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關鍵詞 醫院 在 檔案 主題的藏品列表

台大醫院舊館

台大醫院舊館

  • 主題與關鍵字:台灣建築
  • 描述說明:簡介:台灣醫療史之重要建築,建築造形古典,且規模宏大。
1
第八屆第四次臨時大會第四次會議紀錄:甲、報告事項(一):乙、確認事項;丙、讀會:壹、祕書長林猷穆報告:本會最近受理本會議員報告案四件、省政府提議案三十件、其他預算案一件共計三十五件(民政類三件、財政類十七件、建設類一件、農林類四件、教育類一件、交通類八件、預算案一件)經逐案宣讀各類議案一覽表(二),均擬逕付二讀是否可行敬請大會商討決定;貳、議員高育仁將宣讀議案宣付均逕付二讀,完成一讀會;丁、審議事項:壹、審議七十四年度本省總決算審核報告:一、營業部分:全會審查(二讀會審議)意見:(一)臺灣省物資局(經抽出繼續審查):照審查意見通過;(二)臺灣省農工企業股份有限分司(經抽出繼續審查):照審查意見通過;(三)臺灣省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經抽出繼續審查):照審查意見通過;(四)唐榮鐵工廠股份有限公司(經抽出繼續審查):1該公司歷年來營運盈虧、短期債務過多,承攬工程轉包、分包暨財產處分成效等諸多問題本會至表重視與關切,為求深入瞭解其實際情形,應組織十一人專案小組一併調查,委員人選由議長就在場發言議員優先指派;2餘照審查意見通過;(五)糧食局:照審查意見通過;(六)林務局:照審查意見通過;(七)臺灣書店:照審查意見通過;(八)臺灣新生報業股份有限公司:照審查意見通過;(九)臺灣鐵路管理局:1交通委員會審查意見附帶決議中:「...應請組織專案小組調查。」修正為:「...應請組織五人專案小組調查,委員人選由議長指派;2餘照審查意見通過;(十)臺灣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照審查意見通過;(十一)臺灣航業股份有限公司:照審查意見通過;(十二)基隆港務局:照審查意見通過;(十三)臺中港務局:照審查意見通過;(十四)高雄港務局:照審查意見通過;(十五)花蓮港務局:照審查意見通過;(十六)臺灣鐵路貨物搬運股份有限公司:照審查意見通過;二、非營業部分:全會審查(二讀會審議)意見:衛生處醫療藥品循環作業基金。(經抽出繼續審查):仍予擱置;三、臺灣省菸酒公賣事業部分:全會審查(二讀會審議)意見:照審查意見通過;貳、省政府提議案及本會議員報告案:一、民政類:(一)議員童福來等擬具「張銘佩先生等陳情案調處小組」報告書,請審議案;(二)議員蔡江淋等擬具「黃忠義先生請願案碉處報告書」,請審議案;(三)議員游錫?等擬具「蔣寶林先生等請願案調處小組」報告書,請審議案;(四)省立基隆醫院擬出售經管基隆市義三路十二巷三十六號省有非公用房屋,請審議見復案;(五)本省警務處警察機械修理廠,擬出售經管臺北市古亭區南海段五小段四七六地號等二筆省有土地及地上房屋十棟,請審議見復案;二、財政類:(一)為修正「臺灣省各縣市娛樂稅徵收細則」第六條條文,請查照審議更復案,全會審查(二讀會審議)意見:修正通過(詳審議意見表);(二)本府為支援地方建設,加速取得公共設施保留地,訂定「臺灣省公共建設土地債券發行辦法」施行至今即將屆滿二年,茲將其利弊得失詳述如說明,請查照案;(三)本省菸酒公賣局板橋酒廠擬出售經管臺北縣板橋市府中段六八九地號省有非公用土地,請審議見復案;(四)本省菸酒公賣局臺南分局擬出售經管臺南市育樂段一三四三-一地號省有土地,請審議惠復案;(五)臺灣土地銀行高雄分行擬出售代管高雄市小港區機場段三十九地號等三筆國省共有土地省有部分,請審議見復案;(六)臺灣土地銀行擬出售代管臺北市古亭區南海段一小段二七○地號等三筆省有土地,請審議見復案;(七)臺灣土地銀行擬出售代管臺北市古亭區福和段二小段四十七號-二地號省有土地,請審議見復案;(八)臺北縣政府擬出售代管臺北縣新店市大坪林段一七七號-六五一地號等三筆省有非公用土地,請審議見復案;(九)桃園縣政府擬出售代管桃園縣龜山鄉舊路坑段一一一-一地號等八筆省有及國省共有省有持分土地,請審議見復案;(十)苗栗縣政府擬出售代管苗栗縣苗栗段八六-二二地號等七筆省有非公用土地,請審議見復案;(十一)嘉義市政府擬出售代管嘉義市中山段一小段七-二地號等三十九筆省有土地,請審議案;(十二)臺南市政府擬出售代管臺南市南區鹽埕段三○九九-一二地號省有土地,請審議案;(十三)臺南市政府擬出售代管臺南市東區郡王段九八三-一地號,省有土地,請審議見復案;(十四)臺南市政府擬出售代管臺南市東區光華段十五-二地號等四筆省有土地,請審議見復案;(十五)臺南市政府擬出售代管臺南市東區郡王段九八三地號等二筆省有眷舍土地,請審議見復案;(十六)屏東縣政府擬出售代管屏東市歸來段一六○-四地號省有非公用土地,請審議見復案;(十七)臺東縣政府擬出售代管臺東市臺東段八-六地號等七十筆省有非公用土地,請審議見復案;(十八)花蓮縣政府擬出售代管花蓮市民心段三三四地號等十六筆省有及國省共有土地,請審議見復案;(十九)為彰化縣政府擬出售代管彰化市彰化段西門小段三九四-一○六地號省有土地,請審議見復案;三、建設類:議員簡明景等擬具「物資局因台山發、和信興、天光紡織公司等倒閉、盜庫弊案,導致巨大損失暨採購中藥材與本(七十六)年度營運量為何遽增問題」專案小組調查報告書,請審議案;四、農林類:(一)議員林仙保等擬具「本省森林遊樂區之安全問題」專案小組報告書,請審議案;(二)議員林火順等擬具「林務局編列林野固定巡視及林野保護之經費績效問題」專案小組調查中間報告書,請審議案;(三)本府農林廳林務局玉里林區管理處經管花蓮縣豐濱鄉豐濱段四一五-四地號等四等省有土地,擬與王熊山君所有同段四一五-三地號等四筆私有土地,辦理相互交換產權,請審議見復案;(四)本府農林廳林務局擬出售經管臺北市大安區金華段二小段九三四地號等二筆省有非公用土地,請審議見復案;(五)本省糧食局臺北管理處基隆分處擬出售經管基隆市中正區日新段三小段一○地號等二筆省有土地及地上房屋一棟,請審議見復案;五、教育類:(一)省立北斗高級中學、民雄高級中學、曾文高級中學、恆春高級中學等四校,自七十六學年度起改制為職業學校,請查照案;(二)本府教育廳擬出售經管臺北市中山區正義段一小段三五三地號省有非公用土地及地上房屋一棟,請審議見復案;六、交通類:(一)議員廖繼魯等擬具「固立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請願案」調處報告,請審議案;(二)交通處高雄港務局擬出售經管高雄市苓雅區五塊厝段一一九-六八地號省有眷舍土地,請審議見復案;(三)鐵路局擬出售經管臺南市公園段九八六地號省有非用土地,請審議案;(四)鐵路局擬出售經管斗六市一四七-二二七地號二筆省有非公用土地,請審議案;(五)公路局擬出售經管臺中縣東勢鎮新伯公段新伯公小段二七四-四地號省有非公用土地,請審議案;(六)公路局擬出售經管桃園縣中壢市興南段興南小段二二七-六九三地號省有非公用土地,請審議案;(七)公路局擬出售經管臺中市東區花園段六小段四-二十八地號等二筆省私共有省持有部分土地及地上房屋,請審議案;(八)公路局擬出售經管臺北市北投區新民段四小段一一七地號省有非公用土地及地上房屋一棟,請審議見復案;?、其他預算案:一、函送本府人事處辦理省屬人事組織編制評估情形案,請查照案:全會審查(二讀會審查)意見:該處七十六年度預算「推行人事制度-組織編制及職 位分類」值班費及旅運費後半年之費用,同意動支;二、貴會審議七十六年度省營事業預算附帶決議:「建立良好金融制度,保障存款人利益,各金融機構參加存款保險為時勢所趨,而省屬行庫為省政府所投資,信用度應與政府相同,其鉅額之存款若生風險,亦非其他保險公司所能負擔,因此,應請省政府自行斥資籌設存款保險公司,將省屬行庫及省內各金融單位存款一併納入辦理,使保險制度得以確立,而保險利潤亦可由省民分享」一案;敬請查照案;三、檢送本府主計處所屬電子處理資料中心換租IBM五五○中文個人電腦終端設備租用合約書,請備查案;四、為臺灣省土地銀行函報,該行管有高雄市過田子段九七一地號,臺北市南港段四小段一○九、一一一地號及臺北市金華段二小段二一四-二地號等四筆土地已完成處分程序為避免被人占用及加速處分低度利用資產,擬提前出售,並補列七十七年度預算一案;本府同意照辦,請審議案:全會審查(二讀會審議)意見:同意本(七十六)年度內依法辦理出售並補列七十七年度預算;五、為臺灣土地銀行七十四年度決算未經報准併決算辦理之各項費用超支四、一五八、七○二.五○元經審計處修正減列,茲該行申復該項費用確屬業務需要,本府同意照辦,請備查案;六、檢送臺灣省合作金庫租用臺灣國際商業機器股份有限公司亂碼安全控管軟體程式、「IBM特許程式合約附約影本」,請備查案;七、為臺灣省合作金庫函報該庫概括承受臺北市十信改設十八家支庫之收支預估表,請准併該庫七十六年度決算辦理,請審議惠復案;八、檢送第一商業銀行向大同中文電腦股份有限公司租用自動付款機二十五台租賃合約書,請備查案;九、為彰化商業銀行函報該行所有臺北市松山區延吉段一小段五五○、五五○-一、五五二地號等三筆土地因臺北市政府七十六年度為興辦松山區一六二號公園工程擬予徵收,因該三筆未及編列年度預算,擬於本(七十六)年度內先行辦理並補列七十七年度變賣預算,本府同意照辦,請審議惠復案;十、本省物資局前與東南書報社交換使用之臺北市博愛路一○五號省有房地應儘速辦理現狀標售,擬請准予先行辦理出售,再補列下(七十七)年度預算,請查照惠允賜復案:全會審查(二讀會審議)意見:同意;十一、檢送臺灣省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與大同中文電腦股份有限公司雙方簽訂之FACOMM-150F電腦設備租賃合約影本,敬請備查案;十二、為貴會審議本省七十六年度總預算附帶決議本省動物用藥品製造工廠之設備未達 GMP標準之廠商寬延二年改良設備時間,經轉准經濟部推動優良藥品製造準則小組函復,請查照案;十三、本府教育廳所屬省立美術館自(七十五)年十二月十一日正式成立,原「臺灣省立美術館籌備處」同時撤銷,七十六年度原核定該籌備處預算及七十五年度歲出應付款,由省立美術館繼續執行,請查照惠予同意案:全會審查(二讀會審議)意見:同意;十四、為鐵路局續租CDC(部分增資)電腦設備案(原合約號碼為TC 80041,新合約為TC85080)檢送該局與康大資訊股份有限公司簽訂之CYBER170-720電腦設備、產品及服務合約與補充條款等合約書副本,請備查案;十五、檢送公路局研訂各工程處辦理公告招標瀝青材料運輸之投標運輸商資格,請惠予備查案;十六、臺灣汽車客運公司為七十六年度採購十五噸級二六○匹馬力以上中興號柴油大客車底盤三○輛,擬依國貿局函示,按照公營事業申請輸入貨品辦法第三條儘先採用國內產品之規定辦理採購,請同意惠復案;十七、高雄港務局為配合各租用貨櫃碼頭航商業務需要,依其需求購置貨櫃碼頭機具設備,供其租用,所需費用計新臺幣三六五、五○○、○○○元,擬由該局七十五年及以前年度營運資金調度墊付,於七十七年預算完成法案後轉正歸墊,請同意審議賜復案;十八、為檢送省立臺北醫院城區分院醫療藥品循環作業基金七十六年度附屬單位預算之分預算,請惠予審議見復案:全會審查(二讀會審議)意見:照省政府核定數通過;十九、本府物資局庫存馬口鐵皮,已部分規格缺貨,為因應七十五、七十六年期洋菇、蕃茄製產期需要,緊急函請准該局先行動支本(七十六)年度採購預算之一部分,以應本省農產品製罐外銷急需,請查照惠復案;戊、報告事項(二):議長高育仁報告:本(四)次臨時大會依原排定議事日程應至明(二十七)日結束,茲因所列各項議案已全部審竣,故提前在本(二十六)日閉幕。

第八屆第四次臨時大會第四次...

  • 描述說明:版本:原件
  • 資料識別:003-08-04EA-59-2-2-01-00005
2
第一屆第二次臨時大會第四次會議記錄:甲、報告事項;乙、審議事項:壹、財產處分案:一、臺灣省政府函為土地銀行擬同意高雄市政府按申報地價收購該行高雄市過田子 二一六-一號土地二三.七六五四坪,轉請查照同意案,二、臺灣省政府函為臺中市政府開闢都市計劃道路,擬收購土地銀行所有臺中市水源路三二四-二土地,請查照同意案,三、臺灣省政府函為省立臺東醫院擬將坐落臺東鎮更生路九、十一號宿舍房屋標售一案,請查照同意案,四、臺灣省政府函為據臺灣銀行呈以:台北市公共汽車管理處函請該行讓售管有之臺北市大龍峒第二二九號土地約一千坪一案,請查照同意案,五、臺灣省政府函為據臺灣糖業公司呈以:前奉撥讓臺灣糖業試業所土地及房屋資產,擬請准予證明,以便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一案,請查照同意案,六、臺灣省政府函為苗栗縣政府將苗栗地政事務所現址房地標售一案,請查照同意案,七、臺灣省政府函為臺灣銀行呈:擬循例捐獻愛國公債第十四、五、六期中籤債票與第十八、九、廿期到期息票,請查照同意案;貳、單行法規:一、審議本省特種基金綜合運用辦法案,二、審議臺灣省工廠工人退休規則案,三、審議臺灣省地下水權登記辦法修正案,四、審議臺灣省農耕機管理辦法案,五、審議教育林營造管理辦法等修正案;參、政府報告案:臺灣省政府教育廳函送教育廣播電臺設臺計劃,請查照案;肆、議員報告案:一、議員林全祿等擬具胡靈通請願案調查報告書,請公決案,二、議員葉炳煌等擬具吳基福請願案調查報告書,請公決案,三、議員葉炳煌等擬具劉慶隆請願案調查報告書,請公決案,四、議員江文清等擬具埔里、小埔社臺糖鐵道案調查報告書,請公決案,五、議員梁許春菊等擬具臺灣省教育考察小組報告書,請鑒核案,六、議員李建和等擬具臺灣航業公司調查報告書,請公決案,七、議員黃占岸等擬具王登欽請願案調查報告書,請公決案;丙、臨時動議:一、議員李源棧、張振生、潘福隆、李丙心等動議,為建議轉請中央採納已逾年國民20-25年次之體位升等未徵役男,停徵免役和丙、丁等體位役男停止復檢免役,以安撫民心案,二、議員林蔡素女、王雲龍、蔡李鴦、張彩鳳、朱萬成等動議,為建議政府將48-49年期蔗農自用糖比例提高為百分之四十,以保障蔗農收益維護生產興趣案,三、議員郭石頭動議為糧價日漲,全省非產糧地區,應請政府拋售平價米,以維持升斗小民生計,對澎湖尤宜平價大量運濟案,四、議員李建和、李丙心等動議,為吾國建造八艘新型貨輪案中,臺航公司申請增建一萬五千噸貨船二艘,仍請政府准了建造,俾利臺航營業案,五、議員李丙心、李建和、張振生、江金彰、陳筆等動議,請政府訓練三輪車工友為司機,協助購車,並組織聯營機構,以改善臺北市區交通,而安三輪工友之生活案。

第一屆第二次臨時大會第四次...

  • 描述說明:版本:原件
  • 資料識別:003-01-02OA-02-2-2-01-00757
3
請儘速訂定適合澎湖地區之「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土地公告現值請勿大幅調高,以免助長房地飆漲;請妥善處理逾期未繼承土地問題;關於遺產稅及贈與稅問題,在修法未定時,有關單位在執法,應從寬認定;有關勞、農保「帶病加保」的問題;申請球場使用許可執照,必須要由建設公司來申請,不可由原地主申請,可是這裡面有些假設工程,譬如道路、公共設施,可由增值稅裡面來退稅,但是要由原地主申請退稅,這合不合理?去年三月一日,某一個人到臺中縣政府報到,到職十五天之後,他發現自己得了血癌,就住院了,結果縣政府差不多一、二月後才替他補辦加保,但是這個人住院沒多久就死亡了,勞保無法申請,死亡給付也沒了,老百姓含冤來投訴,可是從去年一直投訴到今年,卻還是沒有消息,建議三天內給予答覆,要不然強制執行,請縣府賠償;有關衛生處的保留預算案,為什麼呈一等比級數的增加?關於省立新竹醫院移交有所延誤問題;關於省立新竹醫院擴建問題;有關澎湖老百姓每次患疾病無法救治時,就轉送臺灣本島,一間省立醫院其硬、軟體設施、醫療設備、醫生是否完整,應該要深入檢討,希望對全省省立醫院澈底檢討評估;最近德國麻疹肆虐中南部營區,衛生處應特別注意,應積極儘速撲滅病源並廣為宣導,提醒民?防範;有關保力達、維士比、康貝特、安賜百樂…等的定位問題;有關殘障福利中,希望能考慮精神病患為優惠的對象,請衛生處長和社會處長能互相協調;建議民政廳有關調解委員會的委員資格應該要有學歷限制;建議環境保護處將各鄉鎮的衛生人員的待遇特別調整,對於他們的健康問題,也應該編經費;請教目前國大資深代表來臺已多年,是否喪失資格?關於衛生管理的目標目前是針對工廠方面,但現在流動攤販遍佈各鄉鎮,而且排列在交通要道,其污水和廢物的傳染,以及排水溝的堵塞比工廠廢水嚴重,應請各地方的環保單位與警察單位密切配合,加強執行這方面的工作;有關愛國獎券停止發行有多久?聽說臺灣省要發行,有否這回事?關於臺中市刑警隊廖警官因公殉職的遺族,有何照顧措施?建議環保處,開罰單的對象要過濾,如已非開罰單能改善者,要有輔導的計畫,另外砂石廠或垃圾廠的設立,應獎勵民間來做,是否有獎勵的辦法?臺中縣太平和臺中市交界,在太平稱為樹孝路,在臺中市有五十米的泰源北路,中間有二百米沒有接通,太平分頂太平,下太平,頂太平是中山路部分,去八○三醫院那條,每次進入頂太平要走中山路,如果樹孝路和泰源北路在三百米的地方打通,臺中市縣可以成網狀的迴路,對臺中大坑遊樂區開發更能引導臺中市民前往,以目前首務是都市計畫路要劃下去,臺中縣市都委會已行文省都委會,也已同意,問題在沒有徵收經費,請問這是否達到經動會的受理標準;關於神壇任其胡作亂為問題,建議應在內政部尚未立法前,想出一套辦法解決,請予重視;財政部在人事升遷考核條例,在研訂之中,過去各行庫根據它們自己所訂升遷考核要點,所辦理的升遷,是不是有效?行庫有達到盈餘目標,沒有合理分配第一名與第二、第三名行庫比例是否合理化?對甲等、乙等、丙等分配是否合理化?各行庫達到盈餘目標,所接受甲、乙、丙等比例數目,是否到基層各分行庫,也是比照這辦法?事業機構員工獎金,是否可以根據他們盈餘的量質,給他適當的比例;關於目前所訂殘障福利法裡,對於殘障者公家機關要百分之二,目前這問題是有點缺失的,建議這些缺點應該反映及爭取;關於中央與地方權限劃分不清的問題;有關中國石油公司永安工業區配置管,隔音站問題;有關高雄市七筆省有土地是由土地銀行代管的,租給臺塑、南亞及臺塑貨運公司,經秘書處查證結果,本會在第八屆議會曾經組專案小組調查,建議本屆再組一個專案小組來加予調查;建議菸酒公賣局開放民營問題;有關罐裝啤酒究竟何年何月才可以?正達到供應無缺?有關澎湖醫院遷建的問題;關於社區活動中心與村里集會所之補助問題;有關審?研究鄉、鎮、市長官派及村里長存廢問題;關於擴充保七警力,加強海上巡邏保護漁民安全問題;警務處要買新的直昇機,來了沒有?要不要加入澎湖的救難工作?成立了沒有?請取消綜合所得稅應退稅款一百元以下不辦理退稅之不合理規定,以維護民?權益;最近看到合作金庫有一份公文,說澎湖的漁民出海週轉資金可以向合作金庫來貸,請問這項資金貸款的利率,合庫與農委會輔導漁民週轉貸款資金是不是一樣?建議社會處為澎湖縣編列預算,趕快興建公墓公園化的公墓,且要有現代化的火葬場;關於分行經理的辦公室設置的地點,有沒有什麼規定?有關臺銀的人事制度、升遷問題,建議在今年度審查臺銀預算時,給臺銀多一點目標,以提昇服務的品質;土地銀行為什麼分行之設立行數比別的行庫相差這麼多?不能設立分行,直接影響到土銀的人事升遷,這點希望能關心一下;關於華銀內部發生冒收稅款案、挪用公款案等人事管理問題;去年在委員會審查八十年度預算的時候,發覺某家行庫加班超點之費用預算比盈餘還高,主計處是如何審核通過的,這是什麼原因?關於六十八年度開始依各項基金貸放之情形,貸放之對象以及貸放之利率,包括每一個個案,請財政廳廳長分別列表說明;澎湖縣辦理低收入戶的健康保險,低收入重度殘障者的生活補助以及兒童少年老人醫療補助及殘障者健康保險等,澎湖縣每年需要負擔的經費高達一千八百三十八萬元,希望社會處設法來負擔。(聯合質詢)

請儘速訂定適合澎湖地區之「...

  • 描述說明:版本:原件
  • 資料識別:003-09-03OA-68-6-1-00-01097
4
臺灣省議會第四屆第九次大會第三十七次會議紀錄:甲、報告事項;乙、審議事項:一、審議為臺閩地區勞工保險指定門診醫療院所及指定住診醫院辦法原定修正條文對照表;二、審議為修改臺灣省立婦女教養所收容救助辦法一種檢送審議表;三、審議為拆遷省立臺中醫院內非法住戶,擬先行墊款發放拆遷救濟金,函請查照惠予同意見復案;四、審議據本府衛生處呈,為省立婦幼醫院奉令改組成立「臺灣省立臺北醫院」,請准免辦追加減預算手續乙案;五、審議為修正臺閩地區勞工保險局組織規程一案;六、審議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函復本省金融機構有關實施職位分類問題案;七、審議為擬訂「興建曾文水庫水利建設公債發行條例草案」一種;八、審議為鐵路局擬出售臺中鐵路飯店房地一案;九、審議為糧食局擬出售經管省有土地一案;十、審議為臺北縣政府擬出售該新店鎮大坪林段十二張小段一七五-一五號等九十三筆省有土地一案;十一、審議為高雄市政府擬出售代管該市三塊厝段九四-五號等七筆省有土地乙案;十二、審議為臺中縣政府擬出售代管座落豐原鎮下南坑段六一一-六○、六一一-八五號等二筆省有土地乙案;十三、審議為臺灣土地銀行經管高雄市前金段五筆土地擬讓售與高雄市政府承購乙案;十四、審議為土資會購買中和鄉眷舍侵入鄰地,擬將經管空地與鄰地所有權人交換產權使用一案;十五、審議為漁業局經管省有房地擬予處分乙案;十六、審議為桃園縣政府擬出售代管龜山鄉坪頂大湖段二-六號等五筆國省共有非公用地乙案;十七、審議為鐵路局擬處分臺北市興寧街九號房地乙案;十八、審議為鐵路局貨運服務所擬出售臺南市倉庫乙案;十九、審議為省立博物館經管省有土地擬予處分乙案;二十、審議為彰化縣政府擬出售代管省有非公用土地五筆乙案;二十一、審議為水利局第五工程處經管臺南鹽水鎮治水路五六號省有房屋,擬撥贈基地所有權人鹽水鎮公所一案;二十二、審議為本府財政廳經管基隆市東信段省有土地,擬讓售與第一住宅公用合作社案;二十三、審議為省立臺北圖書館擬處分經管臺北市溫州街十二巷六號四筆省有房地乙案;二十四、審議為物資局經管高雄市覆鼎金三橫巷五號省有倉庫房屋,已無保留公用必要,擬予依法處分一案;二十五、審議為中央日報社與鐵路局交換土地產權一案;二十六、審議為糧食局擬出售代管省有土地案;二十七、審議為臺灣銀行經管臺北市士林區草山段磺溪內小段省有土地,擬讓售與陽明山管理局承購一案;二十八、審議為財政廳擬仍將前建北投國中疏散辦公房屋,贈與該校使用一案;二十九、審議為屏東縣政府擬處分代管座落萬巒鄉五溝水段一八○-八二三號等三筆省有土地乙案;三十、審議為曾文水庫工程局擬出售臺南縣永康鄉網寮段二九四-一地號等省有土地三十六筆案,三十一、審議為省立埔里高級農工職業學校經管省有土地擬予處分乙案;三十二、審議為臺糖公司價購嘉義鰲股區省有土地乙案;三十三、審議為農林試驗所經管省有臺大預定地及地上房屋,擬予處分乙案;三十四、審議為公路局擬處分褒忠鄉道班房一案;三十五、審議為林務局關山林區管理處經管省有房地,擬予處分一案;三十六、審議為擬出售臺中市政府代管該市下橋子頭段九五號等三九筆省有土地一案;三十七、審議為花蓮縣政府擬出售吉安段一七六○-二號等八筆省有土地案;三十八、審議為修正本省合作金庫組織編制一案;三十九、審議為嘉義縣政府擬出售代管朴子鎮大?榔段七九號等三十四筆省有非公用土地案;四十、審議為鐵路局擬處分經管臺北市中華路省有房地一案,四十一、審議為基隆市政府代管大德段七七號等省有土地辦理處分程序案;四十二、審議為基隆市政府代管七堵鶯歌石段鶯歌石小段二一二號等省有土地辦理處分程序案;四十三、審議為省立臺中高級農業職業學校經管省有土地擬予處分一案;四十四、審議為澎湖縣政府擬出售代管馬公鎮文澳段等十二筆省有土地案;四十五、審議為本府擬處分糧食局肥運處等經管省有房地案,四十六、審議為公路局擬處分關廟道班房案;四十七、審議為農林廳所屬種苗繁殖場經管省有土地擬予處分乙案;四十八、審議為鐵路局擬處分龍岩駐在站辦公廳?一案;四十九、審議為臺灣土地銀行經管高雄市過田子段等十九筆土地,擬讓售與高雄市政府承購一案;五十、審議為勞保局擬將該局以勞保基金購置之宿舍房地,與天主教聖心會所有房地交換產權一案;五十一、審議為臺灣銀行管有高雄市前金段省有土地,擬與高雄市政府提供林德官段市有土地交換產權一案;五十二、審議為鐵路局擬出售經管第三、五批省有非業務用地一案;五十三、審議為臺中區農業改良場經管省有房地辦理出售,並以出售所得價款,作為遷建財源乙案;五十五、審議為公路局與臺航公司交換房地產權一案;五十六、審議公路局擬出售經管省有房屋一案;五十七、審議為公路局擬出售新營鎮房屋一案;五十八、審議為臺灣土地銀行擬變賣固定資產,作為年度資本支出預算之資金來源一案;五十九、審議據本府財政廳簽報,擬出售原由臺北縣政府及陽明山管理局代管省有非公用土地一案;六十、審議為臺中縣政府擬出售代管座落大甲鎮大甲段五一八-三號等五筆省有土地一案;六十一、審議為雲林縣政府擬出售代管北港鎮北港段一五六三號等七十筆省有土地案;六十二、審議為基隆市政府代管大德段二十八號等省有土地辦理處分程序案;六十三、審議為礦務局擬出售經管省有房地一案;六十四、審議為物資局經管臺北市北投區北投段省有土地,擬讓售與陽明山管理局承購一案;六十五、審議為省立臺中第二中學經管省有房地,擬予處分乙案;六十六、審議為第一銀行申購鐵路局經管高雄市房屋一案;六十七、審議為本府糧食局桃園碾米廠處理省有房屋一案;六十八、審議為公路局擬與臺航公司合作興建重慶南路辦公大樓一案;六十九、審議為修正澄清湖工業水廠組織編制乙案;七十、審議為物資局呈請修正該局暨所屬各辦事處原?處組組織編制一案;七十一、審議為函送本省竹南頭份自來水廠組織編制案;七十二、審議函送本省曾文水庫工程局修正編制表乙份案;七十三、審議為函送本省礦務局及該局基隆辦事處編制表各一份案;七十四、審議為修正臺灣大雪山林業公司組織編制一案;七十五、審議為臺北市太原路魚市場產業,贈予臺灣省漁會,以利該會籌辦示範漁市場,以建立經銷事業基礎案;七十六、審議為本府農林廳農業試驗所所屬士林園藝試驗分所,擬移中央轉撥臺北市政府接管乙案;七十七、審議檢送「臺灣省家畜保險事業費征收管理辦法」修正案;七十八、審議為修訂「臺灣省農林廳漁業管理處核發貧苦漁民漁業遭難救濟金辦法」案;七十九、審議為修正本府農林廳林務局所屬直昇機隊組織編制一案;八十、為本府農林廳請修正林務局暨該局所屬各林區管理處組織編制,將臨時專員納入正式編制一案;八十一、審議為修正臺灣新生報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組織編制一案;八十二、審議「為省立屏東山地高農及省立南投山地高農更改校名」一案;八十三、審議為適應臺南市國(初)中畢業女生升學高中之實際需要,茲將省立臺南高級家事職業學校,改制為省立臺南家齊女子高級中學乙案;八十四、審議為「修正本府交通處公路局各區運輸處組織編制」乙案;八十五、審議據本府交通處呈,為基隆港務局蘇澳辦事處擬改制為蘇澳港務局一案;八十六、審議為公路局員林監理站遷建用地案;八十七、審議據本府交通處呈,為公路局各區監理所管理站修正為臨時收費管理站一案;八十八、審議本會第四屆第八次大會駐會委員會決議案情形;八十九、審議本會第四屆第九次大會省政府主席施政報告審查意見書案;丙、選舉事項:選舉駐會委員、法規研究委員、公營事業委員;丁、其他事項:本會為日本最近亟圖與共匪進行所謂「關係正常化」,特發表聲明案。

臺灣省議會第四屆第九次大會...

  • 描述說明:版本:原件
  • 資料識別:003-04-09OA-27-2-2-01-00312
5
前日軍衛戌醫院北投分院

前日軍衛戌醫院北投分院

  • 主題與關鍵字:台灣建築
  • 描述說明:簡介:依山坡而建的療養所,景色宜人。
6
一、建議政府監督各級銀行嚴格審核支票之核發,並澈底遏阻經濟犯罪案;二、「社會福利救助措施」留下後遺症,少數職業貧民倚賴為生,建議應加強防範,以免福利措施不能讓真正需要的人享受案;三、為貧民和平占用公私土地,興建房屋居住達二十年以上者,請政府貸款業主改建大廈以解決收回土地糾紛並響應住者有其屋政策案;四、建議重新檢討銀行制度迅速研訂「民間互助會」的管理辦法;五、建議省政府轉請內政部配合有關單位設法變更新城鄉嘉新村原編列農業區改為住宅區案;六、請政府調查糧食局民國六十九年度起辦理「試辦小包裝食米銷售計畫」輔導農會或民營碾米工廠,以輔助並貸款其購進日本製食米小包裝自動包裝機,包裝小包裝食米供應市面,以促進食米零售現代化等等以來,至今已輔導十三家民營碾米工廠及五家農會等,有無利用此機會與商人勾結圖利營私,利用職權用各種手段方法迫使輔導之碾米工廠購買其推薦支持之包裝機案;七、請政府撥款粉刷嘉義縣吳鳳鄉香林國小校舍案;八、建議政府於國小設置主計人員案;九、請將省頒之「鄉道公路工程補助經費比例」標準,東部地區省補助比例,修訂提高百分之八十,以期早日促成全省公路之均衡發展案;十、建議開闢自南北高速公路直達臺中港之隧道公路案;十一、建議政府糾正民營銀行及信用合作社採行之女性職員結婚後,即須辭職之規定,以符我國憲法男女就業平等之精神案;十二、請將臺北縣汐止鎮大同路重新規劃為商業區案;十三、請政府將臺北縣蘆洲鄉正義村光華路兩旁規劃為住宅區,以利發展案;十四、為促進地方發展,應准許臺北縣三峽鎮插角農田變更為建地案;十五、請按實際情形將臺南縣麻豆鎮油車社區部分編為農業用地改編為住宅用地,保障建設既成社區之土地利用和維護公眾之權益,以符合實際並有益於國家社會案;十六、請准平地(勇類)之學校校長任期,由省(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訂定,報教育部核備案;十七、請政府整體規劃建設臺北市、高雄市、臺灣省各都市(基隆、新竹、臺中、嘉義、臺南、彰化、屏東等等)鐵路地下化案;十八、請政府重視老人福利,專款補助高雄縣內門鄉興建老人康樂活動中心案;十九、嘉義縣仁潭風景特定區內政部所核定北側環湖路段坡度過急行車危險,且易損毀民房請暫緩測量釘樁,並維持省縣都市計畫委員會所決定變更路線,以符民望案;二十、請政府將農田水利會改制以農林廳為主管輔導機關案;二十一、請省政府派嘉義省立醫院陳院長活源賡續赴日研究青蛙肢症預防治療造福患者案;二十二、建議臺灣省政府重新修訂中部地區區域計畫,准將雲林縣列入輕重工業,或地方資源型工業發展帶,以改善雲林經濟環境,及有效遏止人力外流,並免雲林永遠處於窮困落後之境案;二十三、請慎重考慮仍將高速公路岡山交流道附近特定工業區改為住宅區案;二十四、請政府擬定阿里山鄉街都市計畫,以期觀光民生並行不悖案;二十五、請專案變更花蓮市豐川、尚志路兩側及田頭新村以東等地農業區為住宅區案;二十六、促請政府早日核准臺中縣大肚鄉山陽村農業區變更為工業區,期能地盡其利工業使用案;二十七、請調整臺中港特定區都市計畫發展順序,以舊市為中心向外擴展,以帶動郊區發展促進臺中港區繁榮案; 二十八、請公路局監理單位,放寬年齡限制,准予年滿十六歲考領輕型機車駕駛執照,以應實際需要,並維護交通秩序案;二十九、為三重市二十八號公園預定地,請勿變更其他用途,並請早日開闢,以利市民利用案;三十、遠議省二道泰山段兩旁之農業區,變更為商業區或住宅區,以繁榮地方,並提高土地經濟利益,以達地盡其利之目的案;三十一、中國醫藥學院北港分部奉准設立,其所需用地二十六公頃,請省政府准予辦理專案都市計畫變更案;三十二、請臺灣省都市計畫委員會派員勘查重新規劃湖內鄉大湖地區都市計畫,以符民望案;三十三、請考慮水利局第五工程處遷往嘉義之利弊得失案;三十四、請檢討嘉義縣達邦地區都市計畫予以修正利弊得失案;三十五、請勿將三重市田中里三民街之二八號公園預定地,變更為變電所用地,以確保當地居民生活環境之提昇案;三十六、請將臺北縣石碇鄉中民、永定村等地區之煤礦礦場轉變為工廠用地或工業區案;三十七、為臺中市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有關外環大道八十公尺請劃遷他處或作計畫縮小,以免沿道數里土地嚴重損害,致使人民無家可歸案;三十八、請速協調有關單位變更花蓮市都市計畫案;三十九、學校內舞會何妨適度開放案。

一、建議政府監督各級銀行嚴...

  • 描述說明:版本:原件
  • 資料識別:003-08-02OA-59-6-8-00-00261
7
名稱:玉里榮民醫院

名稱:玉里榮民醫院

  • 主題與關鍵字:類別:文化景觀
  • 描述說明:簡要描述:該院於民國46年,由陸軍第六療養大隊及宜蘭療養所併編為「台灣玉里榮民醫院」...
  • 資料識別:識別資料:C0-1001503-1006-000020
8
第三屆第十一次臨時大會第四會議紀錄:甲、報告事項;乙、審議事項:壹、審議財政類及民政類省府提議案:一、臺灣省統一發票給獎辦法;二、調整戶政規費率表案;三、臺灣省政府為車輛動員委員會擬處分經管臺北縣永和鎮永和路二段一六九號省有房屋一案,函請審議惠予同意見復案;四、臺灣省政府據財政廳簽報擬出售衛生試驗所移交之省有非公用房地一案,函請惠予審議同意案;五、臺灣省政府據財政廳簽報擬出售糧食局移交之省有土地一案,函請惠予審議同意見復案;六、臺灣省政府為警務處擬處分經管臺北市牯嶺街五十六號省有宿舍房地一案,函請審議惠予同意見復案;七、臺灣省政府為據財政廳簽報擬出售省立臺北師範專科學校移交省有非公用土地一案,函請惠予審議案;八、臺灣省政府為農林廳水產試驗所呈請出售經管省有房地一案,請惠予審議同意並見復案;九、臺灣省政府為基隆市政府代管省有土地乙批擬予出售,敬請惠予同意見復案;十、臺灣省政府為物資局擬出售前高雄食品廠廠外宿舍房地一案,函請審議同意並惠復案;十一、臺灣省政府為據臺灣合會儲蓄公司呈為該公司管有臺北市龍安坡段六○三之二四地號水溝畸零地經提報常務董事會通過讓售陳幹卿等請核示一案,函請查照案;十二、臺灣省政府為臺北市政府代管省有非公用土地一批擬予出售,敬請惠予審議同意見復案;十三、臺灣省政府為臺灣土地銀行擬變賣固定資產作為該行五十五年度資本支出來源一案;函請審議見復案;十四、臺灣省政府據臺灣土地銀行呈擬處分固定資產一案,函請審議並見復案;十五、臺灣省政府為農工企業公司呈擬與北投俱樂部現住人成立和解一案,函請審議見復案;十六、臺灣省政府為南投縣政府代管省有土地擬出售一案,敬請惠予審議同意見復案;十七、臺灣省政府為省訓團經管臺北市大直北安路及酒泉街省有宿舍擬予出售一案,函請審議同意並見復案;十八、臺灣省政府為省立臺南一中擬將經管臺南市中山段三小段四之二、四之三號省有土地八筆辦理出售並將售得價款作為承受省立臺南醫院奉准出售之省有土地之財源一案,請惠予審議同意見復案;十九、臺灣省政府為前省立師範大學擬將經管臺北市龍口段三小段二地號省有土地辦理出售並請准將出售所得價款作為興建校舍財源一案,請惠予審議見復案;二十、臺灣省政府為菸酒公賣局擬出售該局經管臺北市零星宿舍省有房地一案,函請審議同意並惠復案;二十一、臺灣省政府為臺中市政府代管該市中墩段二小段二○-二號省有非公用土地一批擬予出售,敬請惠予同意見復案;二十二、臺灣省政府為桃園縣政府代管國省共有土地一批擬予出售,請惠予審議同意見復案;二十三、臺灣省政府為鐵路局呈請出售臺中貨丙十八號倉省有房地一案,函請查照審議惠復案;二十四、臺灣省政府為省立臺北兒童醫院經管臺北市金華街省有土地擬予出售一案,請惠予審議同意見復案;二十五、臺灣省府為公賣局擬出售樟腦廠經管省有房屋一案,函請審議同意見復案;二十六、臺灣省政府為教育廳前國語推行委員暨前編審委員會原經管房地擬予出售一案,函請審議同意見復案;二十七、臺灣省政府為高雄市政府代管省有非公用土地八筆擬予出售請惠予審議同意見復案;二十八、臺灣省政府為桃園縣政府代管國省共有非公用土地三十三筆擬予出售敬請惠予審議見復案;二十九、臺灣省政府為省立臺中圖書館擬將經管省有房地辦理出售並以出售所得價款作為遷建財源一案,請惠予審議見復案;貳、審議財政類及民政類人民請願案:一、為請轉請臺灣省財政廳將臺灣糖業公司原料委員之營業稅計征標的仍以「包作業」處理由;二、為高雄市設立金都夜總會一案,請求於本會最後一次臨時會時釋示,以便有所遵循由;?、審議農林類省府提議案:一、為擬訂「臺灣省家畜保險事業費征收管理辦法草案」一種,函請查照審議見復案;肆、審議教育類省府提議案:一、為修訂「臺灣省公立中等以上學校學費征收辦法」及擬該辦法修訂後初中初職征收學費暫行措施請審議案;二、為修正臺灣省各級學校學生家長會設置辦法函請查照審議見復案;伍、審議交通類省府提議案:一、檢附臺灣省觀光旅館輔導辦法等法規三種修正條文對照表,請查照審議見復案;二、合興尖石及上坪五峰兩段道路擬貸款辦理收費歸還一案,函請查照惠予同意見復案;三、為臺北橋改建榤底高度變更一案,函請查照案;陸、審議交通類人民請願案:一、王俊雄請願為錄取交通部委託海總部代訓海軍退除役士官兵轉業商船乙級船員班無故被退件除名,故特懇請鈞會轉請中央有關機關賜准受訓由;柒、審議議員報告案:一、議員黃運金等擬具王勝美等請願案調查報告書提請核議案;二、議員陳新發等擬具臺中市議會請願案調查報告書提請核議案;三、議員陳火土等擬具藍新發及林山石等請願案協調報告書提請核議案;四、議員陳重光等擬具徐風銜請願案調查報告書提請核議案。

第三屆第十一次臨時大會第四...

  • 描述說明:版本:原件
  • 資料識別:003-03-11EA-18-2-2-01-01182
9
第三屆第七次臨時大會第十次會議紀錄:甲、報告事項;乙、審議事項:壹、審議財政類省府提議案:一、繼續審議為檢送臺灣省營業稅征收細則修正條文對照表請審議案;二、為雲林縣元長鄉公所請求讓售元長段三九七-一號省有土地作為興建市場案請審議案;三、為農林廳埔里林聽管理處擬標售座落臺中市復興路房地乙案函請審議案;四、為糧食局管有楊梅鎮三五-七號省有土地無保留必要擬依法定程序報請出售請惠予審議同意案;五、為鐵路局呈請標售經管臺中市中華路省有土地乙案請惠予審議同意案;六、為省立大湖農校與陳精華共有土地辦理分割乙案函請惠予審議同意案;七、為據臺灣土地銀行呈擬處分花蓮市南京路六十五號房地乙案函請審議案;八、為教育廳呈擬處分桃園縣政府佔用省立桃園農校經營土地乙案函請審議見復案;九、為菸酒公賣局嘉義酒廠經管省有土地與聯華公司私有土地交換乙案函請審議惠予同意案;十、為檢驗局臺中檢驗所擬與員林鎮公所交換土地所有權乙案函請惠予同意案;十一、為據財政廳簽報公共工程局擬出售接管前營建處房地乙案函請惠予審議同意案;十二、為省立臺東醫院擬再出售經管土地得撥充改建院舍不足工程費乙案函請惠予審議同意案;十三、為臺南市政府等代管省擬出售土地請惠予同意見復案;十四、為據本府財政廳案呈菸酒公賣局擬標售高雄分局現有辦公地等一案函請審議惠予同意見復案;十五、為財政廳簽以省裡岡山中學擬撥贈高雄縣立路竹橋頭中學房屋乙案請惠予審議同意見復案;十六、為據財政廳簽為省立臺東師範學校暨臺東師範附小擬將在臺東鎮有土地上所建房屋撥贈臺東鎮所乙案請惠予審議見復案;十七、為財政廳呈菸酒公賣局擬標售臺南分局所轄府前路配銷處辦公房地乙案函請惠予審議同意見復案;十八、為檢送臺南等六縣市代管省有土地擬出售清冊敬請惠予審議同意出售見復案;十九、為據水利局呈請擬將已報廢宿舍之基地予以標售得款在郊區另建宿舍乙案函請惠予審議同意案;二十、為函送修正臺灣省各縣市屠宰稅征收細則第八條修正條文與原條文對照表請查照審意見復;二十一、為本省文獻委員會擬出售臺北辦公廳舍房作為籌措遷建經費乙案函請惠予審議同意見復案;貳、審議財政類省府報告案:一、為函送高雄加工出口區稅捐稽征所組織規程敬請查照由;二、為函復籌措河防基金協商經過情形請查照案;?、審議本會賦稅研究小組擬具所得結算申報查帳問題報告書提請公決案;肆、本會民政審查委員會擬具「臺灣省汽車駕駛人工作工資工時管理辦法」研究報告書提請公決案;伍、本會農田水利會評議委員制度研究小組擬具研究報告書提請公決案;丙、其他事項:議員黃光平提議「為本會所審議通過之有關人民之單行法規於送達省政府後如有內容文字之修正或經中央作內容或文字之修正省政府以函送會查照在程序上頗滋疑義是否應依本會組織規程規定送會協調或覆議請慎為研究案」;丁、動議事項:壹、議員呂錦花動議為慶祝總統八十華誕暨連任第四屆總統,擬請在行都臺北市設立「介石大學」以宏總統教育建國之訓示,而垂永久之紀念案;貳、議員李源棧動議為欣逢總統膺選連任,兆民歡騰,特建議政府頒發大赦令,赦減普通刑事犯罪刑,以彰曠典,而勵自新,並增反共抗俄力量案;參、議員李源棧動議:為爭取海外僑胞向心力,請對越南政府此次未經審判槍殺華僑謝榮事件,提出有力抗議,並對冤死家屬予以妥善安置,以安僑胞生活,而示祖國關懷寄居海外僑民之德意案;肆、議員張富等動議為建議政府毋將臺北市升格為院轄市徒求虛名為海上陪都而增加行政龐大支出困擾全省財政均衡與海島自治行政完整性之虧缺繁人事糾紛庶安反共基地而利戡亂案;伍、本會農林審查委員會動議:為維護森林資源及國土保安再請政府迅予停止開發秀姑巒山森林案。

第三屆第七次臨時大會第十次...

  • 描述說明:版本:原件
  • 資料識別:003-03-07EA-14-2-2-01-01403
10
第 1 頁
共 11 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