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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省議會第四屆第九次大會第三十七次會議紀錄:甲、報告事項;乙、審議事項:一、審議為臺閩地區勞工保險指定門診醫療院所及指定住診醫院辦法原定修正條文對照表;二、審議為修改臺灣省立婦女教養所收容救助辦法一種檢送審議表;三、審議為拆遷省立臺中醫院內非法住戶,擬先行墊款發放拆遷救濟金,函請查照惠予同意見復案;四、審議據本府衛生處呈,為省立婦幼醫院奉令改組成立「臺灣省立臺北醫院」,請准免辦追加減預算手續乙案;五、審議為修正臺閩地區勞工保險局組織規程一案;六、審議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函復本省金融機構有關實施職位分類問題案;七、審議為擬訂「興建曾文水庫水利建設公債發行條例草案」一種;八、審議為鐵路局擬出售臺中鐵路飯店房地一案;九、審議為糧食局擬出售經管省有土地一案;十、審議為臺北縣政府擬出售該新店鎮大坪林段十二張小段一七五-一五號等九十三筆省有土地一案;十一、審議為高雄市政府擬出售代管該市三塊厝段九四-五號等七筆省有土地乙案;十二、審議為臺中縣政府擬出售代管座落豐原鎮下南坑段六一一-六○、六一一-八五號等二筆省有土地乙案;十三、審議為臺灣土地銀行經管高雄市前金段五筆土地擬讓售與高雄市政府承購乙案;十四、審議為土資會購買中和鄉眷舍侵入鄰地,擬將經管空地與鄰地所有權人交換產權使用一案;十五、審議為漁業局經管省有房地擬予處分乙案;十六、審議為桃園縣政府擬出售代管龜山鄉坪頂大湖段二-六號等五筆國省共有非公用地乙案;十七、審議為鐵路局擬處分臺北市興寧街九號房地乙案;十八、審議為鐵路局貨運服務所擬出售臺南市倉庫乙案;十九、審議為省立博物館經管省有土地擬予處分乙案;二十、審議為彰化縣政府擬出售代管省有非公用土地五筆乙案;二十一、審議為水利局第五工程處經管臺南鹽水鎮治水路五六號省有房屋,擬撥贈基地所有權人鹽水鎮公所一案;二十二、審議為本府財政廳經管基隆市東信段省有土地,擬讓售與第一住宅公用合作社案;二十三、審議為省立臺北圖書館擬處分經管臺北市溫州街十二巷六號四筆省有房地乙案;二十四、審議為物資局經管高雄市覆鼎金三橫巷五號省有倉庫房屋,已無保留公用必要,擬予依法處分一案;二十五、審議為中央日報社與鐵路局交換土地產權一案;二十六、審議為糧食局擬出售代管省有土地案;二十七、審議為臺灣銀行經管臺北市士林區草山段磺溪內小段省有土地,擬讓售與陽明山管理局承購一案;二十八、審議為財政廳擬仍將前建北投國中疏散辦公房屋,贈與該校使用一案;二十九、審議為屏東縣政府擬處分代管座落萬巒鄉五溝水段一八○-八二三號等三筆省有土地乙案;三十、審議為曾文水庫工程局擬出售臺南縣永康鄉網寮段二九四-一地號等省有土地三十六筆案,三十一、審議為省立埔里高級農工職業學校經管省有土地擬予處分乙案;三十二、審議為臺糖公司價購嘉義鰲股區省有土地乙案;三十三、審議為農林試驗所經管省有臺大預定地及地上房屋,擬予處分乙案;三十四、審議為公路局擬處分褒忠鄉道班房一案;三十五、審議為林務局關山林區管理處經管省有房地,擬予處分一案;三十六、審議為擬出售臺中市政府代管該市下橋子頭段九五號等三九筆省有土地一案;三十七、審議為花蓮縣政府擬出售吉安段一七六○-二號等八筆省有土地案;三十八、審議為修正本省合作金庫組織編制一案;三十九、審議為嘉義縣政府擬出售代管朴子鎮大?榔段七九號等三十四筆省有非公用土地案;四十、審議為鐵路局擬處分經管臺北市中華路省有房地一案,四十一、審議為基隆市政府代管大德段七七號等省有土地辦理處分程序案;四十二、審議為基隆市政府代管七堵鶯歌石段鶯歌石小段二一二號等省有土地辦理處分程序案;四十三、審議為省立臺中高級農業職業學校經管省有土地擬予處分一案;四十四、審議為澎湖縣政府擬出售代管馬公鎮文澳段等十二筆省有土地案;四十五、審議為本府擬處分糧食局肥運處等經管省有房地案,四十六、審議為公路局擬處分關廟道班房案;四十七、審議為農林廳所屬種苗繁殖場經管省有土地擬予處分乙案;四十八、審議為鐵路局擬處分龍岩駐在站辦公廳?一案;四十九、審議為臺灣土地銀行經管高雄市過田子段等十九筆土地,擬讓售與高雄市政府承購一案;五十、審議為勞保局擬將該局以勞保基金購置之宿舍房地,與天主教聖心會所有房地交換產權一案;五十一、審議為臺灣銀行管有高雄市前金段省有土地,擬與高雄市政府提供林德官段市有土地交換產權一案;五十二、審議為鐵路局擬出售經管第三、五批省有非業務用地一案;五十三、審議為臺中區農業改良場經管省有房地辦理出售,並以出售所得價款,作為遷建財源乙案;五十五、審議為公路局與臺航公司交換房地產權一案;五十六、審議公路局擬出售經管省有房屋一案;五十七、審議為公路局擬出售新營鎮房屋一案;五十八、審議為臺灣土地銀行擬變賣固定資產,作為年度資本支出預算之資金來源一案;五十九、審議據本府財政廳簽報,擬出售原由臺北縣政府及陽明山管理局代管省有非公用土地一案;六十、審議為臺中縣政府擬出售代管座落大甲鎮大甲段五一八-三號等五筆省有土地一案;六十一、審議為雲林縣政府擬出售代管北港鎮北港段一五六三號等七十筆省有土地案;六十二、審議為基隆市政府代管大德段二十八號等省有土地辦理處分程序案;六十三、審議為礦務局擬出售經管省有房地一案;六十四、審議為物資局經管臺北市北投區北投段省有土地,擬讓售與陽明山管理局承購一案;六十五、審議為省立臺中第二中學經管省有房地,擬予處分乙案;六十六、審議為第一銀行申購鐵路局經管高雄市房屋一案;六十七、審議為本府糧食局桃園碾米廠處理省有房屋一案;六十八、審議為公路局擬與臺航公司合作興建重慶南路辦公大樓一案;六十九、審議為修正澄清湖工業水廠組織編制乙案;七十、審議為物資局呈請修正該局暨所屬各辦事處原?處組組織編制一案;七十一、審議為函送本省竹南頭份自來水廠組織編制案;七十二、審議函送本省曾文水庫工程局修正編制表乙份案;七十三、審議為函送本省礦務局及該局基隆辦事處編制表各一份案;七十四、審議為修正臺灣大雪山林業公司組織編制一案;七十五、審議為臺北市太原路魚市場產業,贈予臺灣省漁會,以利該會籌辦示範漁市場,以建立經銷事業基礎案;七十六、審議為本府農林廳農業試驗所所屬士林園藝試驗分所,擬移中央轉撥臺北市政府接管乙案;七十七、審議檢送「臺灣省家畜保險事業費征收管理辦法」修正案;七十八、審議為修訂「臺灣省農林廳漁業管理處核發貧苦漁民漁業遭難救濟金辦法」案;七十九、審議為修正本府農林廳林務局所屬直昇機隊組織編制一案;八十、為本府農林廳請修正林務局暨該局所屬各林區管理處組織編制,將臨時專員納入正式編制一案;八十一、審議為修正臺灣新生報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組織編制一案;八十二、審議「為省立屏東山地高農及省立南投山地高農更改校名」一案;八十三、審議為適應臺南市國(初)中畢業女生升學高中之實際需要,茲將省立臺南高級家事職業學校,改制為省立臺南家齊女子高級中學乙案;八十四、審議為「修正本府交通處公路局各區運輸處組織編制」乙案;八十五、審議據本府交通處呈,為基隆港務局蘇澳辦事處擬改制為蘇澳港務局一案;八十六、審議為公路局員林監理站遷建用地案;八十七、審議據本府交通處呈,為公路局各區監理所管理站修正為臨時收費管理站一案;八十八、審議本會第四屆第八次大會駐會委員會決議案情形;八十九、審議本會第四屆第九次大會省政府主席施政報告審查意見書案;丙、選舉事項:選舉駐會委員、法規研究委員、公營事業委員;丁、其他事項:本會為日本最近亟圖與共匪進行所謂「關係正常化」,特發表聲明案。

臺灣省議會第四屆第九次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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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議政府監督各級銀行嚴格審核支票之核發,並澈底遏阻經濟犯罪案;二、「社會福利救助措施」留下後遺症,少數職業貧民倚賴為生,建議應加強防範,以免福利措施不能讓真正需要的人享受案;三、為貧民和平占用公私土地,興建房屋居住達二十年以上者,請政府貸款業主改建大廈以解決收回土地糾紛並響應住者有其屋政策案;四、建議重新檢討銀行制度迅速研訂「民間互助會」的管理辦法;五、建議省政府轉請內政部配合有關單位設法變更新城鄉嘉新村原編列農業區改為住宅區案;六、請政府調查糧食局民國六十九年度起辦理「試辦小包裝食米銷售計畫」輔導農會或民營碾米工廠,以輔助並貸款其購進日本製食米小包裝自動包裝機,包裝小包裝食米供應市面,以促進食米零售現代化等等以來,至今已輔導十三家民營碾米工廠及五家農會等,有無利用此機會與商人勾結圖利營私,利用職權用各種手段方法迫使輔導之碾米工廠購買其推薦支持之包裝機案;七、請政府撥款粉刷嘉義縣吳鳳鄉香林國小校舍案;八、建議政府於國小設置主計人員案;九、請將省頒之「鄉道公路工程補助經費比例」標準,東部地區省補助比例,修訂提高百分之八十,以期早日促成全省公路之均衡發展案;十、建議開闢自南北高速公路直達臺中港之隧道公路案;十一、建議政府糾正民營銀行及信用合作社採行之女性職員結婚後,即須辭職之規定,以符我國憲法男女就業平等之精神案;十二、請將臺北縣汐止鎮大同路重新規劃為商業區案;十三、請政府將臺北縣蘆洲鄉正義村光華路兩旁規劃為住宅區,以利發展案;十四、為促進地方發展,應准許臺北縣三峽鎮插角農田變更為建地案;十五、請按實際情形將臺南縣麻豆鎮油車社區部分編為農業用地改編為住宅用地,保障建設既成社區之土地利用和維護公眾之權益,以符合實際並有益於國家社會案;十六、請准平地(勇類)之學校校長任期,由省(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訂定,報教育部核備案;十七、請政府整體規劃建設臺北市、高雄市、臺灣省各都市(基隆、新竹、臺中、嘉義、臺南、彰化、屏東等等)鐵路地下化案;十八、請政府重視老人福利,專款補助高雄縣內門鄉興建老人康樂活動中心案;十九、嘉義縣仁潭風景特定區內政部所核定北側環湖路段坡度過急行車危險,且易損毀民房請暫緩測量釘樁,並維持省縣都市計畫委員會所決定變更路線,以符民望案;二十、請政府將農田水利會改制以農林廳為主管輔導機關案;二十一、請省政府派嘉義省立醫院陳院長活源賡續赴日研究青蛙肢症預防治療造福患者案;二十二、建議臺灣省政府重新修訂中部地區區域計畫,准將雲林縣列入輕重工業,或地方資源型工業發展帶,以改善雲林經濟環境,及有效遏止人力外流,並免雲林永遠處於窮困落後之境案;二十三、請慎重考慮仍將高速公路岡山交流道附近特定工業區改為住宅區案;二十四、請政府擬定阿里山鄉街都市計畫,以期觀光民生並行不悖案;二十五、請專案變更花蓮市豐川、尚志路兩側及田頭新村以東等地農業區為住宅區案;二十六、促請政府早日核准臺中縣大肚鄉山陽村農業區變更為工業區,期能地盡其利工業使用案;二十七、請調整臺中港特定區都市計畫發展順序,以舊市為中心向外擴展,以帶動郊區發展促進臺中港區繁榮案; 二十八、請公路局監理單位,放寬年齡限制,准予年滿十六歲考領輕型機車駕駛執照,以應實際需要,並維護交通秩序案;二十九、為三重市二十八號公園預定地,請勿變更其他用途,並請早日開闢,以利市民利用案;三十、遠議省二道泰山段兩旁之農業區,變更為商業區或住宅區,以繁榮地方,並提高土地經濟利益,以達地盡其利之目的案;三十一、中國醫藥學院北港分部奉准設立,其所需用地二十六公頃,請省政府准予辦理專案都市計畫變更案;三十二、請臺灣省都市計畫委員會派員勘查重新規劃湖內鄉大湖地區都市計畫,以符民望案;三十三、請考慮水利局第五工程處遷往嘉義之利弊得失案;三十四、請檢討嘉義縣達邦地區都市計畫予以修正利弊得失案;三十五、請勿將三重市田中里三民街之二八號公園預定地,變更為變電所用地,以確保當地居民生活環境之提昇案;三十六、請將臺北縣石碇鄉中民、永定村等地區之煤礦礦場轉變為工廠用地或工業區案;三十七、為臺中市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有關外環大道八十公尺請劃遷他處或作計畫縮小,以免沿道數里土地嚴重損害,致使人民無家可歸案;三十八、請速協調有關單位變更花蓮市都市計畫案;三十九、學校內舞會何妨適度開放案。

一、建議政府監督各級銀行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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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一般小型零星工程經費補助問題;有關祭祀公業及繼承土地問題;關於婚喪喜慶有花車,大跳脫衣舞問題,建議應該制訂一套隆重且簡單的儀式,宣導國民遵守婚喪喜慶的規範,以維護善良的社會風氣;有關三位保警問題;關於警紀、人事升遷、再教育、福利等問題;關於急難救助的問題;關於改善喪葬設施,加強墓地管理的問題;關於公墓公園化問題;關於彰化縣八卦山垃圾掩埋場滲透水的污染問題;關於焚化爐的設備問題;請教臺灣銀行,關於陽明山招待所房屋有幾棟,租金是如何收法?每年繳的地價稅是多少?目前陽明山聯誼社出租給那個單位,是誰在經營?那些別墅是如何管理以及租給誰?租金是多少?關於臺灣土地銀行雙重核貸標準問題;關於彰化縣永興海埔新生地違規貸款的問題;關於臺灣省政府地方經濟發展第二期計畫各鄉鎮等級是根據財收、人口比例或土地面積或其它來分的?關於各行庫員工若發生侵佔、舞弊,其主管要不要負連帶賠償責任?所有行庫對舞弊的處理情形,是不是由當事人的財產查封、賠償?銀行員工到銀行服務時要有保證人,保證人要不要負賠償責任?農會法的規定農會信用部的員工,如果發生侵占、營私或舞弊,農會總幹事應負連帶賠償責任,為什麼所有的機關團體、社團、人民組織團體都不用負這個責任,唯獨農會總幹事要負連帶賠償責任,此法律是依據什麼?用意又如何?關於雲林縣東勢鄉的四美村住戶大約有一百多戶,地處偏僻,居民生活非常困苦,由於地價之飆漲,離島工業區又決定設在雲林縣,因此土地就值錢了,現在水利會財務上非常拮据,因此有意思將這些土地賣給農民,農民也願意接受,但最大的困難就是沒有錢,希望土地銀行能夠研究一個可行的辦法,交代地方分行來協助農民順利的取得這些土地,讓他們有自己的土地可以耕作,生活能夠改善,而地方水利會的財務狀況也獲得改善;關於西螺溪在農曆十月之後到元旦期間,風沙都是很大的,造成西螺鎮無法發展,對於西螺鎮風沙之防治,如能在西螺溪的堤防種植防風林,對於環境污染之防治就可以產生作用,希望環保處能和農林廳取得協調各撥一點經費,防風林一定可以種起來的;有關水污染的問題,基層迭有反映,養豬戶請有合格執照的廠商設置污水處理場,可是做起來卻未符合標準,希望政府能夠提高工程承包單位之品質,並且介紹給各養豬戶;早期農地重劃不符合現代的農業機械化,從那一年開始是早期的農地重劃?目前設施的更新計畫幾年才會完成?有關區段徵收的問題;有關南都分行存戶的問題;關於群體醫療中心司機納編問題;關於菸酒公賣局開放民營問題;關於菸酒缺貨問題;有關公賣局人事問題;聯合晚報登載臺灣鋁罐飲料,因容器是「鋁」的關係會致使老人癡呆症,?然有這種說法,為什麼公賣局不重視國民健康呢?南投酒廠有辦促銷,民?去南投酒廠參觀,買了橡木桶,也沒有書明用途,民?回去將洋酒裝入,兩三個月就揮發了,希望公賣局應有擔當負起責任;有關熱門菸酒買不到,冷門菸酒配銷所強制配銷,希望公賣局應好好檢討;關於公賣局所面臨高品質的進口菸酒,假使歐洲的酒也開放進口,公賣局要如何因應?建議應開發稻米、水果、高梁的酒類,這樣才能回饋農業;關於省議會審查八十年度預算時,曾特別要求第二水果酒廠一定要執行,剩下兩個月了,不要開空頭支票,多設一個酒廠是有利無弊的;國產酒促銷做得還不夠,在國際航空上從來沒有看過國產酒,即使免費試飲也無妨,想辦法做看看。(聯合質詢)

有關一般小型零星工程經費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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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屆第二次大會駐會委員會第二次會議紀錄:甲、報告事項:壹、秘書長薛人仰報告;貳、臺灣省政府代表報告此次旱災受害地區之救濟辦理情形;?、糧食局局長李連春報告為農會倉儲稻谷及變質米處理情形;乙、討論事項:壹、大會交議:一、羅錦延請願為墾轉請土地銀行新竹分行撤銷民等有關抵扣會費三六三○公斤之實物債券案;二、陳榮爐請願為因生活所繫請求另覓適當地點征收使用藉以維護生活而利軍事掩護案;三、鄭清溪等請願為懇轉請政府劃撥公有土地或臺糖公司土地放租給被徵購為軍用耕地佃農以維生活案;四、李陳蟹請願為高雄要塞司令部迫令讓耕懇請主持公道維護耕作權案;五、蘇林松等請願為繼承土地錯誤辦理原因登記致被重複課稅請建議財政廳准予豁免繳納一時所得稅以減輕負擔案;六、雲林縣議會請願為建議政府對於農會經辦毛?運銷(民國四十年舉辦)准免追繳稅捐並免罰鍰案;七、臺北等七縣市典當商業同業公會代表杜萬發請願為內政經濟兩部修正公佈之「典當業管理規則」其中條文多不符合實際情形無法接受特提建議修正案;八、臺灣區硫磺礦業同業公會請願為物資局不顧同業龐大投資及成本突然降低價格請主持公道案;九、臺南市議會請願為轉送市民楊付等關於鹽水溪治水工程請願書三份請鑒轉有關機關參考案;十、余順興請願為承租耕地突被收回與臺糖公司交換致生活陷於絕境懇轉請臺糖公司准予繼續放租民耕以維生計案;十一、私立南英商業職業學校等請願為懇請向政府建議撥款補助私立中等學校藉資發展案;十二、私立南英商業學校等請願為懇請向政府建議轉飭各縣市政府撥款補助所在地私立中等學校以利建設案;十三、私立南英商業職業學校等請願為懇請向政府建議增加獎助金款額並增加給獎校數藉資鼓勵案;十四、私立南英商業職業學校等請願為懇請向政府建議准由各校自由募款並鼓勵社會人士捐款興學以利私校建設案;十五、私立南英商業職業學校等請願為懇請向政府建議蠲減私立學校所用土地房屋之捐稅及租金以減輕私校負擔而昭公允案;十六、基隆市議會請願為據本市市民黃安全申請中國打撈公司業權及滿球丸打撈權糾紛一案函請賜辦惠復案;丙、大會決議辦理情形之檢討:一、議員吳三連提關於四大公司移轉民營之問題;二、議員林永樑提為關於本會第二屆第一次大會建議赦免監犯一案。

第二屆第二次大會駐會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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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省議會第四屆第九次大會議員王安順、林明德、黃占岸、王國秀、董錦樹、葉寒青、吳伯雄、謝清雲、林傳旺、林亮雲、賴榮松、林牛港、蔡陳翠蓮、林蔡素女、黃金鳳、呂俊傑、李存敬、陳根塗、張富、高育仁、湯慶松、蔡聰明、陳希哲臨時動議,請臺灣省政府豁免本省各級農會倉庫房屋稅,以息紛爭而安地方案,經決議:通過,送請省政府辦理。

臺灣省議會第四屆第九次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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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屆第十次大會第二次會議紀錄:甲、報告事項:壹、祕書長洪樵榕報告;貳、臺灣省政府主席黃杰施政總報告;?、臺灣銀行總經理毛松年報告營業預算編製情形及營業狀況(詳特載欄);肆、土地銀行總經理陳運生報告營業預算編製情形及營業狀況(詳特載欄);伍、第一銀行總經理郭建英報告營業預算編製情形及營業狀況(詳特載欄);陸、華南銀行總經理高湯盤報告營業預算編製情形及營業狀況(詳特載欄);柒、彰化銀行總經理吳金川報告營業預算編製情形及營業狀況(詳特載欄);捌、合作金庫總經理王鎮宙報告營業預算編製情形及營業狀況(詳特載欄);玖、臺灣合會儲蓄公司總經理馬君助報告營業預算編製情形及營業狀況(詳特載欄);拾、臺灣土地開發公司總經理錢起瑞報告營業預算編製情形及營業狀況(容另刊載);拾壹、臺灣人壽保險公司總經理王紹興報告營業預算編製情形及營業狀況(容另刊載);拾貳、臺灣產物保險公司總經理陽肇昌報告營業預算編製情形及營業狀況(容另刊載);拾?、石門水庫管理局局長章紹周報告營業預算編製情形及營業狀況(容另刊載);拾肆、石門水廠廠長劉寶成報告營業預算編製情形及營業狀況(容另刊載);拾伍、中興水廠廠長李錦地報告營業預算編製情形及營業狀況(容另刊載);拾陸、物資局局長劉師誠報告營業預算編製情形及營業狀況(容另刊載);拾柒、煤調會主任委員王維五報告營業預算編製情形及營業狀況(容另刊載);乙、動議事項:一、議員陳筆等動議為此次解拉颱風挾帶大量鹽分吹襲彰化、雲林、嘉義等沿海地區莊稼影響作物收獲量請政府勘查荒歉減免田賦負擔案;二、議員李銑等動議為請補助及以公共造產方式貸款臺南縣白河鎮重建該鎮(56)年十月三十一日大火災之零售市場以利民生案。

第三屆第十次大會第二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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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屆第七次臨時大會第十次會議紀錄:甲、報告事項;乙、審議事項:壹、審議財政類省府提議案:一、繼續審議為檢送臺灣省營業稅征收細則修正條文對照表請審議案;二、為雲林縣元長鄉公所請求讓售元長段三九七-一號省有土地作為興建市場案請審議案;三、為農林廳埔里林聽管理處擬標售座落臺中市復興路房地乙案函請審議案;四、為糧食局管有楊梅鎮三五-七號省有土地無保留必要擬依法定程序報請出售請惠予審議同意案;五、為鐵路局呈請標售經管臺中市中華路省有土地乙案請惠予審議同意案;六、為省立大湖農校與陳精華共有土地辦理分割乙案函請惠予審議同意案;七、為據臺灣土地銀行呈擬處分花蓮市南京路六十五號房地乙案函請審議案;八、為教育廳呈擬處分桃園縣政府佔用省立桃園農校經營土地乙案函請審議見復案;九、為菸酒公賣局嘉義酒廠經管省有土地與聯華公司私有土地交換乙案函請審議惠予同意案;十、為檢驗局臺中檢驗所擬與員林鎮公所交換土地所有權乙案函請惠予同意案;十一、為據財政廳簽報公共工程局擬出售接管前營建處房地乙案函請惠予審議同意案;十二、為省立臺東醫院擬再出售經管土地得撥充改建院舍不足工程費乙案函請惠予審議同意案;十三、為臺南市政府等代管省擬出售土地請惠予同意見復案;十四、為據本府財政廳案呈菸酒公賣局擬標售高雄分局現有辦公地等一案函請審議惠予同意見復案;十五、為財政廳簽以省裡岡山中學擬撥贈高雄縣立路竹橋頭中學房屋乙案請惠予審議同意見復案;十六、為據財政廳簽為省立臺東師範學校暨臺東師範附小擬將在臺東鎮有土地上所建房屋撥贈臺東鎮所乙案請惠予審議見復案;十七、為財政廳呈菸酒公賣局擬標售臺南分局所轄府前路配銷處辦公房地乙案函請惠予審議同意見復案;十八、為檢送臺南等六縣市代管省有土地擬出售清冊敬請惠予審議同意出售見復案;十九、為據水利局呈請擬將已報廢宿舍之基地予以標售得款在郊區另建宿舍乙案函請惠予審議同意案;二十、為函送修正臺灣省各縣市屠宰稅征收細則第八條修正條文與原條文對照表請查照審意見復;二十一、為本省文獻委員會擬出售臺北辦公廳舍房作為籌措遷建經費乙案函請惠予審議同意見復案;貳、審議財政類省府報告案:一、為函送高雄加工出口區稅捐稽征所組織規程敬請查照由;二、為函復籌措河防基金協商經過情形請查照案;?、審議本會賦稅研究小組擬具所得結算申報查帳問題報告書提請公決案;肆、本會民政審查委員會擬具「臺灣省汽車駕駛人工作工資工時管理辦法」研究報告書提請公決案;伍、本會農田水利會評議委員制度研究小組擬具研究報告書提請公決案;丙、其他事項:議員黃光平提議「為本會所審議通過之有關人民之單行法規於送達省政府後如有內容文字之修正或經中央作內容或文字之修正省政府以函送會查照在程序上頗滋疑義是否應依本會組織規程規定送會協調或覆議請慎為研究案」;丁、動議事項:壹、議員呂錦花動議為慶祝總統八十華誕暨連任第四屆總統,擬請在行都臺北市設立「介石大學」以宏總統教育建國之訓示,而垂永久之紀念案;貳、議員李源棧動議為欣逢總統膺選連任,兆民歡騰,特建議政府頒發大赦令,赦減普通刑事犯罪刑,以彰曠典,而勵自新,並增反共抗俄力量案;參、議員李源棧動議:為爭取海外僑胞向心力,請對越南政府此次未經審判槍殺華僑謝榮事件,提出有力抗議,並對冤死家屬予以妥善安置,以安僑胞生活,而示祖國關懷寄居海外僑民之德意案;肆、議員張富等動議為建議政府毋將臺北市升格為院轄市徒求虛名為海上陪都而增加行政龐大支出困擾全省財政均衡與海島自治行政完整性之虧缺繁人事糾紛庶安反共基地而利戡亂案;伍、本會農林審查委員會動議:為維護森林資源及國土保安再請政府迅予停止開發秀姑巒山森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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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省議會第三屆第八次大會駐會委員會第三次會議紀錄(民國五十六年五月四日上午九時):甲、報告事項:(甲)省政府提議案:臺灣省政府函為本府訴願委員會五十六年度追加預算案函請同意先行動支以維該會業務案;(乙)人民請願:壹、民政類:林水炳請願為雲林縣政府所擬經濟農場研究處理草案造背法令罔顧民生請轉請省政府飭令照行政院命令依法辦理放租放領以恤民艱案(本屆第八次大會第二次駐委會留提本次會議討論);貳、財政類:一、簡武請願為臺中市稅捐稽征處誤引法令竟將建築物基地租金計課房捐一案請財轉糾正案;二、李水永請願為請轉臺灣人壽保險公司座落高雄市大港埔徵土地優先出售迅辦買賣手續案;?、建設類:一、討提波等請願為請轉飭台北市政府緩征重慶北路拓寬工程受益費案;二、林新乾等請願為拓寬霧峰鄉中正路應行拆除之民房,請政府准予提高救濟金如經費無著請另關新路以維交通安全案;三、彭秀順等請願為省水利局違法處理苗栗農田水利會第四屆會長選舉事件請賜糾正案;五、翁捷展等請願為新營鎮延平路與臺糖小火車平交處興建快車道陸橋乙案請准予取銷,俾充保持延平路之繁榮案;三、陳連報告等請願為湖州農會理事長陳萬種危農會總幹事陳文雄改意連續造反法令屏東縣政府袒護派系處分不公及包庇案;四、臺灣省飼料工業同業公會請願為請先完全開放玉米自由進口抑止玉米缺貨漲價降底飼料成本維護飼料工業之生存案;五、周天賜等請願為請臺糖公司南州糖廠將屏東縣佳冬武丁澤段三九及四○號等耕地以合理價格准由現耕農戶優先承買案;六、黃萬在請願為承租公有林地與宜蘭林區第三十森班毗鄰因界走未明致多造三公頃請體民艱准予放租案;七、吳烈明請願為中壢鎮農會會員代表及理事無故宣佈當選無效懇請主持公道以免冤抑案;五、文通類:高雄市貨物裝卸運送勞動會合作社請願為本社一千六百餘社員面臨失業斷炊邊緣請主持正義促請將高雄輪船裝卸作公平合理分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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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屆第一次駐會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紀錄:甲 報告事項 議事組主任林紹賢報告;乙 討論事項:壹、議員報告:一 議員劉金約等報告為調查簡天送葉清耀等與茶葉公司糾紛案擬具調查報告書報請鑒核案,二 議員劉金約等報告為調整吳清標與文山茶場糾紛案擬具調查報告書報請鑒核案, 三 議員吳三連等為調解楊五益暨蔡根旺等兩岸座談會洽商結果謹請鑒核案,四 議員林世南等報告研究墊還本省光復前後省民由南京廈門等地匯臺被凍結之匯款乙案之結果請鑒核案,五 議員吳三連等為劉德等請願為清水鎮米粉寮旱溪大排水溝開鑿工程糾紛案擬具調查報告書請公決案;貳、人民請願案:一 基隆市議會請願為據高雄是特種兵代表蔡崇樟等申請影響應特種兵訓練期間賜予發給本薪等情電轉參考案,二 雲林縣議會請願為省政府重新審查三七五放租地承租人耕作總面積藉資改訂租約以期公允案,三 台東縣議會請願為請省政府全額補助鹿野大圳幹線工程費案,四 屏東線民梁富祥請願為購買柚木八十三根歷八年之久突被本鄉山林幹事全部提走懇請聲援轉山林管理所准于發還以安民眾案,五 台東縣議會請願為省政府迅速賜與興建鹿鳴橋以符民望案,六 嘉義縣民郭永寬等為建議准將阿里山郵政代辦所恢復為郵電局已擴展郵電業務便利民眾案,七 台東縣議會請願為請建議經濟安定委員會對於現金保證糖價需要改行糖米比價以利增產案,八 彰化縣議會請願為建議農民之肥料換谷及生產代款因受災害(風害蟲害潮害)減收無力繳清之貧農滯納罰谷准于核免或減輕以利增產而恤農田一案請查照惠復由,九 彰化縣議會請願為建議對各農會應付款項未付款項從速撥發以資週轉藉謀農民福利一案請察照惠轉省政府速發案;參、本會秘書處報告:一 本會秘書處擬具無享受水利灌溉而收水利會糾紛案整理報告書提請鑒核案;肆、副議長交議:一 第二屆第二次大會議事日程表應如何擬訂案;伍、臨時動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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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屆第十次大會第三十六次會議紀錄:甲、報告事項:壹、秘書長洪樵榕報告;貳、臺灣省發展計程汽車收購三輪車執照指導小組召集人李立柏報告該指導小組工作概況(另詳特載欄);乙、審議事項:壹、准臺灣省政府函為審議五十六年度社會福利基金統籌部份款項決議事項請辦理一案函復查照案;貳、審議民政類議員提案(自民字第一號至民字第一二四號「民字第一○○六、一○○七、一一○八號暫予擱置」);?、審議民政類人民請願案(自民願字第一號至民願字第九號);肆、議員謝清雲等擬具社政警政考察小組報告書提請核議案;伍、議員白世維等擬具高雄區國民就業輔導中心就業問題調查報告書提請核議案;陸、准臺灣省政府函為海埔地開發處理辦法第二十六條覆議案擬併入修正案送請審議請惠予同意案;柒、審議財政類議員提案(自財字第一號至財字第四十八號);捌、審議財政類人民請願案(自財願字第一號至財願字第十號);玖、審議財政類省府提議案:一、據第一商業銀行呈為擬參加標購雲林縣有北港段土地請核准案函請查照同意見復案;二、為彰化縣政府代管省有非公用土地一筆擬予出售敬請惠予同意見復案;三、據財政廳案呈臺灣土地開發公司電為補足新公司法規定之最低股東人數七人,擬請臺灣產物保險公司參加請核示一案函請查照同意見復案;四、為省訓團經管臺北市大直北安路及酒泉街省有宿舍擬予出售一案函請審議同意並見復案;五、為省立臺南一中擬將經管臺南市中山段三小段四-二、四-三號省有土地辦理出售並請准將出售所得價款作為興建校舍財源一案請惠予審議見復案;六、為前省立師範大學擬將經管臺北市龍口段三小段二地號省有土地辦理出售並請准將出售所得價款作為興建校舍財源一案請惠予審議見復案;七、為菸酒公賣局擬出售該局經管臺北市零星宿舍省有房地一案函請審議同意並惠復案;八、為臺中市政府代管該市中墩段二小段二○-二號等省有非公用土地一批擬予出售敬請惠予同意見復案;九、為嘉義縣政府代管東石鄉掌潭段二四三-三號等省有非公用土地一批擬予出售敬請惠予同意見復案;十、省立基隆水產學校擬將經管基隆市正濱段九-一號部份被佔用省有土地予以處分一案請惠予審議見復案;十一、為彰化縣政府呈報擬出售代管省有非公用土地五筆敬請惠予審議見復案;十二、為據農林廳呈林務局玉山林區管理處呈報擬將經管嘉義縣竹崎鄉段土地出售一案函請審議並見復案;十三、為桃園縣政府代管國省共有土地一批擬予出售敬請惠予審議同意見復案;十四、為鐵路局呈請出售臺中貨丙十八號倉庫省有房地一案函請查照審議惠復案;十五、為省立臺北兒童醫院經管臺北市金華省有土地擬予出售一案函請惠予審議同意見復案;十六、為澎湖縣政府代管省有非公用土地一筆擬予出售敬請惠予同意見復案;十七、為公賣局擬出售樟腦廠經管省有房屋一案函請審議同意見復案;十八、為教育廳前國語推行委員會暨前編審委員會原經管房地擬予出售一案函請審議同意見復案;十九、為高雄市政府代管省有非公用土地八筆擬予出售請惠予審議同意見復案;二十、為臺灣土地銀行高雄分行管有高雄市過田子段土地三宗為都市計劃排水溝用地,擬同意由高雄市收購一案請惠予審議同意並見復案;二十一、為桃園縣政府代管國省共有非公用土地三十三筆擬予出售,敬請惠予審議見復案。

第三屆第十次大會第三十六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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