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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梁許春菊:一、報載廳長表示一年將改為三學期,不知道內容如何?依據報載是為節省經費,如果為節省經費,是否將目前國校六年十二學期改為四年十二學期?而節省二年義務教育經費,中等教育也同樣予以縮短接受教育年限;建議各級教育不必限制學齡,中學留級生據統計一年有兩萬多,在時間及金錢上都是很大的浪費,請放寬升級標準如何?二、省行政會議有提案建議省接辦縣市立職業學校,這本是省方的政策,縣市經費確屬困難,接辦了省辦的初中,省方自應提早接辦職業學校,如能連中學也改由省辦,對升學競爭之惡性補習更是釜底抽薪根本解?之辦法,也要請省多撥款補助各縣立初中;三、大部份省立初中都廢止,要解?惡性補習問題,緩和升學競爭,最好劃分學區,請黃科長研究辦理;四、大家都認為初級農校不太適合兒童實際需要,五年制農校可否以初級部辦初中,高級部辦職校??能節省經費,又能適應地方需要;五、教職員退休辦法早已公布,而實施細則?又遲遲未見公布施行,希望建議中央早日公布實施;六、廳長要把屏東農校和臺北護理學校併於現有的兩個專科學校,等於停辦兩個職業學校,應加考慮,如為培養農業專門人才,似應在臺南或嘉義設立,因為嘉南地區縣立農職頗多,請予考慮;七、縣市學校與省校分部人事編制極不合理,屢次要求改善,才修訂了統一的組織規程,何以不見實施?何時才能實施?八、對國校及初中興建教室三對等補助辦法,縣市立職業學校請准予比照辦理;九、國校教員檢定考試,尚有部份科目不及格者,應依規定准予補考,檢定辦法已廢止,不過在廢止以前?得權利,今年應該可以再參加補考一次,應速設法給予補考機會;十、關於貴廳為解?師範生分發,訂定特師科進修辦法,自去年起將現任教員開缺,今年並將校長、教導主任一併開缺問題;關於代用教員保送特師科問題;十一、教育廳有許多重要的單位主管都是兼任,第一科又兼檢定會,應加考慮,因為第一科工作甚重要,應該一人一職;十二、各處太保學生、不良少年時有所聞,歸結是學校、家庭疏於管教,導師制有名無實,教師下課?去,學生道德教育及生活教育根本談不上,請在這方面加強;十三、中小學教師生活清苦,請廳長在這方面盡力設法改善,應提高研究費,同時教職員子女就學,其學雜費應免收,至少學費應該全免,再利用教職員福利會和特教會的經費多作普及而實惠於教師的工作,如興建宿舍或其他福利措施;十四、聽說地方中小學校長派用、教員調動都要紅包,學校教師巧立名目,向學生捐款收費,甚至有人說廳裡接洽公事,也要送紅包才辦得通,請注意糾正;十五、請注意培養本省籍優秀青年;十六、關於宜蘭農職校長問題;十七、貴廳所編教育統計數字,與臺灣統計要覽發表數字不符,希望加以改進;關於新聞處:一、呼籲各報紙,雜誌多作好人好事的表揚,避免誨淫誨盜的渲染,新聞是重要的社會教育,也是影響青年及兒童身心最嚴重的讀物,並且關係社會的安寧,國家的興替;二、希望在新聞處指導下的臺灣製片廠多多努力,拍攝富於民族精神及愛國思想的劇情片,並多獎助民間製片家,朝此方向努力;請教省訓團潘教育長,聽說省訓團遷移,究竟編列多少經費?來源如何?請將計劃簡單說明;中等學校設立似不必送部,省政府可以?定,大專學校才要送部核示,并不是廢除職業學校,職業學校還是需要,因初級技工需要養成,但初級部為小學畢業生來學職業技能,大妥洽當,請以請將初級部改為初中;提高水準,改辦專科,五所學校改制為專科要不要送本會審議?關於屏東農職及臺北護校合併到專科學校的問題;議員蔣天降質詢:關於學齡問題請再說明一下;看法如何?在?定學齡時,希望不要只根據智力來?定;參加補習的收不收費?部份成績差的學生在假期參加補習,其他未參加補習的學生,在校外容易發生不良行為,希望加強校外生活指導;關於初農改為初中,與延長義務教育有連帶關係,如果將來政府有延長義務教育的計劃,應該加強辦理;關於注重職業教育問題;為使人才分布在各階層,希望考試技術應研究改進,中學及職校考試時間,不作硬性規定,使家庭經濟稍差,智慧高的也可以投考職業學校;中等以上學校除師資以外,應考慮其設備及環境問題;議員李雅樵質詢:關於職校改為專科問題。

議員梁許春菊:一、報載廳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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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識別:003-03-01OA-09-6-6-00-0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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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蔡李鴦質詢:關於惡性補習的問題,應針對原因下手始克奏功,所謂嚴格管理都不切實際,主管人員本身都不能改變升學的觀念,何能管道別人?希望廳長了解惡補的癥結所在,並早日使私立與公立學校並駕齊驅,才能解除惡補的嚴重化;議員章博隆質詢:關於初中入學免試常識問題,目前惡補已夠嚴重,如再恢復考試常識的話,其情形必更為嚴重,學校如能把各科目平均重視的話,社會上的種種非議必將隨煙消散;一、關於「惡性補習」已經喊了多少年了,難道說這幾年都未加取締?或已經取締了多少?二、關於常識考試恢復與否的問題,既然有時間惡補,為什麼沒有時間來注意常識課?只要能使兒童真正了解,知其所以然,文字不必多也不必重視,希望教育廳加以重視檢討;三、關於高中留學考試的問題,本席認為高中留學不應該禁止;議員吳一衛質詢:關於初中、初職入學考試的問題,進入高中者,有為專攻讀商科或農科者,有專攻讀工業或土木建築者,其科目根本不同,假使聯考均係普通中學的一般考題,如此何以培養人才?如須聯考,應採取工科、商科、醫科等比較類似者予以聯考;職業學校考試問題,感覺困難,所以職業學校所需經費,應盡量撥給,教室多起幾間;議員蔡李鴦質詢:對於學區應予限制,無論一中,係省立的、縣立的,都應予以界線取銷,取銷後在學生們心目中的優劣學校才能打銷,如果不打銷,我想困難的路就難以開拓;議員鄭大洽質詢:關於入學考試問題,因惡性補習,造成老師揩油機會,以致老師故意對教育方法不認真,如學生前來補習,考試分數提高,不來補習則將考試分數降低,如此情形,升學考試何能考上?據悉,曾有一次十餘名女學生在晚間去學校補習途中,走至黑暗處,曾被不良少年全部押去強姦,希望教育廳對這種惡性補習的嚴重,而引起全縣民的悲觀,應該加以研究,取締查辦;議員蔣天將質詢:現在對惡性補習,嚴格取締能否完全消滅?應採取什麼辦法來解決這件事?我主張四年級以下,應禁止補習,五、六年級學生,如其願意補習者,應在學校延長一點時間,絕不能延長太長,讓其有限度的補習,希望教育廳規定補習費若干?以免增加家長補習費以外的負擔;常識考試的問題,我贊成應該考,因為不考常識跟體育一樣,不注重體能活動;至於留學考試,我贊成放寬,因為目前學術技能、生產技能,各方面技能均尚不如外國;議員張富質詢:三年以來取締了多少件惡性補習?教育廳雖想嚴格取締,可是我看來仍然無甚效果,唯有當他老師和家長互相研究交換意見,來延長義務教育,這樣惡性補習自然會消失,我希望在學校延長一個鐘頭,自然成為一種消滅補習的方法;議員張振生質詢:補習應在公眾場所〈如學校等處〉延長一個鐘頭,使其練習課內書籍,每人一律十元,不分高低才好,如果發現仍有偷偷摸摸的補習,則應予嚴辦;議員林明德質詢:關於老師的待遇,請教育廳設法提高;其次也希望教育廳在校長會議時提請校長對老師多加精神鼓勵;建議教員的子弟投考師範學校減分錄取,擬訂辦法實施,以便老師在精神上有所安慰;議員林蔡素女質詢:要解決惡性補習問題,學校應提早到七時上課,讓學生公開補習一個鐘頭,下午延長下課一個鐘頭,也讓學生公開補習一個鐘頭;對惡性補習禁止的基本辦法,第一點,請教育廳應從速充實國民學校課室;第二點,應提高老師待遇;議員李炳盛質詢:所謂惡性補習,我相信三部制、四部制才是壞,才是惡,所以對於教室問題,義務教育實施,是否應由政府建築?那裡有配合地方建築?或向家長募捐建築?建議教育廳應極力設法改善,而建築教室也全部由政府負擔;其次,對於留學考試的規定請貴廳設法放寬;最後關於颱風損失的糧食補助款,前已奉准負責部分已否寄出?

議員蔡李鴦質詢:關於惡性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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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識別:003-03-02OA-10-6-6-01-01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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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關於發行公債與增發新臺幣問題,如果要立信與民,要言行一致,吸收游資,限制新臺幣發行額,這樣闡明給百姓理解,發行公債才有意義,是否可以轉請中央研究考慮;二、對中央飭辦石門水庫及海埔開發事業問題,這些都是支出很多的事業,交給省府來辦,請問主席有無勇氣予以力爭,以節省經費;三、政黨政治與選舉法之問題,請問主席,政黨是否團體?政黨是否包括團體或不在內?請問主席,選舉取締辦法之規定,妨害言論自由,違背憲法,有無改善之意?四、關於鄉鎮〈市〉長權限問題,地方自治就是政府的全縣還給老百姓,所謂「還政於民」,為何又做種種限制?請問主席有無改善增加其權限之用意?五、警員調職不滿而槍打處長一事,有無廢止帶槍以防止意外之必要?六、請問主席可否停辦身分證全部換新計劃?使其用途改變為興建教室支開支;七、對二十至二十二年次之補充兵役請免予臨時召集;八、關於嘉南震區火災保險金償付問題,請問主席賠償經過及賠償實現何時可以做到?九、關於嘉南地區震災低利貸款問題,是否請主席考慮根據房屋實際所有權姓名予以貸款?聽說低利貸款限於領到救災金者,請研究改善。

一、關於發行公債與增發新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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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識別:003-03-02OA-10-6-8-00-0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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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屆第九次大會第十五次會議紀錄:甲、報告事項;乙、審議事項:壹、審議五十七年度本省基隆港務局事業預算案;貳、審議五十七年度本省高雄港務局事業預算案;?、審議五十七年度本省花蓮港務局事業預算案;肆、審議本省五十七年度稅捐稽征基本預算案;伍、審議本省五十七年度河防基金預算案;陸、審議五十七年度本省曾文水庫工程局事業預算案;柒、審議本省五十六年度農林廳種苗繁殖場修正預算案;捌、為補助內轆市場工程費款一三三、○○○元請同意先行墊撥施工案;玖、為檢送五十六年度社會福利基金省統籌部份款項撥補各縣市局金額表請審議見復案;拾、為協助各縣市興建國校教室以消除三年級以上二部制教學一案函請查照案;拾壹、為本省待售苗栗製藥廠內軍眷佔用戶擬給予搬遷補償費以利騰空出售請同意由省庫墊款支付案;拾貳、為東部土地開發安置退役官兵部份土地開發資金之財務分擔原則一案,函請查照案;拾?、為省社會福利基金工作計劃預算?除之人事費事務費其中五十六年一月至六月部份請仍在省社會福利基金開支請查照見復案;拾肆、為觀光局五十六年度追加預算經酌視業務需要陸續由省庫先行墊借函請查照備查案;拾伍、准函為請將五十四年度本省各機關附屬作業組織暨其他特種基金綜合決算書審核報告提前送貴會審議一案復請查照案;拾陸、為鐵路局解決客運困難擬自籌款項先購客車乙部份以應急需函請察照惠賜同意備查案;拾柒、本府為實施澎湖農業建設基本方案擬請貴會同意在追加預算法案未完成程序前先行墊款辦理案;拾捌、為基隆港東防波堤遭颱風損害搶修工程費七○萬元請准由基隆港務局墊款辦理列入預算歸墊乙案函請查照同意案;拾玖、為高雄港務局開發一號挖泥船專用錨船及陸上排泥管擬先墊款辦理一案函請同意惠復案;貳拾、為貴會第三屆第九次臨時大會附帶決議請政府責成裕隆研究改善汽車產品減降價格一案函請查照案;貳拾壹、為抄送審計部審核臺灣省林務局五十四年度決算審定意見函請查照案;貳拾貳、為檢送國省合營事業機關六單位五十六年度營業預算書暨立法院審議意見函請參考案;貳拾?、准經濟部函據臺肥公司呈擬調整資本總額為二十億元請惠予同意一案函請查照案;貳拾肆、為本省煤調會擬申貸中美基金貸款一案函請查照惠予同意辦理案;貳拾伍、為菸酒公賣局擬出售樟腦廠現址廠房倉庫及基地一案函請審議同意惠復案;貳拾陸、議員黃占岸等擬具本省樟腦事業輔導問題研究小組報告書提請核議案;貳拾柒、為本省檢驗局奉令改為經濟部商品檢驗局一案函請查照案;貳拾捌、農林、建設審查委員會研擬檢驗局問題研究報告書提請核議案。

第三屆第九次大會第十五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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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識別:003-03-09OA-17-2-2-01-00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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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屆第一次臨時大會第五次會議紀錄:甲、報告事項;乙、審議事項:壹、審議預決算案:一、審計處電送五十六年度臺灣省地方總決算審核報告;二、省府函為檢送省立婦幼醫院五十七年度循環基金預算書;三、省府函為據本府衛生處簽稱省立屏東醫院擬將五十八年度補助款提前辦理屏東縣衛生局內部附屬設備等一案;四、省府函為貸款補助各縣市興建國校教室擬由省庫墊撥省補款案;五、省府函為本府教育廳所屬學校變更校名一案;六、省府函為省立師範專科學校附屬小學更改校名一案;七、省府函為函送高雄港務局五十八年度修正附屬單位預算;八、省府函送臺灣省稅捐稽征基金五十六年度附屬單位決算審定意見及審定表;九、省府函為鐵路局高雄機廠遷建新廠及出售舊廠房地案;十、省府函為石門水庫管理局擬改善一號遊艇內部設備需款五萬元;十一、省府函為公路局承購陽明山管理局代管臺北縣有土地所需購地價款擬由本府財政廳先行在統收統支專戶內計息墊付俟分列五十八、五十九、六十等年度預算歸墊;十二、省府函為公路局擬進口客車用冷氣機三十三台加裝觀光客車發展觀光事業需要;十三、省府函為高雄港務局呈請墊款興建十一、十二號通棧以應目前業務需要一案;十四、省府函為澄清湖工業水廠擬辦擴充工程水源深井用地租購需款擬先行暫墊後列入五十八年度預算;十五、省府函為據臺灣銀行呈轉復興紡織公司第一期局部更新及整修計劃;十六、省府函為本府印刷廠因應急需請先行購置日製銅模一付鑄型一個列入五十八年度資本支出預算;十七、省府函為抄送審計部審核臺灣省林務局五十五年度決算審定意見;十八、審計處函送審核五十五年度臺灣省各機關附屬作業組織暨其他特種基金決算審定意見;十九、省府函為檢送五十五年度水利局地下水工程處附屬作業結束決算審核意見表暨原決算書;二十、省府函為據本府建設廳簽據公共工程局呈請墊款修理高雄市辦公房屋核屬需要;二十一、省府函為臺糖公司呈報該公司五十五年度決算盈虧差異原因一案;二十二、省府函為檢送臺灣電力公司等五單位國省合營事業機關五十七年度預算書;二十三、省府函為檢送臺灣電力公司等五單位國省合營事業機關五十六年度決算書一百三十份。

第四屆第一次臨時大會第五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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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識別:003-04-01EA-19-2-2-01-0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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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屆第五次臨時大會第三次會議紀錄:甲、報告事項;乙、審議事項:壹、繼續審查交通議員報告案;貳、審查五十八年度省營事業機構綜合決算審核報告書;?、審議電送〔58〕年度臺灣省各機關附屬作業組織暨其他特種基金綜合決算審核報告案;肆、審議公路局辦理最緊要之道路改俗工程乙案函請查照案;伍、審議為省立各級學校增班教室及其附屬建築工程擬自六十年度起由本府先行墊款提前發包興建一案請惠予同意見復案;陸、審議為核定六十年度縣鄉鎮補助款內另籌財源撥付之一八二、三九四、二九○元請惠予同意由省庫先行墊撥以利縣市支應一案函請查照案;柒、審議為檢送五十九年度本省各機關附屬作業組織暨其他特種基金綜合預算附帶決議處理情形請審議案;捌、審議准代電送五十六年度省營事業機關綜合決算審核報告審議意見表一案復請查照案;玖、審議為省立嘉義農專經與農復會等單位合作舉辦該校嘉義紅埤農場綜合水土保持及土用計劃在本年作業經費項下墊付配合款一案函請查照同意辦理惠復案;拾、審議准代電檢送五十七年度臺灣省營事業機關綜合決算審核報告審議意見表一案復請查照案;拾壹、審議為高雄貨櫃碼頭工程費擬在附征港工捐節餘項內支應敬請查照惠予同意案;拾貳、審議為省立護理專科學校〔59〕年度附屬作業組織修正預算案函請查照審議見復案;拾?、審議為函送本省地方總預算〔58〕年度追加預算及動支預備金追預算有關附帶決議事項埋情形表請查照案;拾肆、審議准代電送五十七年度七月制會計年度省營事業機關綜合決算意見表一案復照案;拾伍、審議為抄送審計部審核臺灣省林務局五十七年度決算之審查意見函請照審議案;拾陸、審議為檢送曾文水庫工程局六十年度預算案函請查照議見復案;拾柒、審議為檢送臺灣電力公司等五單位國省合營事機關五十九年度預算書參考案;拾捌、審議為林口特定區征收土地發行土地債券搭發成數案;拾玖、審議修正「臺灣省各縣市房屋稅征收細則」草案請提前審議惠復案;丙、動議事項:壹、陳議員火土動議:為建議政府堅持立場對釣魚台列嶼主權乃屬我有促請日琉球遵守國際道義勿以無理爭奪以彰國際信義案;貳、涂麗生等動議為請政全力維護釣魚台?島的領土主權案;?、林明德、陳慶春議員動議為「芙安」颱風帶來豪雨,造成嚴重災害其復舊經費請依往例對於農田水利灌溉系統各埤圳堤防道路、橋樑之搶修及復舊工程費悉數由省補助案;肆、 張議員富等動議為桃園縣因逼芙安颱風災情慘重速請省政府籌撥專款補助俾早修復案。

第四屆第五次臨時大會第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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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識別:003-04-05OA-23-2-2-01-01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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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屆第五次大會第廿六次會議紀錄:報告事項;討論事項:壹、農林部門案件:一、本省各縣市保護耕牛辦法施行細則第九條條文修正案;二、修正臺灣省獸醫管理規則第二條(四、五款)條文案;三、審議農林類議員提案(自農字第23號至43號);四、農林審查會提為:「由本會組織小組考察農林部門事業場業務案」(農字第44號);貳、教育部門案件:一、議員林永樑提為:「請省政府將花蓮縣玉里中學准予試辦高中部以救濟失學青年案」;二、議員黃運金等動議:「建議省政府本扶助私立學校意旨,補助私立淡江英語專科學校在永久校址淡水鎮增見效涉及圖書書庫工程費八十萬元案」;三、議員周百鍊等動議:「請撥專款捌拾萬元補助私立高雄醫學院繼續順利辦學以利教育案」;四、議員江金彰等動議:「建議省政府增列省立屏東農業專科學校添建教室及儀器、化驗室等經費,以利農校發展案」;五、議員黃業等動議:「建議省政府將全省立各中等學校增加班數三十班以資容納案」;?、民政部門案件:民政審查委員會動議為「建議中央停止再化驗已經本省?生處化驗許可之成藥或豁免繳納化驗費,以維省政府威信,保護國內製藥工業案」;肆、建設部門案件:臺灣省政府請複議:「本省地下水水權登記辦法草案」案。

第二屆第五次大會第廿六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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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識別:002-02-05OA-08-2-2-01-0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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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基層的聲音

來自基層的聲音

  • 主題與關鍵字:政治
  • 描述說明:摘要:蘭嶼鄉公所十月中旬於各部落召開蘭嶼鄉地方基層建設座談會,村民關切問題包括: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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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恩教室落成入境隨俗 雅美父老盛裝共襄盛舉

蘭恩教室落成入境隨俗 雅美父...

  • 主題與關鍵字:文化
  • 描述說明:摘要:蘭恩幼稚園教室落成,以雅美傳統儀式舉行,學生家長、教會團體及社區人士充分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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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關於本省目前地方教育事業停滯不進現象;二、請政府對新獨立國校設備應籌撥專款均衡補助充實,以利學校平衡發展;三、請教育廳商請有關單位研究,統一省縣市立學校人事編制、經費及其設備;四、關於辦理失學役男國語補習問題;五、各級學校兼辦人事管理人員事繁責重,應予發給與專任人員同等待遇的職務加職,以昭公允,而符實際;六、請在國民學校確須設置專任會計人員,應請省教育當局會商有關單位研究實施;七、各級學校辦公費不敷應用,應設法提高;八、請將特別師範科招收高級中學及高級職業學校畢業生,所請放寬資格問題;九、幼稚教育一年中未見有省縣督學實地督導,應請教育當局注意及此,加強視導,使其設備完善,循教育原理原則實施;十、建議鄉鎮公所增設文化課問題;十一、關於影星登臺表演之管理問題;十二、省立高雄水產職校造船廠開放民營問題;十三、海軍第四造船廠佔用省立高雄水產職校教室問題;十四、高中、高職畢業學生應征入營,在營期間而因投考大專學校,經予錄取,唯因在營未入學註冊,請省教育當局建議准予保留學藉;十五、關於在本省中部設立大學問題;十六、新竹縣免試升學廢銷問題;十七、各級學校教員薪津菲薄,請省教育當局早日調訂實施;十八、請准將非師範生在國校任教經國教檢定合格者得予比照師範生須服務三年後方得應征入營;十九、關於地方教育輔導工作意見;二十、原設分部改為學校問題;二十一、有關興建國校教室問題;二十二、關於分校獨立為國民學校問題;二十三、關於提高學齡兒童就學問題;二十四、關於提高現職國校教師素質問題;二十五、關於本省地方戲劇比賽問題;二十六、關於各項體活動問題;二十七、關於中小學校教員無試驗檢定截止期限延長問題;二十八、關於附設補習學校班均須編列足夠教員與職員問題;二十九、請建議教育部對技能科教材應予優先審查,并請教育廳迅即籌措財源編印是項課本,免費印發學生與教師使用;三十、關於資助水產學校教員赴日進修考試問題。

一、關於本省目前地方教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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