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關鍵詞 省議會 的藏品列表

臺灣省議會第三屆第七次大會議員李建和、李炳盛、王宋瓊英、李秋遠、賴森林、陳重光、黃光平、蔣淦生、呂錦花、黃奇正臨時動議(連署人:黃堯、白世維、徐享城、林福地、張富、陳筆、江金彰、陳新發、章博隆、李源棧),請政府於拆建臺北大橋同時應興建臺北市民族路橋,並將預算一併送會審議後方可施工案,經決議:一、臺北大橋拆建問題,應請政府先將計劃預算送會審議通過後辦理。二、民族路橋興建問題,亦請政府同時考慮一併提報本會說明。

臺灣省議會第三屆第七次大會...

  • 描述說明:版本:原件
  • 資料識別:0034420255002
1
臺灣省政府為臺北市改制為院轄市後,有關省屬機構擬移由臺北市及中央接辦,函請查照案,在做成決議前,第三屆第九次大會議員許新枝臨時動議(連署人:林亮雲、張富、葉寒青、李源棧、林明德、賴榮木、朱萬成、劉金約、吳一衛、吳泉洝),為配合臺北市改制,請在本省北區籌建省立醫院案,經決議「省立婦產科、兒童醫院請勿移交與臺北市,並將出售房地產所得充為籌建省立醫院之用」;省政府報告案經決議「臺北婦產科、兒童醫院請免予移交,並組織『省屬機構移歸臺北特別市研究小組』(經議長指派議員蔡鴻文(原召集人)、謝清雲(後改推為召集人)、陳重光、吳泉洝、張振生、梁許春菊、陳筆)定期調查報會」。該案經第三屆第九次大會預算綜合審查委員會、第十次大會議員許新枝、張富、黃占岸、林明德、梁許春菊、王國秀、吳泉洝、葉寒青臨時動議,堅決主張婦產科、兒童醫院不應歸屬改制後之臺北市案,二案送請省政府辦理;省政府依該決議賡續為籌建北區醫院費用,函請先由省庫墊撥案,經決議「同意」。

臺灣省政府為臺北市改制為院...

  • 描述說明:版本:原件
  • 資料識別:0031120256001
2
議員葉國光質詢:一、有關海堤整建的提議;二、大家都知道;三、北區的水患,向來是省府最重視的一個問題,但臺北盆地的下沉,確是不容忽視的原因,前些日子有十一位臺大及淡大的教授們,共同研究出一套有效的解決辦法,並請有關當局設法給予支援,不知省府對這件事的態度如何?是否曾予以必要有效的協助?研究工作進行如何?目前有多少較具意義的結論?過去北區水患,絕大多數人責怪桃園縣石門水庫,以當初的原意和現在的情況,其構造及現有力量,對防洪工作實在有限,所以建議是否從其他方向來發現其原因,以治本方法解決這問題;四、關於水利行政的檢討;五、關於唐榮公司在楊梅購地設廠問題;六、關於工廠排放廢水影響農業生產問題;議員柯明謀質詢:一、補充葉國光議員工廠排放廢水問題;二、關於革新都市計劃積弊,請問廳長有何健全方法?都市計劃今日發生毛病,規劃時即弊竇叢生,糾紛層出不窮,計劃公布後仍可變更,同時公共設施保留地處理問題:原來是徵收期間不能超過五年,最多也是延長五年,都快期滿了,政府無力徵收,鼓勵地方設施也不容易,但這是人民財產,他們有納稅義務,而無使用土地的權利,政府無力徵收,則不應保留不准使用,人民蒙受這樣大的損失,如何補償,有何妥善辦法解決?三、本省水利協進會原屬各地農田水利會聯絡機構,但此組織已漸漸變質,不但工作缺乏內容,而且事務浩繁,增加農民間接負擔,當茲政府銳意積極建設農村之時,此一團體有無存在的必要?其現有事業及及人事經費,尤須加以檢討,以恰地方輿情,不知建設主管當局高見如何?四、都市建設應配合各方面執行,挖挖補補,是政府一大損失,同時對交通亦有影響,其情形到處都是;關於處理廢水應在設廠前預防,設廠人員對廢水的處理辦法應該自己要有,並不是在設廠以後,廢水產生了再來處理;議員蔡建生質詢:一、不論是廢水或空氣污染,賠償只是消極的作法,換言之:工業的起飛不能妨害農業的生產,此一原則一定要把握住,希望建設廳有此觀念去消除廢水及空氣污染問題,廳長意見如何?比如一家水泥廠,雖然裝了吸塵器,但為了要減少成本,平常不使用,原因在節省電費,此種廠商該當何罪?應如何處理?二、關於左營區草潭碑水污染問題,污染源之一中國石油公司高雄煉油廠屬經濟部,省議會調查小組去時,他對環境衛生試驗所的技術人員說:因抽查時沒有通知我,我不承認,這種說法是否合理?環境衛生試驗所要抽查,是否要通知抽查單位?化驗的結果是否正確?抽查的效果是否正確?環境衛生試驗所是否有權隨時抽查?如無權隨時抽查,環境衛生試驗所應要撤銷,否則我們應維護他的尊嚴,關於草潭碑的水污染問題如何處理?本案是經過本會調查後,請建設廳迅速處理的;議員邱連輝質詢:一、在施政報告裡,我覺的都是如何制止公害的問題,此問題在本席的看法;二、我要補充有關都市計劃公共設施保留地的看法;議員張富質詢:關於空氣污染問題,請廳長答覆一下;議員蔡建生質詢:如果他有此設備,而不使用,可否每月抽查他的電表?像這樣處理,請問廳長是否有效?有無一定時間的規定?能使其在多少時間內辦竣?今年是民國幾年?經濟部是否會不受時間限制?議員趙森海質詢:一、剛才您說以後要將工廠處理得很好,恐怕是「紙上談兵」?日本有一家宗行企業,將其全部資本花在要完全把污水處理好還不夠,不知建設主管單位有無到外國考察過?應讓主管科長看看此種公害引起的可怕現象!臺灣省環境衛生試驗所沒有經費可以化驗,沒有經費可以採取行動,亦沒有機械,亦沒有技師,假如給他錢給他人,他不做,責任在他,敬請廳長重視此問題;二、去年我記得很緊急的請廳長幫忙,各地的海堤,各都市的雨水下水道規劃重建問題,這兩個問題說的多,做的少;講的快,做的慢;請廳長極力爭取時效;三、違章建築不加高、不加寬,算不算違章建築?新的建築法令是地下室是要百分之百,此法令還是最近才修訂的,請教議會有沒有百分之百的地下室?臺灣有多少公共建築物百分之百有地下室?如果原來沒有設置,要重新設置,不是整個建築物要拆除始能設置?還有一個問題?其中還有設置一個防火巷而未予保留,以上數點,牽涉到全省很多人的權益問題,請廳長答覆;議員朱有福質詢:關於空氣及水污染賠償部份,過去已陳情六年,尚未解決,六年來究竟賠償了多少錢?其次高雄市被害養鴨人家問題,向高雄市政府提出陳情,但該市政府表示:東營造紙廠係屬高雄縣管轄區,六年前的事,無從查稽,此問題到底要拖延至何日始能解決?關於改善問題,省建設廳指定,凡設立在縣市的工廠,應遷移至工廠指定區設廠,類似危害這麼大的工廠,應即依上項規定,予以強制遷離,該廠目前未受到任何處罰及何時始能澈底解決?不只是高雄,其他地區也有類似情事發生;高雄市是工業最密集,落塵量最多,污染最嚴重,所以我希望環境衛生試驗所,隨時主動前往抽查,以免危害人體;議員官來壽質詢:我補充趙森海議員關於違章建築之處理及私權之保障問題;向鎮公所租用,有合法租約書,並按期繳納地租,並有縣市政府他項權利之證明,難道還屬違章建築物嗎?因限期拆除公文至明天為止,等會與主辦科長聯繫好了;議員蔡建生質詢:關於違章建築,工廠管理等等,主辦單位的答覆,上推經濟部,下推縣政府,這是貴廳標準的太極拳人員,廳長蒞任後,非常想做好,對於這種不負責任的下屬,是否應予先行整頓的必要?目前講團結的時候,如何使能破除難關?先從不負責人員整頓,其次,趙森海議員的問題,請廳長一併答覆。

議員葉國光質詢:一、有關海...

  • 描述說明:版本:原件
  • 資料識別:003-05-01OA-28-6-4-01-00159
3
政府計劃興建第三國際港,候補地預定臺中港、淡水港、蘇澳港,在此三個地內中選擇最具有經濟價值,符合我國情之需要者,擇其一,業已招聘外國專家從事調查研究,本席在交通質詢時,一再表示,本席並不堅持要求政府應在何處建,只希望為政者,提出政治良心,治理國政,是非分明,以實情提出報告,公開討論:一、臺中港之沿革:臺中港之命名,乃光復後我政府接收日人興建在梧棲鎮新高港之改稱;二、破壞建設:光復後地方不肖分子,砍樹伐木,佔為田地與養魚池,日人見此景況,不敢阻止,我政府接收人員接收後,與地方不肖分子,將築港所有資材,及建設破壞變賣,囊括殆盡;三、光復後民意代表建修復臺中港;四、光復後臺中港船舶出入之輻輳:光復後,大陸通商頻繁,每日各種船舶,大大小小約有數百艘,出入停靠臺中港,梧棲一時非常繁榮,及至大陸淪陷,交通中斷,故再趨於沈寂;五、連續十五年來繼續調查研究臺中港得到良好之結論:以湯教授等為主體,負責研究調查,費了十五年之時間,花費莫大之經費,試驗模型,製成每年風速潮差漂砂等之紀錄,已得到很滿意之結論;六、訪問基隆港務局長:前月中,中縣委員一行,訪問曹港務局長於辦公室,承告謂臺中港位在中部,各公路均已完成,地位適中,內陸交通方便,腹地廣闊,具有政治經濟最優良之地點;七、院轄市議長往日本活動左右人選造成國恥:報載為爭取第三國際港建在淡水,張祥傳以議長之尊,親往日本活動,左右日本政府指派人選,此等辱國行為,實非我全國人民所能諒解;八、立法院交通委員會組團考察臺中港;九、曹港務局長簡報之摘錄:要興建臺中港必先決三個問題:1.大甲溪、大安溪之規劃;2.須建攔砂丁壩以解決漂砂問題;3.浮復地問題;十、梧棲工程師大力活動;十一、非保密資料而保密用意費解;十二、遺跡歷歷可資證明:臺中港完成五千噸級船舶可以出入之商港有左開之遺跡可以證明,茲簡錄於左:(共十項,詳細請看第十九卷第十八期第七九一頁);十三、曹局長在省議會答本席質詢:(詳情問答請看第十九卷第十八期第七九一頁);十四、臺中港重建之必要性:臺中港有政治經濟良好之價值,且築港技術如漂砂潮差問題亦可容易解決,在建港經費依省政府答質詢謂臺中港重建須四十二億,淡水四十一億只有一億之差更不成問題;十五、中部地區大宗出入原料與產品:中部十宗出產品所佔比率簡錄如下:蔬菜、蜜餞、手工藝品、生果、羽毛、罐頭,以上出口美金一億元以上檢驗局資料;紡織、裁縫機、機器、木材、肥料、玻璃、塑膠、橡膠鞋、亞?、竹製品、雜品、糖米,綜合上述中部地區出口金額保守估計有二億美元佔全國出口金額四四%;十六、建設淡水港並無一個優點可言;十七、排除臺中港重建用意之分析無法洗除瓜李之嫌;十八、風風雨雨中之傳說:淡水建港之說,在幾年前北部有力階級有財階級即已收到消息,大量收購淡水土地大炒地皮,卻是空穴來風,事出有因查無實據;結論:本席羅列臺中建港之優良條件為主席參考,請主席建議中央應以國家百出大計勿為一小部分不肖之徒為個人之發財以緣及活動手段而使各種報告發生不正確之情事貽;對建設臺中港結語補充:日人對於中部築港之重視抱有發展中部之計劃,而且考慮到國防重要產業開發之重要性,省議會歷屆交通小組為求國運隆昌一再建議政府重建臺中港而曹局長是否為個人仕途之利害或受權力財力之壓力,故對於臺中港重建問題如本席在小冊所述明實情加鹽減醋,此可以說不但無視議會之建議,同時埋沒實際之情形,指鹿為馬發生偏差之言論,故政府重大建設不可委任抱有偏見官員來司其責,日人在臺灣有五十年之經歷,了解實情,決非如荷蘭等外國工程師所知其皮毛而遽下斷語,故本席希望政府對於第三國際港之建設應針對利弊,使本省產業均衝發展,同時對國際貿易造成更有利條件,此乃我中部人民所期待於主席;一、建主席轉請行政院對印尼千萬美元貿易貸款及對印尼貿易賒賬保險迅速決定使我國對印尼貿易有利展開;二、建議政府停止准許外國藝人入境來臺賣唱獻技以節省外匯並將本件節約款項轉為增加創辦大學教育資金;三、有關女工赴琉球問題:1.現在本省工業正突飛猛進,女性勞工極其需要頗有供不應求之時,政府竟捨本取末讓大批女工出國幫人家忙;2.琉球的糖、鳳梨罐大部銷日本而且有優惠的條件,說起來是我國糖、鳳梨銷日的勁敵,現在政府竟也准他們去幫人家來打擊自己;3.出國的女工們以美元計算工資為號召相當有魅力,對鄉下來說是非常令人嚮往,但是實際爭回來的外匯究有多少?4.如果不予適時制止一定會刺戟我國工資的畸型增高,甚至超致勞力的不足等嚴重後果顯而易見;四、建政府凡任鄉鎮長五年以上者得任用農會總幹事,以資鼓勵提高公務人員士氣;五、建主席對於五十六年度鄉鎮長考績良好者,應發放獎金以資鼓勵。

政府計劃興建第三國際港,候...

  • 描述說明:版本:原件
  • 資料識別:003-04-01OA-19-6-8-00-01024
4
臺灣省政府檢送本省實施都市平均地權地區,請審議案,經決議,石門實施都市平均地權由本會實施都市平均地權區域調查小組先行調查,本案第二、三期實施區域另行訂期調查,並推請民政審查委員會議員謝清雲(召集人)、黃光平、財政審查委員會議員黃占岸、吳一衛、建設審查委員會議員許新枝、陳興盛、農林審查委員會議員吳泉洝、賴榮木、教育審查委員會議員王國秀、李雅樵、交通審查委員會議員李建和、黃堯等擔任,擬具石門地區調查報告書,經決議,送請省政府辦理。本會檢送都市平均地權計劃區域概況調查表,函請第二期實施地區新莊等十九鄉鎮公所惠填送會。暨函送都市計劃區域概況調查一覽表,請新莊等十九鄉鎮公所查記送會。經該小組實地調查第二期新莊等十九處,並擬具報告書,送請省政府辦理。暨省府函為第三期實施平均地權地區,請辦理案,經決議,移請平均地權地區調查小組審查,並函請公館鄉等鄉鎮惠填都市平均地權計劃區域概況調查表,經該小組謝清雲(召集人)議員、黃光平(代召集人)議員等十二人實地調查,擬具報告書,經決議,送請省政府辦理。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及大甲鎮民沈火清函為申請查明大甲鎮是否列入本省全面實施都市平均地權首批三十個地區案。

臺灣省政府檢送本省實施都市...

  • 描述說明:版本:原件
  • 資料識別:0031230053012
5
第九屆第六次定期大會第六次會議紀錄:甲、報告事項;乙、確認事項:本(四)次定期大會第五次會議紀錄已印發各位議員,敬請公鑒;決定:紀錄確認;丙、質詢事項:壹、審議本會議員報告案:一、財政類;二、建設類;三、農林類;四、教育類:劉議員克等擬具「陸軍臺貿九村自治會會長敖寶華先生等陳情」專案小組調處報告,請審議案;五、交通類;六、民政類;貳、審議本會議員臨時提案:一、陳議員建年等臨時提案:為請本會組織專案小組查明南迴鐵路遲未「正式」通車之原因,並督促早日正式營運,以嘉惠臺東縣民,並利東部之發展案;二、傅議員文政等臨時提案:為請省政府建議中央,編列預算,全額補助鐵路虧損,以改善其財務結構及經營體質,並請省府自行切實清理其所有閒置資產,限期辦理出售 ,以挹注虧損,另應先估算該局現有財產之市價,俾為將來萬一被收歸國營預作準備案;三、張議員溫鷹等臨時提案:1.組專案了解臺灣電影文化城七十三年所發行「影片總目錄」內所有影片典藏情形案;2.將臺灣省參議會第一屆大會成立典禮拷貝送省議會典藏案;四、劉議員守成等臨時提案:為民國八十一年臺灣區運動會聖火,請省政府改於玉山點燃案;五、連議員錦水等臨時提案:為建請省府及水利局正視濁水溪上增設油管橋及採明挖埋管施工法之嚴重後果,以維護中沙大橋及濁水溪堤防之壽命並確保百姓生命財產之安全案;六、傅議員文政等臨時提案:為請省政府將本省受託經營菸酒公賣事業迄今,所投入之設備資產及分配之盈餘與目前該局管有財產之市價等詳細資料備齊報會,以因應而後該局被收回國營時計價收回之依據案;七、陳議員金德等臨時提案,為建請內政部在大陸各重要城市設立國稅局,落實國稅稽徵業務,增裕國庫收入案;八、童議員福來等臨時提案:為請本會致函內政部吳部長,對其提出土地增值稅改按公告現值課稅之折衷方案之務實作法表示支持案;九、王議員慶豐等臨時提案:為請省政府將省營第一、華南、彰化三家商業銀行(以下簡稱三商銀)之資本額,應依照國際清算銀行組織之規定增資至二○○億元以上以達金融國際化之目標,並相機出售三商銀省持有公股之股價應在當時預估每股三○○元以上等原則,以確保籌措徵收公共設施保留地所需財源之目的案;十、林員進春等臨時提案:為請主管機關重新修正自耕能力證明書之申請及核發注意事項有關規定,以符實際案;十一、張議員溫鷹等臨時提案為:人事處請建議中央廢除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一、犯內亂罪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不得為公務人員案;十二、張議員溫鷹等臨時提案:為擬請民政廳建議中央選委會編列預算,於本年年底即將辦理立法委員選舉選後,應請分類統計投票人之年齡、職業、學歷、男女、黨籍等,對外公開案;十三、張議員溫鷹等臨時提案:為省議員任期與權限,中央可否任意延長或剝奪,如此違背政府對選民的期約承諾,建議本會送請大法官解釋案。

第九屆第六次定期大會第六次...

  • 描述說明:版本:原件
  • 資料識別:003-09-06OA-71-2-2-01-00424
6
臺灣省議會代電嘉義縣、臺南縣、市政府為嘉南地區於五三年元月十八日發生強烈地震,災情奇重,正副議長親赴災區慰問,請查照案。並提出訪慰報告,經決議送請省政府辦理。本會第三屆第二次大會議員吳泉洝、蔡錦棟、陳華宗、蔣天降、李雅樵動議為嘉南地區地震災情嚴重,擬請另行組織調查小組前往災區調查災情,以示關切案,及議員梁許春菊、劉金約、徐堅、張富、蔡鴻文動議為嘉南地區此次遭逢空前震災,亟應組團前往災區慰問案,經決議併案組織小組,以議員陳華宗(召集人)等實地調查及慰問,並擬具報告書,送請省政府辦理。及議員許世賢、蔡錦棟、吳泉洝、蔣天降、林福地動議為建議省府飭令臺灣產物保險公司等迅速給付嘉義市一一八火災之保險金案,經決議,併本會嘉南震災調查報告書,送請省政府辦理。本會第三屆第三次大會議員梁許春菊動議為明瞭「一一八」嘉南震災復舊措施情形,擬邀請財政、社會、建設、教育、交通及糧食各廳處局於下週駐委會議時,列席報告,可否請公決案,經各廳處局長列席報告後,經決議提出對嘉南震災復舊措施建議八項,送請省政府辦理。暨本會正副議長於第三屆第五次大會提出嘉義市震災延燒房屋保險問題報告,送請省政府辦理。及中央產物保險公司蘇曾覺陳情為奉令研議提高前嘉南地區震災慰問金案,籲請察核案。及本會五四年二月十八日歲一字第三○三八-三號函請省府提高嘉南地區震災火險救濟金為百分之二一案。

臺灣省議會代電嘉義縣、臺南...

  • 描述說明:版本:原件
  • 資料識別:0031150053001
7
議員黃鈴雄質詢:省主席是否有注意到城鄉制度平衡之問題;政府預定斥資新臺幣三千四百餘億元,推動臺灣南、北部區域建設實施方案,為何獨缺中部;對於集會或街頭活動頻繁,治安機關應如何加以規範;臺中港區由臺中港口至高速公路大雅交流道之特一號道路應及早開闢;臺中縣甲后路應及早拓寬,並於后里附近設置簡便交流道或者開闢由大甲通往三義交流道之道路;應及早開闢由臺中縣大甲鎮幼獅工業區經大安鄉至臺中港之海濱公路;林務局應改為公務預算,停止採伐林木,並應儘速多方規劃森林遊樂區,予以開放民營,使國民有休閒去處;關於省主席及合署辦公各廳、處長之派任,應提經省議會同意;各項重要省政建設決策形成時,應邀請相關省議員列席陳述意見;政府應早日開放外匯管制,加速國內經濟的自由化;關於加強採取有效措施,防範山胞被誘驅使子女從事不正當職業或工作;排除人為障礙,確保職業婦女工作權;議員黃木添質詢:促進城鄉教育平衡發展問題;關於改進工商登記,加強便民問題;關於政府投資的大園工業區,由政府單位的唐榮工廠來興建?染防治的設備,結果完全失去了功能,要如何來解決;環保政策為何蹣跚難進?為何不速解決?染問題;關於嚴格規定地權政策,已不合時宜,惟有改變為地用政策才能迎合未來時代變遷之問題;自耕能力是如何的區分;對於色情與賭博,政府應適時規劃出一個特定遊樂區之問題;關於退休人員佔用公家宿舍的問題;關於在龍潭設西藥製藥專業區,請求經濟部改變此一構想之問題;請都市計畫委員切實檢討龍潭臺一一三道路拓寬案以免造成民怨,維護政府公信;請農林廳補助桃園地區因農作物遭紋枯病及稻熱病之損失;議員董榮芳質詢:有關牡丹水庫興建計畫之問題;今後對於法令之修訂與政策的頒訂,一定要考慮到百姓的利益及權益為優先;關於屏東縣問題:1有關新埤鄉萬家村大排工程問題;2關於里港鄉大港洋的大排工程牽涉到地政處與水利局,地政處應負擔一點經費配合,但至今仍未處理之問題;3佳苳鄉養殖區有一大排,牽涉到中央、省及地方政府重要建設配合款問題;4關於林務局與礦務局之間連繫協調問題。(聯合質詢)

議員黃鈴雄質詢:省主席是否...

  • 描述說明:版本:原件
  • 資料識別:003-08-03OA-59-6-8-00-02389
8
第 2 頁
共 2 頁
上一頁
  • 1
  • 2
  • 至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