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關鍵詞 防洪 的藏品列表

議員吳泉洝質詢:本席建議河川不可分主要、次要,應以輕重緩急為準統籌辦理較為合理;議員朱萬成質詢:本席請教廳長,何謂主要與次要?本席認為水利機構應予統一,不可分開;其次,關於主要、次要的問題,應由統一機構去辦,類似問題甚多,因此要想整理河川,必須成立一完善之機構,以統一集中財力去做才行;議員王宋瓊英質詢:請問廳長,大同堤防何時要做?建議廳長也要顧及臺北縣民的安全,同時興建臺北縣堤防,可向國際銀行或其他地方籌措經費;其次,希望將山仔腳堤防延長,或挖一個洞,俾使該地區的居民生命、財產安全;議員許世賢質詢:希望廳長能顧到北港溪橋的提高,及建築堤防防洪、換路;其次拜託廳長不要因為偏重建築主要河川堤防而影響到次要河川,應同時辦理建築;經過數次水災後,不知廳長對於今後水災的防洪已有計劃否?議員徐享城質詢:希望廳長拿出勇氣,將主、次要河川做一個規劃單元,由水利局統籌辦理;做一個堤防,必須增加建一個堤防的經費,結果把老百姓的負擔增加;以河養河的原則建立基金運用制度,這些均要老百姓的錢,並非政府另籌財源辦理的,可否改由政府另籌財源;議員林蔡素女質詢:現在有必要建築堤防的主次要河川尚有多少條沒有做?又非做不可的尚有若干公里?貴廳已有統籌計劃建築否?財源如何籌備?是否向各國貸款?亦或增加稅收?請貴廳積極計劃;至於北港溪問題,至今已四年,此項八千萬元的工程,才完成四分之一,到底如何治理,這個方針是想如何實施?議員蔡錦棟質詢:請問水利局長經辦中的北港溪主要河川之防洪工程,自光復迄今已經十七年之久,何以尚未完成?嘉義縣這裡每年都被洪水沖流不少房屋、財產及淹死不少人,看廳長、局長如何設想?議員梁許春菊質詢:第一點,現在主次要河川的劃分,已不適用原來的原則,應該早要修正;第二點,主要河川修正經費的問題,這種經費應如何籌措?

議員吳泉洝質詢:本席建議河...

  • 描述說明:版本:原件
  • 資料識別:003-03-02OA-10-6-4-01-01388
1
水利局局長王道隆工作報告:甲、規劃部門:水利局洽承聯合國?農復會撥款援助辦理以下各項規劃調查工作:一、濁烏溪綜合開發計劃區內有關防洪灌溉排水規劃調查;二、主要河川防洪工程調查研究計劃;三、大安溪水源運用分配的調查研究;四、山坡地灌溉調查規劃;五、濁水溪流域灌區系統淤砂問題調查研究;六、東部灌?改善計劃;七、嘉南灌區排水改善規劃調查;八、河川地調查規劃;九、海岸地區灌?改善調查規劃;乙、工程部門:一、防洪方面;二、灌?方面;三、水庫方面;丙、水政部門:一、河川管理規則公佈經過及河防基金籌措情形;二、河川公地清查整理情形;三、河川區域境界線勘測工作;四、河川行水區域高莖作物剷除工作;五、地下水深井接管情形;六、旱作灌溉推行情形;七、石門大圳灌區池塘整理計劃;八、輔導改進水利小組業務;九、推行輪流灌溉制度;十、裘迪雨災水利工程受害及處理情形。

水利局局長王道隆工作報告:...

  • 描述說明:版本:原件
  • 資料識別:003-03-07OA-15-1-4-03-00158
2
一、實施都市平均地權條例有關土地問題,茲說明;1.未掌握正確土地政策違背平均地權土地制度;2.剝削業主違憲;3.不便於編定之使用違法;4.苛責業主顯欠公理正義;二、建議政府重視現業實際工作人員之努力而提升等級;三、建議政府轉請中央對於政策性貸款應廢除;四、建議政府對河川實施治理通盤計劃,以防洪與灌溉;五、以港養港繼論港工捐征收辦法修改問題;六、以路養路論及汽車燃料使用費之分配問題;七、高雄港負債擴建加工區問題;八、桃園縣廢除漁池改為農田問題;關於高雄加工出口區租金問題;關於燃料汽車公路捐問題。

一、實施都市平均地權條例有...

  • 描述說明:版本:原件
  • 資料識別:003-03-07OA-15-6-8-00-00454
3
第三屆第八大會第十七次會議紀錄:甲、報告事項;乙、審議事項:一、審議五十六年度省屬公務機關作業預算案;二、審議臺灣省政府函送為請惠予同意臺北大橋增加一孔所需經費不再由防洪金負擔案;三、審議臺灣省政府函送省訓團遷建工程設計管理費收支明細表函請查照;四、審議臺灣省政府函送為據中市政府呈請撥發民權路省立醫院前舊有違章建築拆除補償費案等請撥發乙案請惠予同意先行墊款辦理案;五、審議臺灣省政府函送為據教育廳呈為省立復興中學改建危險教室工程費不敷款項擬向臺灣銀行貸借支應請核示乙案函請審議一見復案;六、審議臺灣省政府函送為協助縣市興建國民學校教室以消除三年級以上二部制教學案函請查照案;七、審議臺灣省政府函檢附貴會髕議五十六年度本省地方總預算案附帶決案處理情形表函請查照案;八、審議臺灣省政府函為檢送五十五年度社會福利基金省統籌部份金額表請查照審議由;九、審議臺灣省政府函為擬先行墊借臺北北投新路工程配合款二千萬元以配合提早一年竣工一案函請查照案惠見同意復由;十、審議臺灣省政府函為省補助各縣市辦理戶口普查經費在未追加預算未完成法定程序前請同意先行墊款以利墊付案;十一、審議臺灣省政府函為檢附貴審議五十五年度省地方總預算第一次追加預算案及動支預備金第一次追加預算案附帶決議處理情形函請查照案;十二、審議省政府函為據本府建設簽請墊撥五十六年度追加都市建設及住宅計劃國際協助專家配合經費二百萬元擬准照辦敬請惠賜同意函請查照賜復案;十三、審議省政府函為來送修正後糧食局五十五年度事業預算附帶決議辦理情形表函請查照案;十四、審議省政府函為鐵路局以配合地方工業發展及行車行業務需要擬將南新城站計全會審查竟見:應予同意;十五、審議省政府函為鐵路局呈請改善深澳支級工程及增建儲油地三座已列五十六全會審查意見:應予同意;十六、審議省政府函為菸酒公賣局呈報臺北第二酒廠第三、四期擴充計劃及擬具新啤酒廠審議臺灣省政府函為案函請查照案籌建方案以及資金來源一案敬請貴會審議並惠予同意案;十七、審議省政府函為公路局於五十六年度貸款一千六百七十萬元辦理花蓮海岸道路及花蓮溪橋工程乙案函請查照惠予同意見復案;十八、審議省政府函據交通處呈為基隆港務局收購臺糖公司基隆倉庫乙案請准由該局墊款辦理函請同意辦理案;十九、審議省政府函為來送五十五年度本省主會福利基金附屬單位預算貴會審議意見處理情形表函請查照案;二十、審議省政府函為貴會審議五十五年度省營事業機關綜合預審算附帶決議中列有囑擴企業轉投資辦法一項,函請查照案;二十一、審議省政府函為臺北民族路橋規劃工作進展情形函請查照案;二十二、審議省政府函為貴會審議菸酒公賣局五十六年度事業預附帶決議,以原收購金門高梁酒差額支出於下午度起應洽由中央支應一案,復請查照案;丙、臨時動議;丁、其他事項。

第三屆第八大會第十七次會議...

  • 描述說明:版本:原件
  • 資料識別:003-03-08OA-16-2-2-01-00462
4
議員蔡李鴦質詢:對於臺北治水問題,是否按照計劃進行;議員陳華宗質詢:關於排水問題及地下水抽取厲害問題,都要設法解決;議員林牛港質詢:對於三十年防洪計劃應重新計劃;議員黃奇正質詢:節省不必要的經費,來從事公共工程及水利之建設;彰化臺灣纖維工廠董事長王永慶投資四億元鉅資,其征用土地等一切均係合法從事土地價傎高是設廠以後的事,希望廳長調查;議員陳筆質詢:關於彰化市自來水缺水事件,此責任何在;議員徐堅質詢:設廠我贊成,但征收土地要合法合理。

議員蔡李鴦質詢:對於臺北治...

  • 描述說明:版本:原件
  • 資料識別:003-03-09OA-17-6-4-01-00839
5
臺灣省議會第三屆第十次大會駐會委員會第二次會議紀錄:甲、報告事項;乙、討論事項:壹、省府提議案:一、臺灣省政府函為財政廳興建辦公廳舍工程費二百萬元擬先由該廳設籌墊付一案函請查照同意並見復案;二、臺灣省政府教育廳函為檢送省立臺南一中呈報處分省有土地上省有房屋資料二冊請查照並希併案審議案;貳、人民請願案:一、黃光平等二三五人請願為請賜予撤銷江子翠區禁建之議回復為住宅區作為臺北市之衛星都市由;二、程德受等六百戶請願為江子翠地區建築事在政府未公佈防洪計劃前五福新村等經管轄鎮公所發給證明取得合法建築手續,請核定江子翠為新社區准予繼續建築完工解除民困以安民居懇請主持正義賜予審議轉請政府免予禁建由三、臺灣區造紙及紙器工業同業公會請願為省產香蕉紙箱品質已合國際標準供應充沛售價不高於進口價格香蕉出口請洽省政府呈請行政院准予優先採用省產紙箱包裝由;四、張瑞堂請願為請轉請農林廳通知各農會以暫付款方式自由辦理參加員工福利團體保險由:決議:本案送請政府研究;五、鍾溪泉請願為申購臺灣銀行所有省有基地高雄市前金段四二四之一○、四二四之一一號共三四坪一八三讓售價格無理提高祈代求請優待減低以恤佃艱由;六、王淑濤請願為被臺灣銀行搶先承購現住之日產房屋請轉函省府准予逕行依法將該屋讓售現住人以維權益而重法令由;七、梁二妹請願為懇祈合理提高鐵路局征收民地之佃農補償費由;八、周達尚請願為請貴會派員會同鐵路局來基勘察基市中山段一小段左側之三角倚鄰地是否業務用地准予租售予民俾民建屋經營小商以維一家生計由。

臺灣省議會第三屆第十次大會...

  • 描述說明:版本:原件
  • 資料識別:003-03-10OA-18-2-3-01-01539
6
議員張富質詢:現在洋菇也好,蘆筍也好,對舊有的工廠,政府按照其外銷次序,還沒有分配給新廠,使新廠現在的經營很困難,在五十六年以後之次序應該要分配給新廠,以符政府輔導民營工廠之意旨;臺北市未劃為院轄市時,和臺灣省是負擔一律,那時六百萬的農民沒有話說,現在臺北市已經劃為院轄市,對於臺北院轄市的公教糧應如何來彌補本省六百萬農民的損失,請指教;關於特用作物產銷的問題;議員葉炳煌質詢:關於臺北市現在已經改制,改制了以後糧食行政是什麼理由要臺灣省糧食局來辦理,建議把糧食事務一併移交給臺北市辦理;臺北市市長是不是可以命令糧食局長,假如不可以,那麼臺北市市長對於他們的糧食行政不能命令糧食局長,臺灣省主席又不能命令臺北市市長,那麼糧食局長要辦理臺北市的事情而又不接受臺北市市長的命令,這問題將如何解決;議員張振生質詢:臺北市過去是一體的,現在它只有吃便宜的米,但是負擔部份?沒有,如水災時堤防之損害,他們不負擔,但是糧食仍繼續供應他們,中央應該一視同仁才對,對於防洪水利工程之費用應該請求中央向臺北市拿錢出來補助,這樣才公平;議員林牛港質詢:請教農林廳有關特產方面之問題;對於臺北市方面,對於軍公教人員之價糧方面,他們只有享受的權利,沒有負擔之義務,希望局長對於這點應多加考慮,以期公平合理;議員吳一衛質詢:臺灣省的農民犧牲很大,而臺北市的糧價?跟我們一樣,所以希望李局長要力爭,希望他們要補助我們才對;議員許世賢質詢:糧食與物價問題;議員梁許春菊質詢:一、軍公教糧食差額應請臺北市政府負擔;二、隨賦征購的價格是不應該的;三、何以要農民的稻谷跟本省的肥料公司交換肥料,關於此事應請局長予以解決;議員李源棧質詢:關於賣給菲律賓食米八千公噸,贈送二千公噸,賣給越南食米二萬公噸贈送五百公噸,請教糧食局長,這筆贈送的食米,是不是慷他人之慨?是剝削農民的錢贈送給他們的,你說是由中央負擔,是如何負擔法。

議員張富質詢:現在洋菇也好...

  • 描述說明:版本:原件
  • 資料識別:003-03-10OA-18-6-5-00-00705
7
一、蘭陽地區災害防止問題:1臺灣地狹人稠,蘭陽平原並非不可愛惜,主管機關對災區重建工作,態度如此冷漠,是否合理;2風水災害,年復一年,蘭陽地區從今以後,能否從建設的死角,變為建設的重點;3編列明年度預算,對蘭陽地區的治山防洪築堤導水等建設工作的經費,可否設籌增加;二、公職候選人資格檢覈問題:1違法背理的公職候選人資格檢覈規則能否轉請中央予以廢止;2如果候選人資格非檢覈不可,能否請由立法院立法;3本會審議選?法規時所附決議事項曾否轉請中央採納?考選部何以不予理會?有無說明理由?政府如有尊重議會決議的誠意,能否請中央重新考慮;三、妨害選?取締條例的立法問題:1政府究竟有沒有辦好地方選?的誠意與決心;2如果有,何以適應需要的新法律不能於選?期前完成立法程序;3妨害選?罷免取締條例草案,是內政部與民政廳的官員們會同草擬的,六個月以前就已見報,以後何以不見動靜?阻礙究竟在那裡?主管機關既然認有必要,何以不能克服困難催請趕辦;四、省議員選?的法規適用問題:1今年省議員與縣市長合併選舉,究竟依據那一種法規辦理?政府已否認真考慮;2如果左右為難,可否催請中央在三月以前將妨害選?取締條例完成立法程序;3素仰主席「崇法務」,現在「法」的本身有了問題,官民將如何「守」如何「崇」;五、違紀競選問題:報載地方黨部有派員至選?事務所阻撓未提名的黨員辦理候選人登記,甚至有已經登記,被人強迫選務人員代為撤銷登記者,這些乃是公然違法的行為;請問主席:1上項違法阻止公民登記競選公職情事有所聞否;2政府對於此類違法行為依法取締乎?抑視若無賭乎?3黨紀與國法難以兼顧時,政府究重黨紀抑重國法;六、一人競選問題:黨政人員利誘威脅其他候選人使其「讓賢」,或以不當手段取消其他候選人資格,以造成黨提名候選人不競當選的局面;四年前,雲林縣縣長選?的全縣投票率在百分之九十一以上,開票所中,有五十處投票率是百分之百,真是有那麼多人前往投票所投票嗎?1這樣可以向蘇俄看齊的高投票率是真實的嗎2如有可疑,主辦選?機關,主辦監察機關,曾經派員調查過沒有?曾經切實檢討過沒有;3政府對於威脅利誘他人「讓賢」的行為,是否準備依法取締;七、輔導競選問題:1輔選工作,是不是「以使黨提名候選人當選為目的之行為」?如果是,則並非登記助選的黨工人員何以可以助選?如果不是,輔選工作的目的何在;2公平公正是否口頭上說說就可以使人民信服,可否轉告執政黨黨部和他們的地方黨幹們在行動上做到「公平公正」;3如果主席也認為選?法規規定得太過份了,可否交代主辦機關大加修正,免得在民主選?歷史上留下污點;八、煤業政策:1經濟部所訂定之熱能政策,對本省經濟繁榮,社會安定,人民就業等,關係甚大,如此重大的熱能政策,未知事先是否與省政當局取得密切聯繫;2據悉經濟部通令電力公司所屬各發電廠積極舖設油管,對於煤業之產銷,任其自然發展,如此省內煤業必然陷於全面崩潰,在目前的情況下,油煤的進口,固然不成問題,倘若一旦國際局勢發生變化,油煤來源中斷,後果不堪設想;3假如政府能以進口外煤差價每噸二百六十元,移作獎勵臺煤增產補貼基金,鼓勵開發國家資源,既可節省國家外匯,又能發揮民族產業,何以捨此而不為;4據悉石油公司原油價每噸按牌價七折優待供應臺電,以此計算前年一年臺電用油代煤部分已多開支新臺幣七、○○○多萬元,足見省產煤炭較石油便宜甚多,政府縱將煤價略加調整,亦較用油為經濟,既能鼓勵增產又可節省外匯,再者,一般工業用油均按牌價供應何以獨對臺電用油特別優待,理由安在使人費解;5煤礦業之興衰直接影響從業員工之就業與生活問題,且關係國家稅收至鉅,值此反攻復國時期,政府允宜積極輔導開發,則可增加省產熱能之供應幫助國民就業。

一、蘭陽地區災害防止問題:...

  • 描述說明:版本:原件
  • 資料識別:003-03-10OA-18-6-8-00-01889
8
議員吳伯雄質詢:一、關於都市計劃之公園預定地問題;二、關於石門水庫洩洪的問題,這一點請王局長以專家的立場,即石門水庫水位的降低,對農業的灌溉影響;議員張富質詢:補充吳議員二點意見,關於石門水庫洩洪,今後水位降低,對農民灌溉發生困難,有何補救?第二點關於都市計劃公園預定地問題,有些縣市或鄉鎮,私自變更預定地,建設廳有沒有力量加以制止,譬如板橋鎮發生的問題,鎮長把預定地變更為建築用地,你們也曾派員前往調查,據說最近省建設委員會要把這個案子留到下次再議,我希望政府做事應有魄力,命令主辦單位澈底執行;議員黃光平質詢:板橋都市計劃本會己專案調查過,聽說省府也調過,請問省府調查是否分兩方面,一個是行政方面對都市計劃的延誤時間有沒有責任?二點是原來公共工程局訂定的都市計劃,六年當中板橋鎮的都市計劃,臺北縣政府又將之修改合不合理?議員李炳盛質詢:補充石門水庫放水的問題,現在中央決定將水庫水位由二四○公尺降為二三六公尺,颱風來臨時,可以容納二八○○立方公尺,但是我認為還不夠,應再減低,最好在六月開始到十月當中,將石門水庫的水全部放掉,專用來做防洪的水庫,石門水庫的建築花了幾十億,可是北區的防洪計劃要花一百億以上,廳長看那一方的錢花的更多,在颱風期間四個月盡量把水庫的水放掉,專用做防洪,廳長意見如何;關於洪水平原的事情,今年第一、二、三、四期,據我所知,在中興橋到味全之間建自然洩洪道,這洩洪道要做到什麼程度,房屋拆除多少?以後對三重、蘆洲、新莊的堤防如何建築,請詳細說明,對林口新區征收補償請李處長對過去的所謂合法合理合情辦理,究竟到什麼程度,請處長答覆;議員陳根塗質詢:在目前林口一帶居民對政府大原則沒人反對,都很願意協助這工作的成功,至於他們小份人的異動,將來可能造成許多值得同情的現象,因此我請教幾點:一、對於議會專案小組所決議的幾件問題,執行上究竟有無困難,因現在所做的跟決議距離差相當多;二、桃園縣己協議,臺北縣則未協議,同一地區,同一情況,同一發生因素,何在前者獲得協議,後者則否,原因何在?議員林亮雲質詢:關於林口地區問題,本會曾組織專案小組,這小組在大會決議時決定為顧及將來征收土地有問題時,小組應繼續存在,因此將來如果征收土地發生問題時,是否邀請專案小組參加協商,有無此構想,請指教。〔答覆機關:建設廳、水利局、林口特定區開發處〕

議員吳伯雄質詢:一、關於都...

  • 描述說明:版本:原件
  • 資料識別:003-04-05OA-23-6-4-00-01050
9
臺灣省議會第二屆第四次大會議員陳重光提案為請政府於建築淡水河防洪堤時,應考慮臺北市?園區惠德里一帶居民之安全案,經決議請省府組織小組實地調查,並由本會推請議員謝清雲、魏東安、張富等參加,三議員分別擬具報告書,送請省政府辦理,暨臺北市?園區惠德里里民陳九金、陳萬源、陳朝宗等陳情為同案由,轉請省政府核辦。

臺灣省議會第二屆第四次大會...

  • 描述說明:版本:原件
  • 資料識別:0036140351001
10
第 5 頁
共 11 頁
上一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