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關鍵詞 災民 的藏品列表

第七次會議發言紀錄:壹、審議省府提案:一、複議臺灣省四十四年度預算第三次追加預算;二、複議公賣局及糧食局四十五年度事業預算;三、臺灣省政府函為本會建議修正統一發票辦法廢止獎金一案送請複議;四、審議省府擬修正臺灣省公立中學以上學校徵收學費辦法;貳、臨時動議:一、議員李萬居等臨時動議:「未改善省頒筵席稅納稅憑證,以減少業者之困難案」;二、林永樑等動議為請政府迅速救濟花蓮大火災民案;三、交通審查委員會動議:為謀求徹底解決高馬線交通問題擬請組專案小組實地調查並研究擬妥方策俾保澎高軍民生命財產案。

第七次會議發言紀錄:壹、審...

  • 描述說明:版本:原件
  • 資料識別:002-02-06OA-09-2-2-00-00223
1
配合政策,一心為災民

配合政策,一心為災民

  • 主題與關鍵字:關鍵詞:震災;賑災;地震
  • 資料識別:文獻編號:101204452
2
主要名稱:張祥傳等請准將日產或公營事業公司之股票開放墊付災民

主要名稱:張祥傳等請准將日產...

  • 主題與關鍵字:主題:賠償及返還
  • 描述說明:範圍與內容:對日本要求償還戰災保險金促進委員會張祥傳等為關於應向日本政府索償省胞戰...
  • 資料識別:001_04_400_35137
3
主要名稱:南投縣議會電請撥款拯救災民搶救橋樑堤防案等相關函件

主要名稱:南投縣議會電請撥款...

  • 主題與關鍵字:主題:防洪
  • 描述說明:範圍與內容:南投縣議會電請撥款拯救災民搶救橋樑堤防案送請省政府辦理暨南投縣政府電請...
  • 資料識別:001_11_504_40001
4
正題名:黃占岸等為維琴尼亞颱風請政府迅速派員救濟災民

正題名:黃占岸等為維琴尼亞颱...

  • 主題與關鍵字:個人名稱:黃占岸
  • 描述說明:範圍與內容:臺灣省第三屆第一次大會議員黃占岸等11名等臨時動議為維琴尼亞颱風請政府迅...
  • 資料識別:002_11_504_46004
5
正題名:高贏清提案建議政府從寬許可平地山胞災民申請砍伐木材以利建修房屋

正題名:高贏清提案建議政府從...

  • 主題與關鍵字:個人名稱:高贏清
  • 描述說明:範圍與內容:臺灣省臨時省議會第三屆第三次大會議員高贏清提案,建議政府從寬許可平地山...
  • 資料識別:002_61_500_47027
6
件名:赴汪清調查災民事

件名:赴汪清調查災民事

  • 主題與關鍵字:人名權威:林紹楠
  • 描述說明:版本:原檔
  • 資料識別:館藏號:03-33-024-01-011
7
第二屆第三次大會第十次會議紀錄:甲、報告事項;乙、決議事項:一、議員李源棧提議為使多數議員能獲質詢機會,擬請將原定組外議員每人質詢時間三十分鐘﹙包括答復﹚改為二十分,可否請公?案;二、議員洪掛、議員章博隆提臨時動議為貝蒂颱風侵襲本省,臺東縣首當其衝,受害慘重,建議政府迅速採緊急措施,全力救濟,以拯災民,提請公決案;三、議員郭國基提臨時動議為建議政府將鐵道、公路、菸酒、電力等各公營事業機構調整加價案,應請咨送本會審議,以重本會職權,而維民主政治體制,提請公決案;丙、質詢事項:財政部門質詢。

第二屆第三次大會第十次會議...

  • 描述說明:版本:原件
  • 資料識別:003-02-03OA-05-2-2-01-00129
8
議長謝東閔〈主席〉:請林福地議員質詢;一、嘉義縣的水利建設實在太差了,本席建議黃主席對本省的各項建設應該做到公平合理,以求全省各縣市普遍發展,同時曾文溪水庫設計可否補充變更?二、嘉南地區在本年一、一八,不幸發生大地震災害,未知省方對災區的重建及災民的救濟,有何切實具體辦法實施?其次,災區的保險災戶與保險公司的糾紛,省府應該儘力促使早日解決這個問題;三、各機關團體的變相宴客,非法報銷之不良風氣,還有主計制度上若干不合理的現象,有待改革;四、為了消滅紅包惡習,調整公教人員待遇是目前刻不容緩的急務;五、本省人口加利日漸加重,糧食需要日益增加,而耕地日漸減少,本席認為現在一方面農林部門應積極推行開拓耕地,另一方面到處犧牲耕地來興建辦公大樓,實在不必要,在此反攻復國的大前提下,應該是生產第一,增產至上;六、目前有不少子女較多的國校學生家長,對學用品統一收費都感覺困難,如果再增加收取教科書的費用,其負責必將相當沉重,然而貧困家庭可以免除收費的規定,卻無公布其標準,將來實施上必然會發生甚多枝節問題。

議長謝東閔主席:請林福地議...

  • 描述說明:版本:原件
  • 資料識別:003-03-02OA-10-6-8-00-01641
9
議員謝東閔報告:有關嘉義市火災之賠償問題,大會曾推舉本人與副議長與政府有關單位交涉結果,希望二星期內向大會報告,政府與保險公司洽商後,認訟事尚未決定前,先以慰問金名義發放應賠償額之十分一,本人與副議長曾考慮災民困苦,請求提高至百分二十十先行發放;議員張富質詢:請求先行發放之百分二十係視為賠償金之一部份,抑慰問金,應需有分明之必要;議員黃占岸質詢:問金將來官司打則可免予扣除;如係先行發放賠償金之百分二十者,將來僅能領取所餘八成,此點應請憑明;議員吳泉洝質詢:議長、副議長為災民爭取慰問金,本席代表縣民向議長及副議長表示謝意;議員吳一衛質詢:將來當必可領取百分百賠償金,如係視作賠償金百分之二十先行發放,則僅餘百分八十可領;議長謝東閔:此點當時並未提及,保險公司僅提一成,本人等要求二成後照二成獲致妥協,惟尚需請示財政部,是否照二成通過,將來判決後此二成扣除抑純作慰問款,尚不得而知,惟名義確為慰問金無誤。

議員謝東閔報告:有關嘉義市...

  • 描述說明:版本:原件
  • 資料識別:003-03-04OA-12-6-4-00-00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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