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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司法院在三十六年對「縣市參議會議員在議會時所為無關會議事項之不法言論仍應負責」之解釋以及同年內政部據以所作行政解釋與我國憲法規定精神抵觸不足沿行以為對縣市議會之解釋應請中央政府本維護各級民意代表法定之特權予以撤銷前此解釋以維民主政制案。〈省府〈55〉5、30府民二字第三七九一四號函復〉

為司法院在三十六年對「縣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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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識別:003-03-07OA-15-5-4-01-00101
1
對司法院及內政部釋疑省議會議員與縣市議會議員在議會之發言如有公然侮辱報告人員依法負刑事責任此條例太沒有道理,請示司法院、內政部,何種程度之質詢為公然辱罵,何種程度則否,應該給我們一個明示;請解釋議員之發言可至何種程度。

對司法院及內政部釋疑省議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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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識別:002-03-02OA-11-6-8-00-00129
2
一、關於中央與臺灣省的權責問題;二、對於司法院釋示;議員在議會之發言要負責問題,因為這是完全違背民主政治的解釋,應向中央請求不可有此解釋;三、關於官員油條作風問題:希望研究如何解除此作風,以使百姓能夠信任政府;四、關於開發屏東、臺東間橫貫公路答覆一事,究竟是依省府答覆做事,抑或依主席口頭答覆做事?五、請問地政局及財政廳,屏東縣不動產之評價,其價格為何比其他縣市高兩倍?六、關於屏東縣南勢大橋,請明確答覆何時可施工。

一、關於中央與臺灣省的權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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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識別:002-03-02OA-11-6-8-00-00167
3
臺灣省政府函為抄送行政院函司法院解釋公職一案副本請查照。

臺灣省政府函為抄送行政院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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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識別:0020310043001
4
司法院致函為臺灣省議會為立法院審議制定「動員戡亂時期臺灣省議會組織條例」及「動員戡亂時期臺灣省政府組織條例」是否符合憲法第一百零八條、第一百十二條、第一百十三條之規定,聲請解釋案,經本院大法官會議於本(七十九)年四月十九日臨時會議議決釋字第二六○號解釋,除依法令公布外,茲函送該號解釋乙份復請查照。

司法院致函為臺灣省議會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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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識別:003-09-01OA-66-7-1-00-00212
5
行政院秘書長致函臺灣省議會為函送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議決釋字第二五九號解釋,請查照。

行政院秘書長致函臺灣省議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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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識別:003-09-01OA-66-7-1-00-00213
6
臺中市民曹浪平等七人陳情為司法行政部對臺灣省各縣市議員選舉罷免規程第十三條第二款解釋,於法無據,且有越權行為,請移送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解釋,以重自治,而維法制案,送請省政府轉請司法院解釋。

臺中市民曹浪平等七人陳情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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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識別:0021120547001
7
省政府令省議會為准行政院秘書處函內政部以省府呈院請轉司法院解釋議員及代表在會議時所為言論及表決對外不負責任有無限度疑義乙案之副本,函請查照案。

省政府令省議會為准行政院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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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識別:003031005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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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本省之縣市議會及鄉鎮縣轄市民代表會組織規程規定議員及代表在開會時所為之言論對外不負責任有無限度,應轉請司法院統一解釋一案。(含教育類議員質詢索引)

對本省之縣市議會及鄉鎮縣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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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識別:003-02-06OA-08-6-8-00-0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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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司法院在三十六年對「縣市參議會議員在議會時所為無關會議事項之不法言論仍應負責」之解釋以及同年內政部據以所做行政解釋均與我國憲法規定精神抵觸,不足沿引為對縣市議會之解釋,應請中央政府,本維護各級民意代表法定之特權,予以撤銷前此解釋,以維民主政制案。

為司法院在三十六年對「縣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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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識別:003-03-05OA-13-5-3-01-00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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