出售臺中縣草湖省有房地一案;二十七、為臺中縣政府擬處分代管國省共有及省有非公用地一批;二十八、為大甲林區擬處分經管座落臺中縣省有土地一案;二十九、為糧食局擬處分經管省有臺中后里鄉富春路省有房屋一案;三十、為菸酒公賣局擬出售高雄分局經管省有土地一案;三十一、為恆春林區擬出售屏東市民權路六十五號省有房屋連基地案;三十二、為水產試驗所擬出售經管臺南省有房地及養魚池並以所得價款作為遷移費用案;三十三、為鐵路貨運服務所擬出售臺南北門段五四、五五號省有土地一案;三十四、為菸酒公賣局為分局經管公私共有持分土辦理分割登記案;三十五、為雲林縣政府擬出售代管省有非公用土地七十六筆;三十六、為雲林縣政府代管國省共有非公用土地一批,擬出售案;三十七、為雲林縣政府代管國省共有土地及澎湖縣府代管省有土地,擬出售一案。

第四屆第一次臨時大會第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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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識別:003-04-01EA-19-2-2-01-0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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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省議會議員李建和、陳重光、陳天佑、蔡鴻文、陳新發、廖秉輝、王安順、蔡錦棟、張文獻、鄭大洽、賴榮木、白世維、歐雲明、黃國政、黃奇正等為本省警務處頒行「本省各縣市警察局加強取締妨害風化營業注意事項」抵觸省及中央法規罰則,請省府令飭中止執行案,送請省政府依法辦理。暨臺北市舞廳商業同業公會、臺灣省烹飪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理事長鄭兩家等同事由陳情書。

臺灣省議會議員李建和、陳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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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識別:003133065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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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題名:臺灣省臨時省議會函請臺北市電信局、基隆市電信局為周百鍊等議員之住所裝設電話機

正題名:臺灣省臨時省議會函請...

  • 主題與關鍵字:機關:臺北市電信局
  • 描述說明:範圍與內容:臺灣省臨時省議會函請臺北市電信局、基隆市電信局為周百鍊、王宋瓊英、陳火...
  • 資料識別:002_01_606_4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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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屆第四次大會駐會委員會第四次會議紀錄:甲、報告事項;乙、討論案:議員報告:議員王安順擬具李清華等請願案調查報告書提請鑒核案;人民請願:一、楊天來請願為陽明山計劃二期工程用地地價補償費久拖未發請主持正義秉公處理案;二、林清課請願為請有關機關准免補征民等造墾之草湖段第三五號公地卅九年林二期至四十二年之佃租,以符實際,並蘇民困案;三、廖大炎請願為促請政府提早派員實地調查並賜撥款補貼地價案;四、彰化縣議會電為縣立和美中學校產處理情形專案小組報告書請查照辦理惠復案;五、彰化農田水利會建議政府准予恢復原八堡、彰化、八斗及南投各水利會以利運營案;六、臺北市商會建議改善度量衡檢定手續請轉請有關機關體恤商艱從寬處理案;七、古德興請願為請退還前繳衛生處關山農場之承攬保證金案;八、辜朝英請願為懇請將保管林地變更為借地以其名符其實案;九、徐寶定請願為請臺灣航業公司准予復職案;十、泰山木材行張述記請願為請減免營利及綜合所得稅案;丙、其他事項:本會綠島考察團行期請決定案。

第三屆第四次大會駐會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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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識別:002-03-04OA-13-2-3-01-0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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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省臨時省議會第二屆第一次大會議員蔡鴻文提案請政府飭令各公營事業機關(包括菸酒公賣局)凡配售農民物資應一律透過農會辦理案,議員林永樑提案請將菸酒配銷所依合作社法改組為菸酒配銷合作社案,議員郭雨新、劉傳來、劉?才提案請政府轉飭菸酒公賣局將菸酒配銷業務全部交由合作社與農會承辦藉謀全省社員福利案暨臺灣省菸酒配銷聯合會理事長白金泉請願為請維持各地菸酒配銷所以推廣公賣事業而利專賣兼裕庫收案等四案合併提付大會綜合審查議決指派議員黃宗焜(召集人)、黃運金、吳三連、李卿雲、郭石頭、黃業、林金聲等七人組成菸酒配銷承辦機構問題研究小組召開研究會議並函請公賣局、臺灣省?酒配銷聯合會、省合作社聯合社列席說明擬具研究報告送請省政府辦理。另據各地菸酒零售商嘉義分局菸酒零售商、李林純華、吳水金、臺北市民眾服務站等之相關建議。

臺灣省臨時省議會第二屆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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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謝清雲質詢:關於維護治安及交通管理問題;關於李裁法偷渡案、黑狗林案、高金鐘越獄案,走私頭目詹德旺案等大案,為何未能偵破?關於李裁法偷渡案,貴處的檢討結果如何?在臺灣費了一個月仍緝獲不到,而李犯一到香港沒幾天,人家就把他捉到並且送回台灣,這在國際警察上及國際治安,是不大好看的;議員吳一衛質詢:關於李裁法這案子,恐會虎頭蛇尾,因被害人已告死亡,在臺也無親屬代其伸冤,李裁法可任意辯解,不知要用援用何條處刑李裁法?是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議員章博隆質詢:高金鐘到現在還不能逮到,蘭嶼是個小島,如發動青年服務隊去圍捕,一下子就可以捉到;致於李裁法問題,主要是不是因民眾與警察有隔閡所致?是否老百姓明知他藏匿之處所而不報告警察?所以警民連繫問題,應該要檢討的;議員陳火土質詢:關於宜蘭縣蘇澳中學老師魏永川在車站被鐵路警察打得氣息奄奄,其友人代向警察求情,請准予先行住院後再行取口供,但為警方所拒絕,其理由安在?凡民意代表認為應予糾正之事項,即使事過三年也要糾正;本案既經議會提出,當時即應會同本會派人組織專案小組調查,請貴處重新派人會同本會組織小組調查;議員謝清雲質詢:對於小偷問題,有什麼有效防偷計劃及處理?議員吳一衛質詢:如果警察真的打人,警察局長出面和解,是否係包庇部下舞弊?關於公路局倉庫失竊的事情,所失竊的都是很大而重大的東西,非破案不可;議員黃光平質詢:警察所推行的各種工作裡面,競賽很多,執行的結果,是有偏差,使老百姓與警察人員兩受其害,本席不反對警察舉行各種競賽,但技術上必須要研究;關於小偷案件很少有破獲的,最近張處長說要簡化報竊案件,貴處對該辦法應多多宣傳,使大家知曉;議員林亮雲質詢:關於竊盜或刑案,本席認為第一要訓練高明的刑警人才,善用科學方法和技術,以應付需要,第二要加強各地刑警的破案工具設備,可在預算內編列足夠金錢來做這件事;議員白世維質詢:我個人感到刑警總隊以往比較刑警大隊要有效力,希望能恢復用刑警總隊的組織;其次,警察和法院是不協調的,我們這邊抓,法院那裡放,故檢警的聯繫工作應再進一步加強;公路警察在其執行職務範圍內,應和當地警察單位取得聯繫,一旦發生事故,地方警察對公路警察的協助自然比較方便;警察工作以當地的人來擔任比較適宜,因對該地風俗、人情、地理等比較熟悉,故請多培養省籍青年來做警官;議員蔣天將質詢:小偷因經濟情況不好,越來越多,在就業機會沒有辦法解決的時候,問題便一天天增加,希望警察要加強巡邏;小偷猖獗的原因是對其處罰太輕,可規定辦法,慢慢加重處罰;議員洪掛質詢:警察取締交通事件,因其有自由裁量之權,往往會做不合理的決定,警察當局也許有心合理、合法、合情去做,但執行的人?往往發生偏差,請設法糾正這一類不良的風氣;議員賴樹旺質詢:希望副處長在舉行各地方警察首長會議時嚴令各地糾正不良作風;議員朱萬成質詢:請問副處長有無辦法整肅警紀?小偷問題也一再不能解決,正風氣為治本的事,拜託處長要從治本方面多努力;議員謝清雲質詢:關於交通警察獎金問題,現在分配情形如何?今年分配多少?今後有無廢止之意?查報費百分之四十,一年收多少?對於預防車禍發生之記分問題,實施以來之效果如何?希望在未廢紙漿金制度以前,取締態度用輔導方法,對少數人及貨物之超載不要處分,予以勸導即可,而對超速、超載者,則應取締;關於起用本省警官問題,希望警務處加強起用本省籍高級警官;議員陳火土質詢:在臺北市電影院附近,計程車、小包車可以自由進出,只有三輪車不准進入,是什麼理由?三輪車在交通上會引起什麼危險?議員陳新發質詢:第一點請教副處長對於任意停車記點辦法是否有必要放寬規定;第二點關於違反交通規則取締問題;第三點關於超速取締問題。

議員謝清雲質詢:關於維護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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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識別:003-03-02OA-10-6-2-02-01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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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省臨時省議會第二屆第三次大會議員許世賢、林王少華等臨時動議請政府轉請中央關於自費留學生獲得國外大學入學證件及獎學金(或自己負擔費用)者,一律准予出國進修案,轉請中央採納,及臺北市民鄭金喜、許順安、基隆市民黃大銘、臺南工學院化工系鄭天壽等陳情為對此次留學考試請設法補救,放寬標準,勿有不公案,送請教育部參考,及臺北市民黃漢星、嘉義市民賴其祿、臺北縣民王坤山等陳情案。

臺灣省臨時省議會第二屆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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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識別:0023170144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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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省議會第三屆第九次大會議員白世維、梁許春菊、李源棧、王安順、張富、李銑臨時動議,陳林雪霞、葉炳煌、賴樹旺、許世賢、林亮雲、賴榮木、葉寒青等連署,本年省運會勿由北市籌辦,應請改在本省轄區內之縣市,擇地舉辦省運,以符體制并利省民體育案,經決議:「今年省運應請改在臺中市舉行,並歡迎臺北市參加」。

臺灣省議會第三屆第九次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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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識別:0033150356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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